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下坡清真寺

北京市朝阳区的清真寺

39°55′00″N 116°26′15″E / 39.9165701°N 116.4375543°E / 39.9165701; 116.4375543

南下坡清真寺
北京市朝阳区文物保护单位
地址朝阳门外南下坡
分类古建筑
时代
编号1-?
认定时间1986年

南下坡清真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南下坡。[1][2]1986年5月,朝阳区人民政府将“南下坡清真寺”公布为“北京市朝阳区文物保护单位”。

简介

南下坡清真寺位于朝阳区朝外街道朝阳门外南下坡。清朝光绪年间由当地回民集资创建,一直是当地回民的礼拜场所,也是北京市回民殡葬管理所的所在地。回族中国共产党党员马骏牺牲后,其夫人杨秀荣按照伊斯兰教传统,在南下坡清真寺洗礼后,安葬在该寺附近的回民公墓。南下坡清真寺内,现存庆亲王奕劻清朝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题写的“纲为二五”匾额,还存有马骏墓碑一块(由马骏夫人题写碑文)。1986年,南下坡清真寺接受修缮。1986年5月,朝阳区人民政府公布南下坡清真寺为朝阳区文物保护单位。[1][2]

南下坡清真寺现存山门、正殿、南北配殿,并且附有南北配房。正殿采用“勾连搭”式,分为卷棚、前殿、中殿、后殿四个部分。卷棚三间。卷棚、前殿、中殿、后殿分别有起脊屋顶,用勾连搭相连。正殿平面呈十字形,后殿起亭。[1][2]

参考文献

  1. ^ 1.0 1.1 1.2 南下坡清真寺,朝阳文化,2013-03-06. [2014-10-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24). 
  2. ^ 2.0 2.1 2.2 南下坡清真寺,朝阳数字文化网,2013-05-12. [2014-10-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