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闓 (東漢)
張闓(?—?),(闓,音「凱」)東漢末期冀州平原人[來源請求],陶謙部將,都尉。在护送曹操的父亲曹嵩的途中,谋财害命,杀了曹嵩,夺取财物后逃奔淮南。曹操将此归咎于陶謙,起兵攻打陶謙。
另外,據《後漢書》引謝承記載:「袁術使部曲將張闓,陽[1]私行到陳,之(駱)俊所,俊往從飲酒,因詐殺俊,一郡吏人哀號如喪父母。」說明張闓可能投奔於袁術麾下,並擔任暗殺陳國相駱俊、陈王刘宠的工作。
注釋
- ^ 此處陽通佯,為佯裝之意,部分人誤認為張闿陽為人名。
参考资料
- 《三國志·魏書·武帝紀》的引注《吳書》
- 韦曜吴书曰:太祖迎嵩,辎重百余两。陶谦遣都尉张闿将骑二百衛送,闿于泰山华、费间杀嵩,取财物,因奔淮南。太祖归咎于陶谦,故伐之。
- 《后汉书·卷五十·孝明八王列传第四十》
- 后袁术求粮于陈而(骆)俊拒绝之,术忿恚,遣客诈杀俊及宠,陈由是破败。
- 《后汉书》的引注《谢承后汉书》
- 《谢承书》曰:“俊字孝远,乌伤人。察孝廉,补《尚书》侍郎,擢拜陈国相。人有产子,厚致米肉,达府主意,生男女者,以骆为名。袁术使部曲将张闿阳私行到陈,之俊所,俊往从饮酒,因诈杀俊,一郡吏人哀号如丧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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