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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7年就業年齡歧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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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7年《就業年齡歧視法》
是一部
美國勞動法
以及反
年齡歧視
法律,該法律禁止
美國
僱主歧視40歲以上的人。1967年,該法案由美國總統
林登·詹森
簽署成為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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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參考文獻
^
Glenn, Jeremy J.; Little, Katelan E. A Study of the Age Discrimination in Employment Act of 1967. GPSolo. November 2014,
31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