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改良漢狄法

由Sanmosa在話題新條目推薦討論上作出的最新留言:1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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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澳門自1992年起採用哪種世界上獨一無二的選舉方式以選出其立法會的直接選舉議席?
    改良漢狄法條目由Sanmosa討論 | 貢獻)提名,其作者為Sanmosa討論 | 貢獻),屬於「election」類型,提名於2023年4月10日 07:17 (UTC)。
    •   說明:重寫的條目,可以説除了模板與分類,沒一個字是從原本那個通篇原創研究的條目來的,因此符合「被保留的原文長度佔原文全文不超過1/3」的要求。此問題具備唯一性,在我的翻查之下,澳門是「世界上唯一採用改良漢狄法進行(議會)選舉的地區」這個聲稱真有來源提及過,條目內已予以引用。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4月10日 (一) 07:17 (UTC)回覆
    • (+)支持,看起來有點深奧。--東甲舟集 ✒️ 《藍張興:雍正年大肚溪逸事》修稿工事 🐍留言2023年4月10日 (一) 08:50 (UTC)回覆
      • @Boattoad其實如果看得懂公式的話,改良漢狄法的本質就是Vn'(不是Vn)那條公式而已,當然我還是能理解你的這種情況的,畢竟數學本身確實有些複雜性。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4月10日 (一) 10:14 (UTC)回覆
    • (+)支持--金色黎明留言2023年4月10日 (一) 09:52 (UTC)回覆
    • (+)支持:世界級發明。--摩卡·賀昇 2023年4月10日 (一) 15:26 (UTC)回覆
    • (+)支持--🐟🍵 470346 2023年4月11日 (二) 00:05 (UTC)回覆
    • (+)支持--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記使命 2023年4月11日 (二) 02:24 (UTC)回覆
    • (!)意見:未來無法預測,目前設問不太好。「原理」一段,對公示的說明是最需要來源的,條目這段反而沒有來源。--Nostalgiacn留言2023年4月11日 (二) 04:15 (UTC)回覆
      • @Nostalgiacn不同意前者,假如澳門在未來採用了新的選舉方式,那這種新的選舉方式是不可能「自1992年起採用」的。就後者而言,那兩條公式基本上就是將那兩段解説原理的文字以公式表達而已,因此我認為這屬於Wikipedia:非原創研究#日常計算的範疇(V/1、V/2、V/3、V/4頂多就是四則運算而已,至於V/2n-1也就是V除以n-1個2而已,本質上還是四則運算);解迷宮演算法弄了足足兩大段偽代碼還能過DYK,而我只是根據來源寫了兩條與來源表述一致的公式反而要遭受反對,我心裏是萬萬不服的。此外,由於這種改良漢狄法只有澳門在用,基本上沒有認真的學術文獻特地去以公式的樣子來寫出改良漢狄法的運算原則,然而在Boattoad都覺得條目主題「深奧」的情況下,我覺得我推斷如果我不把公式寫出來的話,一般讀者會更難理解這篇條目寫的東西應該並非不合理。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4月11日 (二) 05:47 (UTC)回覆
        • 個人認為這是對Wikipedia:非原創研究#日常計算的誤用,計算≠公式,公式應該有來源,證明條目中列出的公式沒錯。舉個例子,我將勾股定理寫出來,然後說 
          谷山-志村定理,這又如何?怎麼證明條目中列出的公式就是改良漢狄法,這需要來源。
        • 如你所說,年份加上,問題應該沒有歧義。--Nostalgiacn留言2023年4月11日 (二) 06:02 (UTC)回覆
          • @Nostalgiacn但是(容我重複一次)由於這種改良漢狄法只有澳門在用,沒有任何來源記載改良漢狄法的公式。我寫的公式基本上就是將解説原理的文字以公式表達(我覺得屬於paraphrasing的一種),所以實際上引用的還是解説原理的文字所引用的來源,可供查證方針寫的是「寫入維基百科的內容須要能被讀者在可靠來源中得到驗證」,我覺得我現在的處理方式並沒有違反這點,除非公式與解説原理的文字完全沒有關聯,但這是不可能的,那些來源但凡是人都能查閲,你大可以自己去看相關來源,畢竟我又不是沒有盡舉證的責任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4月11日 (二) 06:44 (UTC)回覆
          • 我舉個例子吧:假如現在有個來源只有一般文字描述,而文字描述中提到「直角三角形的斜邊的平方等同於其另外兩條邊的平方的總和」,我在條目裏引用了這個來源然後寫了「a2+b2=c2」(而且還給出a、b、c的含義)難不成違反了可供查證方針?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4月11日 (二) 06:51 (UTC)回覆
