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嗣昌(1588年—1641年),文弱[1]字微湖廣武陵(今湖南常德)人,祖籍直隸建平(今安徽郎溪[2]末政治、軍事人物。出身門閥,祖父楊時芳乃武陵名士,父親楊鶴督軍著世,嗣昌為人雅好文藝,博聞強記、有辯才、文筆,與名流袁宏道袁中道鍾惺等來往。亦喜軍事,設「四正六隅」之策以滅流寇,一度頗有成效,後流寇復起,李自成烹殺福王朱常洵張獻忠焚殺襄王朱翊銘,嗣昌憂悸以病卒,追赠太子太保。葬桃源金厂溪[3]

楊嗣昌
《楊文弱先生集》之楊嗣昌像
《楊文弱先生集》之楊嗣昌像
大明太子太保東閣大學士
籍貫湖廣武陵縣(今湖南常德
族裔漢族
字號字文弱,號字微
出生萬曆十六年(1588年)
湖廣武陵縣(今湖南常德
逝世崇禎十四年(1641年)
湖廣江陵縣(今湖北
親屬祖父楊時芳、父楊鶴
出身
  • 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同進士出身
著作
  • 《楊文弱先生集》五十七卷

生平

楊嗣昌於萬曆三十八年(1610年)中進士。历任杭州府儒學教授、南京国子监博士户部郎中天啟年間因受阉党排挤,称病归里。

崇祯元年(1628年),起为河南副使,加右参政。升任右佥都御史,巡抚永平。崇祯三年(1630年)任山石道(抚宁境内山海路、石门路),崇祯六年(1633年)升山海关巡抚[4]官至兵部尚书。

崇祯十年(1637年)三月,帝召杨嗣昌至京师,兩人談話後,帝曰:“恨用卿晚。”六月,被任为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入参机务。崇禎十一年(1638年),奏请修缮常德府城,“三年而完工,撤旧易新,极其壮固”[5]。嗣昌力主“安內方可攘外”,提出“四正六隅,十面張網”戰術,各個擊破。所謂“四正”是陝西河南湖廣鳳陽四鎮,“六隅”則是延綏山西山東應天江西四川六區。集合“四正六隅”為十面羅網,各有側重,協同配合,“隨賊所向,專任剿殺”。嗣昌增兵十四萬,加餉二百八十萬兩。由熊文燦為五省軍務總理,剿撫兼施。此舉在一年內頗見成效。張獻忠羅汝才等闖軍兵敗降明,李自成渭南潼關南原遭遇洪承疇孫傳庭的埋伏被擊潰,帶著劉宗敏等殘部17人躲到陝西東南的商洛山中。

同年冬天,清軍三路大軍第四度南侵,燕京震動,崇禎帝和戰不定,楊嗣昌時任禮部尚書東閣大學士,力主議和。嗣昌深知朝廷兵力、财力不足以支持两线作战,故提出“攘外必先安内”的建议[6];但盧象昇主張堅決抵抗,遂率諸將分道出擊,與清軍戰於慶都、真定(今河北望都正定)等地。然嗣昌手握兵權,事事掣肘象昇,象昇屢戰失利,最後戰死沙場。大學士楊嗣昌卻一意誣陷象昇臨陣脫逃,派士卒俞振龍等三人前往查看。俞振龍不畏淫威,堅持指認象昇遺體,「嗣昌怒,鞭之三日夜,且死,張目曰:『天道神明,無枉忠臣。』」 千總楊國棟因為不肯順從楊嗣昌意思修改塘報,堅持象昇已戰死,而被處極刑。崇禎急調洪承疇部北上勤王,剿寇策略遂功虧一簣。後李自成往河南發展。

崇禎十三年(1640年)二月七日,朝廷特命楊嗣昌以大學士督師,賜尚方寶劍,前赴湖廣指揮圍剿張獻忠等。嗣昌與陝西副將賀人龍李國奇夾擊張獻忠於太平縣瑪瑙山(今四川萬源),史載“大破之,斬馘三千六百二十,墜巖谷死者無算。”崇禎表示嘉許,有手谕曰:“卿自昨年九月初六日辞朝至今,半载有余,无日不悬朕念,与行间将士劳苦倍尝,而须发尽白,深轸朕怀。又闻卿调度周密,赏罚严明,深慰朕平寇安民之意图”。接下來寒溪寺、盐井、木瓜溪等地連戰皆捷。但此時明朝官軍內部矛盾重重,諸將多不用命,賀人龍左良玉皆擁兵自重,不聽使喚。杨嗣昌下令:赦免农民军将领罗汝才等人的罪状,唯独张献忠不赦,有擒张献忠者,赏白銀五千两,錦衣衛指揮使世襲;斬殺張獻忠者二千兩,錦衣衛指揮僉事世襲[7]。张献忠則戲謔地回應稱:“有斩督師(杨嗣昌)来者,赏银三钱。”還四處張貼,嗣昌非常害怕且驚訝,認為左右都是张献忠的臥底[8][9]

