鳴贊中國古代文官官職名。在清朝之位階為從九品。鳴贊職能通常是負責朝會和宴饗等禮節有關,為配置於鴻臚寺官署之基層官員。1910年代,清朝滅亡後,該官職廢除。

參考文獻

  • 孫文良,中國官制史,1993年,臺北,文津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