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恩 (嘉靖舉人)

張恩(16世紀—16世紀),子推河南開封府祥符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張恩自小失去父親,因而努力學習,是嘉靖十六年(1537年)丁酉科河南鄉試舉人,十七年(1538年)、二十年(1541年)兩次會試副榜,以母親年老選授宿州學正,二十五年(1546年)任江西鄉試同考官時收到一份傑出試卷,他據理力爭讓考生破例中舉;陞山東平原知縣,地方有疑獄懸而未決,他卻在睡覺時得異夢,經審訊後獲得實情,五年內多行惠政,縣人為他立生祠。後來陞鳳陽同知,適逢河流決堤,他跟隨河道總督相視形勢,開通新河以疏濬水流,事成後得賞白金十六兩;流寇師尚詔睢州起兵,攻破歸德聚眾南侵,他在宿州從守,親身守衛三日三夜,賊人於是離去,不久他因母親逝世回鄉。服闋後起補為黃州同知,當時嚴嵩父子專權,黃州知府某和嚴嵩同鄉親近,私下說:「給我千金為相君賀壽,則可擔任知府。」他婉拒,不久致仕,有子萬曆八年進士張有德[1][2]

引用

  1. ^ 1.0 1.1 光緒《祥符縣志·卷十七·人物志》:張恩,字子推,祥符人。少孤力學,嘉靖丁酉舉鄉試,兩試南宮皆乙榜,因母老署宿州學正,丙午分校江西得雋卷,破例力爭果獲佳士,尋晉山東平原縣知縣,有疑獄累年弗決,恩得異夢一訊得情,治平原五年多惠政,平原人為立生祠;晉鳳陽府同知,會河決徐淮,恩隨河臣相視形勢,開新河以通湮淤,功成賞白金十六兩,巨寇師尚詔起兵睢州,破歸德擁眾南侵,恩從守宿州,賊至薄城,恩身親矢石不解甲者三日夜,賊引去,尋以母憂去官。起補湖廣黃州府同知,時嚴嵩父子枋國,士人多以賄進,黃州守某者相嵩同鄉且周親,私謂:「予我千金為相君壽,則郡守可得也,即不給吾以府藏為若輸焉。」恩力謝之,尋致仕歸,子有德另有傳。 見《通志》
  2. ^ 光緒《宿州志·卷十三·官爵志》:學正 明……張恩,河南祥符舉人,嘉靖二十三年任,後授本府同知,三十二年流賊師尚詔掠宿,恩從都撫吳公守城有功。

參考文獻

  • 光緒《祥符縣志》·卷十七·人物志
  • 光緒《宿州志》·卷十三·官爵志
官衔
前任:
陳時泰
明朝宿州學正
1544年-嘉靖年間
繼任:
周世文
前任:
陳昌言
明朝平原縣知縣
嘉靖年間
繼任:
王宸
前任:
邊偁
明朝鳳陽府同知
嘉靖年間
繼任:
王閏
前任:
谷鍾秀
明朝黃州府同知
嘉靖年間
繼任:
袁福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