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宣 (弘治甲子舉人)

王宣(15世紀—16世紀),子鐘一臞福建泉州府晉江縣[1]明朝儒者。

生平

王宣是成化二十年進士蔡清的門生,與易时中、林同、赵逮、蔡烈同门,並與陳琛李墀張元璽並稱四傑,持論正大,確守師說,而有自己見解,學者一致稱頌;弘治十七年(1504年)他中舉人,但會試不第,以双亲年老需要奉养,終其身不再應舉。泉州知府顧可久興建一峰書院,選擇士有志者修學,讓他在內教學,常说:“学者混为一,便非真知。”为人廓落豪迈,俯视一世。有文集及《東坡文集選粹》流傳[1]

参考资料

  1. ^ 1.0 1.1 道光《晉江縣志·卷三十八·人物志·名臣之二》:王宣,字子鐘,號一臞,受業於蔡虛齋之門,與陳琛、李墀、張元璽稱四傑。持論正大,確守師說,而間有發明,學者翕然信之。弘治甲子舉人試南宮,不第,遂一意養親,終其身不復應舉。郡守顧可久建一峰書院,治齋居,構堂為屋數十間,擇士有志者肄業,延宣典教事。蓋重文毅公而因以重宣者如此。著有文集,希元序之。又有《東坡文集選粹》。
  • 明史》卷二百八十二·列传第一百七十·儒林一·蔡清传附
  • 萬曆《泉州府志》·卷十五·人物志上之中·國朝科目
  • 道光《晉江縣志》·卷三十八·人物志·名臣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