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鳳梧(1475年—1541年),字文鳴,號靜齋江西吉安府泰和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陳鳳梧
大明資善大夫都察院右都御史總理糧儲巡撫應天等處
籍貫江西吉安府泰和縣
字號字文鳴,號靜齋
出生成化十一年(1475年)
逝世嘉靖二十年(1541年)四月初一日
配偶蕭氏,封淑人
親屬(子)陳時、陳曙、陳睢
出身
  • 弘治八年乙卯科舉人
  • 弘治九年丙辰科進士出身

生平

弘治九年(1496年)丙辰科第二甲第四名進士。[1]改翰林院庶吉士,十一年(1498年)授刑部廣西司主事。十五年升浙江司員外郎,十六年奉命江南審録重囚,多所平反,九月升湖廣提學僉事。正德四年(1509年)十月擢山西提學副使,六年七月升湖廣右參政,七年四月升雲南按察使,本年丁母韋安人憂去職。服闋,十年九月起補山西按察使[2],十一年五月丁父憂。十三年戊寅服闋,十四年七月補河南按察使

正德末年,武宗駕崩,無子,興王朱厚熜即位,宦官谷大用前往迎接,所至橫暴。唯獨陳鳳梧不屈。十六年五月升山東左布政使,十一月擢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山東,鎮壓礦徒王堂起事。進階通議大夫,嘉靖二年八月協理南京都察院事,六月升南京吏部右侍郎,四年(1525年)三月三年考績,蔭孫陳圻入國子監讀書,六月官至都察院右都御史、總理糧儲、巡撫應天等處,六年三月以考察致仕。嘉靖二十年(1541年)四月初一日卒。[3]贈工部尚書。

家族

曾祖陳與彬;祖陳公震;父陳泰,號東庵,封承德郎刑部主事贈通議大夫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母韋氏,封安人贈淑人。具慶下,弟栢;樟。

參考資料

  1. ^ 《弘治九年丙辰科進士登科錄》:治《書經》,年二十二歲中式弘治九年丙辰科第二甲第四名進士。十一月二十五日生,行一,曾祖陳與彬;祖陳公震;父陳泰;母韋氏。具慶下,妻蕭氏,弟栢;樟。由縣學生中式江西鄉試第七十二名舉人會試中式第六十二名。
  2. ^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二十九》:正德十年九月 戊子復除服闋雲南按察使陳鳳梧於山西。
  3.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明人傳記資料索引 ,6283:陳鳳梧 ,字文鳴,號靜齋,泰和人。弘治九年進士,歷湖廣提學僉事、河南按察使。中官谷大用迎世宗於興邸,所至橫暴,鳳梧獨不屈。累擢右都御史,巡撫應天十一府,嘉靖二十年罷歸卒,年六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