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玄(?—?),字玄之,號福愛福建兴化府莆田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三十四年(1606年)丙午科福建鄉試舉人,就任昌平教谕,天啓元年聘考秦中,多得名士。二年(1622年)壬戌科成進士[1]。授四川富顺知县,县田赋、徭役、邮传种种害民,玄至,不顾谤讪,力清诸弊,以不能曲事上官,改顺天教授,转国子监助教,晋户部主事,监兑江西。漕事以辨,屏绝一切輿輓之馈。既还部,以郎中榷饷山海关,禁却例羡,吏不得索一钱。崇祯五年(1632年)擢知彰德府,次年降大理寺副,迁寺正,转工部郎中,降宁波通判,尝摄郡符,宽和为政,事务便民,民共歌之。秩满三年,卒于官。著有《梵声室文集》,佥事王思任为之序,都宪刘宗周状其行[2]

家族

父林安楠,以子玄赠主事。叔林安祯,字吉甫,嘉靖十六年丁酉科举人,官监利知县。

参考文献

  1. ^ 《天啓二年壬戌科进士履历》:林玄,福愛,書一房,乙酉六月初一日生。莆田人,丙午十三名,會六十七名,三甲一百二十七名。口部政,本年授富顺知县,甲子本省同考,丁卯补顺天府儒学教授,升国子监助教,戊辰升北户部陕西司主事,庚午升郎中,山海管饷,壬申升彰德知府,癸酉降大理寺右寺副,升左寺正,甲戌升都水司郎中,乙亥降宁波府通判。
  2. ^ 《兴化府莆田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