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時舉(1583年—?年),字直卿,號虞繇四川省順慶府南充縣人,明朝政治人物[1]

明時舉
大明兵科給事中
籍貫四川省順慶府南充縣
字號字直卿,號虞繇
出生癸未四月初一日
配偶娶唐氏(孺人),继娶王氏(封孺人)
親屬(子)明恂;明愫;明惇;明忭。
出身
  • 萬曆三十七年己酉科舉人
  • 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己酉四川鄉試第六名舉人,萬曆三十八年(1610年)庚戌科會試二百二十四名,第三甲第一百九十九名進士。大理寺觀政,授江西峽江縣知縣,調繁廬陵縣丁憂去職。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閏四月內補保定府博野縣,四十七年入覲留部。

天啓元年(1621年)正月选授兵科給事中,因遼東需要增兵,与御史李达奉命往四川募兵,永宁司宣抚奢崇明乘机叛乱,巡抚徐可求等人被杀,明时举、李达逃窜脱身,二年三月大学士掌兵部事孫承宗彈劾二人募兵激变,被逮捕下獄[2],三年二月被黜为民[3]

家族

曾祖明儉,封奉政大夫;祖明幼學,庠生;父明誥,儒官,封文林郎;母王氏。嚴侍下;兄明時顯(庠生);明時過(儒生),弟明之胤(同科聯第)。

参考资料

  1. ^ 《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序齒錄》:民籍,治《易經》,年二十七歲中式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第三甲第一百九十九名進士。癸未四月初一日生,行三,曾祖明儉,封奉政大夫;祖明幼學,庠生;父明誥,儒士;母王氏。嚴侍下,妻唐氏(孺人)繼妻王氏(封孺人);兄時顯(庠生);時過(儒生),弟之胤(同科聯第),子恂;愫;惇;忭。由監生中式己酉鄉試六名舉人會試中式二百二十四名。授大理寺觀政,授江西峽江縣知縣,調繁廬陵縣,丁憂,四十六年閏四月內補保定府愽野縣,四十七年入覲留部。
  2. ^ 《明史·列傳第一百三十八·孫承宗傳》:又请逮给事中明时举、御史李达,以惩四川之招兵致寇者。又请诘责辽东巡按方震孺、登莱监军梁之垣、蓟州兵备邵可立,以警在位之骫骳者。诸人以次获谴,朝右耸然,而侧目怨咨者亦众矣。
  3. ^ 《明熹宗悊皇帝实录卷之三十一》:天啓三年二月,黜原任兵科给事中明时举、陕西道御史李达为民。时举、达皆蜀人,以元年自请赴蜀催土司援辽之兵,会樊龙叛,议者以为事繇二人,过许土司饷数,致抚臣不能应,启衅激变,应论如法。 上命抚按押解来京,下法司鞫问,法司鞫实,言二臣无远虑而溢戎心,固应禠革,若夫逆酋发难之故在于避调而定计已在先矣,启衅激变非繇二臣。 上以为然,故得轻谴。
官衔
前任:
孫弘緒
明朝庐陵县知县
萬曆四十二年-四十四年
繼任:
顾居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