防衛手槍
防衛手槍(Defensive Pistol,又譯自衛手槍)自從十九世紀開始發展起,雖然工業時代帶來進步,在美國及歐洲,治安卻仍舊是一大問題;所以一般允許個人持有手槍自衛,而至今美國仍然持續推行這種法令。
而廠家們也推出了一些較制式手槍小一兩號的手槍,除了作為公開出售給供平民自衛外,亦適合於便衣的刑事警察或特工配在普通的衣服裡頭。
一開始的防衛手槍著重於體積小,攜帶方便,手槍又分為淑女手槍及口袋手槍兩種。防衛手槍由於著重自衛用途,口徑較小,射程亦不遠。
淑女手槍
為了打入女性消費者的市場,法國的槍械公司開發出這種武器,其口徑大多為.22口徑,火力小、攜帶方便,此外,還有.36口徑的版本。
單車防衛手槍
單車發明後,人類的移動方式著實較為方便,也逐漸深入野獸生活的地方,為了避免野獸傷人的情形,單車防衛手槍於是誕生,該槍使用擊發式火帽,使用.22口徑,必須要等到近距離再做射擊。
迪林格手槍
以非傳統構型製造,便於藏匿,這類武器與現代手槍或者較早的手銃構型有所不同,體積小,著名的有法國迪林格手槍及美國的芝加哥保護者。
參考書籍
- 武器操作聖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