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祖洽(1046年—1117年),敦禮[1]福建路泰宁縣城关叶家窠(隶属邵武军)人[2]北宋官員。

生平

慶曆六年(1046年)生,幼聰穎,嘉祐八年(1063年),鄉試第一,宋神宗熙寧三年(1070年)庚戌科狀元,奉派簽書奉國軍節度判官,改授登聞鼓院判官,任國子監。官至吏部侍郎宋哲宗稱其“不可大用”,徽宗稱其“躁妄”,降集賢殿修撰、提舉衝佑觀,自是不復用。政和初,任知洪州。徽宗政和七年(1117年)卒于亳州官署,墓葬建康府宣义乡雁门。

家族

始遷祖葉從輝七世孫,父葉恪。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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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史·卷354》,出自脱脱宋史

註釋

  1. ^ 祖洽名取自《禮記·仲尼燕居》:“凡眾之動失其宜,如此則無以祖洽於眾也。” 鄭玄,《禮記注》云:“祖,始也;洽,合也。言失禮無以為眾倡始,無以合和眾。”故字曰“敦禮”。
  2. ^ “风骨严峻”的状元叶祖洽 _ 历史文化 _ 三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sm.gov.cn. [2024-04-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4-23). 

參考書目

  • 《宋史》列傳第一百一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