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壎(?—1848年),字叶和清朝政治人物。江西德化縣人。

生平

李明壎安靜寡言,自幼嗜學,於道光二十六年(1846年)丙午科鄉試考中舉人,次年連捷丁未科二甲一百零一名進士,[1]張之萬徐樹銘李鴻章沈葆楨馬新貽等同年。朝考後分至湖北任知縣,因年齡尚輕,故憂慮自身不能盡職。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長江漢江暴漲,湖北遭遇百年不遇之大洪水,李明壎受督撫之命前往災區勘察,上報災民之苦。上級遂分發賑災經費。十月十五日,明壎赴江陽巡邏,遭遇暴風而死。身後獲追贈知府銜。同治《德化縣誌》將其事蹟列入忠義傳。[2]

参考资料

  1. ^ 《德化縣誌》卷二十九·進士
  2. ^ 《德化縣誌》卷三十七·忠義·頁十二:“李明壎,字叶和,閑靜寡言。幼嗜學,昕夕無厭。或以過苦勸,壎不置辨,益刻厲自如。道光丁未聯捷南宮,以知縣籖分湖北,時年未壯,竊以不堪民社為虞。嵗戊申,江漢大漲,沒田廬,黃郡尤甚。大府檄往勘,周歷泥穢,得民間疾苦以狀聞。大府察其能,畀以賑務帑絀,解囊捐助。十月十五日,巡江陽邏,遇暴風,以勤事死。事聞,卹贈知府銜,黃民籲請祀名宦,當道以官非守土議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