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師訓
崔師訓(1550年10月4日—1613年9月18日),譜名廷訓,字惟承,號習軒,別號弘臺[1],直隸寧國府太平縣(今属安徽省黄山市)人,明朝政治人物。
崔师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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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福建布政使司参政 | |
籍貫 | 直隸太平縣 |
字號 | 字惟承,號弘臺 |
出生 | 嘉靖二十九年庚戌八月二十四日辰時 (1550年10月4日) 太平人 |
逝世 | 萬曆四十一年癸丑八月初五日 〔1613年9月18日 (62歲)〕 |
配偶 | 西二陳氏正安人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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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少贫,喜读书,深明易理,受知于沈蛟门(沈一贯)。萬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應天鄉試舉人。萬曆二十六年(1598年),登戊戌科會試第二名,二甲第八名進士[2][3]。兵部觀政,二十九年授户部主事,监管崇文门税收,税吏不敢上下其手。再管易州粮仓,每岁额外溢金近万,悉簿留公帑,一时清誉沸腾。万历三十一年癸卯(1603)典蜀试,所取士皆醇正尔雅。三十五年歷升员外郎、郎中,三十七年擢山东济南道副使,清介自持,如易州时。四十年迁福建参政,巡视海防,必亲历其境。巡抚材其廉敏,檄署左布政事,卒于官[4]。遗裹仅数十金[5]。
著作
有《龙山遗稿》数十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