鬱林州
唐高宗麟德二年(665年)析貴州之石南、興德、鬱平置鬱州,乾封元年(666年),更名鬱林州,州治在鬱平縣(今廣西壯族自治區興業縣鐵城)。天寶、至德為鬱林郡,土貢:布。一千九百一十八戶,九千六百九十九口。下轄四縣:鬱平縣、興業縣(麟德二年析石南置,建中二年省石南入興業,今廣西興業縣山心鎮)、興德縣(蕭銑析石南置,尋廢。武德四年析鬱平復置,今廣西貴港市湛江鎮)、潭栗縣(今廣西興業縣太平山鎮古城村),一度治所在石南縣(今廣西興業縣葵陽鎮舊縣村)。北宋至道二年(996年),鬱林州治改設南流縣(原牢州,今玉林市玉州區),建州城在南流江畔。
元代、明代仍設鬱林州。清朝雍正三年(1725年),鬱林州從梧州府分出,升鬱林直隸州,隸屬桂平梧鬱道,光緒十三年(1887年)隸屬左江道。民國元年(1912年),升鬱林州為鬱林府,次年廢鬱林府為鬱林縣。
- 鬱林州刺史
參考文獻
-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唐代卷》
- 《唐刺史考全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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