崇禎十四年(1641年)正月,李自成陷洛阳福王朱常洵。二月初四半夜,張獻忠一日夜馳三百里出四川,奇襲襄陽,初五日,在西门城樓殺襄王朱翊銘。朝野震驚,時人認為藩王遇難,將領必須負責,所以嗣昌憂懼交加,嗣昌在给湖广巡抚宋一鹤的信中寫道:“天降奇祸,突中襄藩,僕呕血伤心,束身俟死,无他说矣。”舊病復發,吐血甚多[10],已病入膏肓,監軍萬元吉問他為何不報知皇上?楊嗣昌只吐出兩個字:“不敢!”二月初一日,病死沙市徐家园[11][12]。杨嗣昌死,自此战争主动权转入闖军手中。兵部尚书陈新甲以陕西三边总督丁启睿接替督师,並起用原兵部尚书傅宗龙继任陕西三边总督,负责剿寇。

此后张献忠攻破武陵,特恨楊嗣昌,掘其七世祖坟,焚其夫妇灵柩,并把其尸体斩断出血[13]

評價

崇祯帝临朝叹息:“自杨嗣昌殁,无复有能督师平贼者。”[14]又親書祭文,曰:“惟卿志切匡时,心存许国,……赍志深渊,功未遂而劳可嘉,人已亡而瘁堪悯。……英魂有知,尚其祗服”。

張獻忠戲稱:「前有邵巡撫,常來團轉舞。後有廖參軍,不戰隨我行。好個楊閣部,離我三天路。」諷刺巡撫邵捷春參軍廖大亨閣部楊嗣昌等官兵無能。

黄道周罵杨嗣昌“下无无父之子,亦无不臣之子。卫开方不省其亲,管仲至比之豭狗;李定不丧继母,宋世共指为人枭。今遂有不持两服,坐司马堂如杨嗣昌者。”

彭孙贻曰:“兵兴以来,辽饷、练饷计亩日增,民蹙蹙靡所驰骋,嗣昌复进均输之说,以重困吾民。是以胥天下而驱为盗也。”“杨嗣昌,险夫哉,一言而亡国!”

邹漪曰:“至以加饷殃民为武陵(杨嗣昌)罪,……后之君子未尝设身处地,而苛求不已,恐未可为定论”[15]

楊嗣昌篤信佛法,曾在戰時召集軍官幕僚講解《妙法蓮華經》以祈福,彭遵泗評曰:“文弱其將敗乎?擁百萬之眾,戎服講經,其衰已甚,將何以哉?”[16]

明季北略》中记载时任饷司的杨嗣昌曾奏言南方饥荒严重,并感慨:“今日百姓尚知讨贼,尚可催科,只恐百姓自己作贼,谁为我皇上催科者?”[17],后未曾想到“百姓自己作贼”后成为事实(李自成起事)[18]