    • 公式方面認同主編意見,應屬對所引來源的簡單改寫(引用中文來源寫成公式,或者與引用英文來源寫中文語句的情況相似,關鍵是有否忠實反映來源的表達)。惟改良漢狄法#實例節引用一篇專欄文章,推斷當時修改選舉規則的目的是「以確保其於立法會內的優勢可得以維持」,應較明確寫出是該專欄觀點,畢竟動機難以客觀證明,也較不可能是當時推動修例的議員的說法。—— 留言2023年4月11日 (二) 23:26 (UTC)回覆
      • @HTinC23有一點比較有趣的是雖然那段文字説的是當時澳門建制派的動機,但我引用的那個媒體本身也是澳門建制派的媒體。此外,不但澳門的建制派自己這樣認為,澳門的民主派也同樣如此認為(我稍後會把這個來源給加進去),所以就算當時的那些建制派議員沒有自己堂而皇之把這種動機説出來,我覺得這個(可能的)動機也已經算是(澳門社會的)廣泛認知。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4月11日 (二) 23:41 (UTC)回覆
        • 條目多次引用的論文[1]對修例的目的或好處的說法是「多數議員認為⋯⋯可有效解決過往選舉直選議席分配向個別參選名單高度集中的問題,以及避免因選舉活動而導致社會分化。②」似乎未有寫入條目,反而衹採用了專欄的說法,可能WP:UNDUE。—— 留言2023年4月11日 (二) 23:44 (UTC)回覆
          • @HTinC23不認可你的這個看法,UNDUE説的是「條目不應給予少數觀點與更受歡迎的觀點同樣多的描述,且通常根本不應包含極少數的觀點」,但論文的立場與公衆認知是有可能相悖的,在澳門的建制派和民主派都同樣認為當時澳門建制派確實是這個動機的情況下,那這個動機就是澳門社會的廣泛公衆認知,也就是「更受歡迎的觀點」,而不是「(極)少數觀點」。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4月12日 (三) 02:43 (UTC)回覆
            • 的確有可能是「澳門社會的廣泛公衆認知」,但僅憑兩篇專欄,不足以證明如此。而且即使是「廣泛公衆認知」,亦不等於WP:NPOV所指的「更受歡迎的觀點」,對該方針的解釋,參考en:WP:NPOV#cite_note-3"The relative prominence of each viewpoint among Wikipedia editors or the general public is irrelevant and should not be considered."(粗體為後加),即「應該公平地表達所有以可靠來源發表的重要觀點,並應與每個觀點的顯著性成比例」一句中,與顯著性成比例實際是指在可靠來源中的顯著性,而非編者自行揣測該觀點在公衆認知中的顯著性。—— 留言2023年4月12日 (三) 10:52 (UTC)回覆
              • @HTinC23這又有點微妙了,因為「多數議員認為⋯⋯可有效解決過往選舉直選議席分配向個別參選名單高度集中的問題,以及避免因選舉活動而導致社會分化」也只是一個來源裏提及過的觀點,但「以確保其於立法會內的優勢可得以維持」卻有兩個來源提及過(另一點可以考慮的是「多數議員認為⋯⋯可有效解決過往選舉直選議席分配向個別參選名單高度集中的問題,以及避免因選舉活動而導致社會分化」是從當年的立法會報告裏轉述過來的,所以應該視為過往的觀點,而「以確保其於立法會內的優勢可得以維持」被提及的時間都晚於當年的立法會報告公佈的時間,所以應該視為較新近的觀點),所以就算是說「可靠來源中的顯著性」好像還是後者更為顯著。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4月12日 (三) 13:34 (UTC)回覆
                • 論文引述議員觀點(下稱A)時,參考了1991年的報紙,相信也有提及該觀點。當然,此處從未主張A觀點較其他觀點顯著(亦不打算藉點算提及次數來主張其比重是大於還是小於1/3),但即使假設「以確保其於立法會內的優勢可得以維持」(下稱B)較A顯著,A作為2021年仍有二手來源引述的,通過修例的議員的觀點,是否屬於應按比例呈現的「重要(可能少數)觀點」而不是通常不應包含的「極少數的觀點」?另需注意,即使再退一步視B為社論的事實陳述而不衹是社論觀點,在生者傳記句(例如涉及劉焯華為時任間選議員而仍在世)必須「堅持使用高質素的參考文獻」(WP:BLP),但「社論、評論員文章不應作為事實的首選來源。⋯⋯由外部作者撰寫的評論文章,是作者觀點的可靠一手來源,但不能作為事實的可靠來源。」(WP:NEWSORG)為此,即使堅持不提及A,仍應改寫該句,以免社論觀點B藉維基百科之口作為事實寫入條目。—— 留言2023年4月12日 (三) 23:34 (UTC)回覆
                  • @HTinC23問題在於那篇論文的作者陳震宇「現職澳門基金會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而澳門基金會是澳門具有公權力的半官方法人機構,也就是説澳門基金會是澳門政府的喉舌,因此如果「多數議員認為⋯⋯可有效解決過往選舉直選議席分配向個別參選名單高度集中的問題,以及避免因選舉活動而導致社會分化」是只有澳門政府在主張的觀點的話,那這就完全屬於澳門政府的一面之詞,考慮到一籃子綜合因素,我覺得把這觀點認定為「極少數(的)觀點」似乎並非不妥當。考慮到不影響上下文的理解,我直接移除了「以確保其於立法會內的優勢可得以維持」這句話。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4月13日 (四) 00:07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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