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监察委员会
天津市监察委员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市的省级国家监察机关。
中国共产党天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
主要领导 | |
主任 | 陈辐宽 |
副主任 4 | 安长海、薛广庆、周承光、高 震 |
机构概况 | |
业务上级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 |
组织上级机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机构类型 | 省级监察委员会 |
行政级别 | 副省级 |
联络方式 | |
总部 | |
实际地址 | 天津市河西区西园道6号 |
對外官網 | www.tjjw.gov.cn |
机构沿革 | |
成立时间 | 2018年1月31日 |
内设机构
2018年改革前,中共天津市纪委、市监察局设置办公厅、信访室、干部室、宣传教育室、案件审理室、政策法规室、研究室、执法监察室、廉洁自律室、监察综合室、纠风室、案件管理室、纪检监察室、老干部室、机关党委[1]
2018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天津市机构改革方案》,组建天津市监察委员会,作为省级国家监察机关,与中共天津市纪委合署办公。
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国家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 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 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参考文献
- ^ 天津市监察局组织机构. [2010-02-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