参考资料

  1. ^ 谈迁在《國榷》中误为文岳,又以為是总督,遂与明保定总督杨文岳混为一人。
  2. ^ 杨嗣昌研究.pdf. [2019-02-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2-12). 
  3. ^ 应国斌《芷兰春秋》记:“崇祯十六年(公元1643年)十月,张献忠农民军从益阳入龙阳(今汉寿)。张献忠‘心恨嗣昌,发其七世祖墓,焚嗣昌夫妇柩,断其尸见血’。另据《池北偶谈》,具体发掘‘杨相祖墓’者是张献忠委任的常德知府周圣稽,周为湘潭籍人,并称其状‘最惨’。府志还记载说,杨嗣昌的三个儿子(山松、山梓、山荪)在流寇陷常德时‘募义复仇’。张献忠退出常德之后,杨嗣昌的子孙找到杨嗣昌的半截尸体及其祖辈们的遗骸改葬桃源金厂溪”
  4. ^ 《明史·杨嗣昌传》:四年,移山海关饬兵备。五年夏,擢右佥都御史,巡抚永平、山海诸处。
  5. ^ 嘉庆《常德府志·城池》
  6. ^ 杨嗣昌《杨文弱先生集·卷九》
  7. ^ 《滟滪囊》卷一載崇祯十二年十一月杨嗣昌在《备述献贼孤穷,亟宜悬赏购缚疏》中酌议“有生擒张献忠者赏银五千两,加升玉带,荫锦衣卫指挥世袭;斩首来献者赏银二千两,加升玉带,荫授锦衣卫指挥佥事世袭。”
  8. ^ 《滟滪囊》卷一
  9. ^ 明史》(卷252):“自賊再入川,諸將無一邀擊者。嗣昌雖屢檄,令不行。其在重慶也,下令赦汝才罪,降則授官,惟獻忠不赦,擒斬者賚萬金,爵侯。翌日,自堂皇至庖湢,遍題「有斬督師獻者,賚白金三錢」,嗣昌駭愕,疑左右皆賊,勒三日進兵。會雨雪道斷,復戒期。三檄人龍,不奉令。初,嗣昌表良玉平賊將軍,良玉浸驕,欲貴人龍以抗之。既以瑪瑙山功不果,人龍慍,反以情告良玉,良玉亦慍,語載良玉、人龍傳。”
  10. ^ 《建平杨氏家谱》載楊在四川顺庆時因肺病“呕血数升”
  11. ^ 关于杨嗣昌的死因,《绥寇纪略》卷八載:嗣昌自川“返荆州,将谒惠邸。王命阍者谢曰:先生愿见寡人者请先朝襄王。嗣昌惭,乃缢。”同书卷七又載:“嗣昌闻襄阳破,遂不复食。及闻李自成陷洛阳,于是抚膺大恸曰:无面目见上。伏毒死焉。”《怀陵流寇始终录》卷十四稱:“嗣昌败后,左良玉以平行牒文侮之。嗣昌惭愤,乃仰药自杀。”嗣昌之子杨山松在《孤儿吁天录》中稱其父是病死。万元吉《筹军录》亦稱病死。又有服毒说,见《绥寇纪略》和《蜀碧》。
  12. ^ 明史》(卷252):“獻忠縛襄王置堂下,屬之酒,曰:‘吾欲斷楊嗣昌頭,嗣昌在遠。今借王頭,俾嗣昌以陷藩伏法。王努力盡此酒。’遂害之。未幾,渡漢水,走河南,與賀一龍、左金王諸賊合。嗣昌初以襄陽重鎮,仞深溝方洫而三環之,造飛梁,設橫枑,陳利兵而譏訶,非符要合者不得渡。江、漢間列城數十,倚襄陽為天險,賊乃出不意而破之。嗣昌在夷陵,驚悸,上疏請死,下至荊州之沙市,聞洛陽已於正月被陷,福王遇害,益憂懼,遂不食。以三月朔日卒,年五十四。”
  13. ^ 明史》(卷252):“後獻忠陷武陵,心恨嗣昌,發其七世祖墓,焚嗣昌夫婦柩,斷其屍見血,其子孫獲半體改葬焉。”一說堀墳事件是大西军常德知府周圣楷所為,王世祯撰《池北偶谈》卷九《武陵起复》中云:“(周)圣楷,宇伯孔,湘潭人,有才名。后为献忠伪常德知府,发掘杨相祖墓最惨,卒为献贼所杀。”
  14. ^ 《明季北略》卷十七《张献忠陷襄阳》
  15. ^ 鄒漪:《明季遺聞》
  16. ^ 彭遵泗《蜀碧》
  17. ^ 《明季北略》(卷1):“八月二十三日戊辰,饷司杨嗣昌奏言:臣在应天,闻淮北居民食草根树皮至尽,甚或数家村舍,合门妇子,并命于荳箕菱秆;比渡江后,灶户之抢食稻,饥民之抢漕粮,所在纷纭。犹曰去年荒歉之所致也。至于江南未尝有赤地之灾,稽天之浸,竟不知何故汹汹嗷嗷,一入镇江,斗米百钱,渐至苏松,增长至百三四十而犹未已。商船盼不到关,米肆几于罢市,小民垂橐,偶语思图一逞为快。甚有榜帖路约,堆柴封烧第宅,幸赖当事齐之以法,一时扑灭无余。然顾瞻闲左,民穷财尽,今日百姓尚知讨贼,尚可催科,只恐百姓自己作贼,谁为我皇上催科者?”
  18. ^ 《明季北略》(卷1):“百姓自己作贼六字,十年来不幸而中。”
  • 樊樹志:《權與血—明帝國官場政治》

參見

官衔
前任:
劉繼禮
明朝杭州府教授
1611年-萬曆年間
空缺
下一位持有相同頭銜者:
王述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