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崇傑
生平
清朝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刘崇杰自日本早稻田大学政治经济科毕业。归国后,历任福建法政学堂监督兼教务长、学部福建学务视察员。此后,刘崇杰转入外交界任职,宣统二年(1910年)起,任驻日本使馆一等参赞。[1]
中华民国成立后,刘崇杰留任驻日本使馆一等参赞,后升为一等秘书、驻横滨领事。民国5年(1916年),代理中国驻日本公使。民国6年(1917年),任国务院参议兼外交部参事。民国8年(1919年),任出席巴黎和会中国代表团专门委员。民国9年(1920年),任驻西班牙兼葡萄牙公使,六年后任满归国。[1]
民国21年(1932年),刘崇杰随国际联盟李顿调查团考察东三省被日本占领情况。同年6月,任国民政府外交部常务次长。民国22年(1933年),转任驻德国兼奥地利公使。民国23年(1934年),专任驻德国公使。民国24年(1935年),调任驻奥地利公使。[1]1937年4月3日,國民政府令免劉崇杰駐奧地利特命全權大使本職[2]:5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