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普賢寺
福利普賢寺位於四川省樂山市峨眉山市普興鄉福利村二組,文物遺址年代判定為明。
福利普賢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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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 |
地址 | 四川省樂山市峨眉山市 |
時代 | 明代 |
編號 | 213 |
认定时间 | 2012年7月16日 |
1988年,普賢寺被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公佈為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1998年,普賢寺被樂山市人民政府公佈為市級文物保護單位[1]。2012年7月16日公佈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護單位[2]。
普賢寺大殿,建於南明永曆十年(1656),坐北向南,占地面積408平方公尺。木結構,單體,單簷,歇山式屋頂,小青瓦屋面,抬梁式粱架,簷下施七踩斗拱四攢,面闊四柱三間14.1公尺,進深14.1公尺,通高9.8公尺;素面台基高1公尺,垂帶踏道5級。
寶曇和尚祭祀石窟。明代,該石刻系用整塊青石鏤空刻成。坐北向南。呈半坡式,仿木結構,歇山頂,面闊四柱三間4公尺,進深23公尺,通高7公尺,瓦隴滴水均精刻,簷下雕刻斗拱7攢,屋頂岩石上鑿有排水槽。明間和兩次間內各刻有一座和尚紀念塔。塔上刻有雲彩、花卉;東次間塔上刻“歷代主持之塔”,明間塔上刻“開山寶曇禪師之塔”,西次間塔上刻“清淨海令之塔’。寶曇和尚:諱示應(1334-1392),吳興人。母朱氏,崇佛至深。幼年出家,明洪武初,奉詔來峨眉山,重建鐵瓦殿,井鑄普賢菩薩金像。留蜀十年,精研佛學,弘揚佛法,道化大行。整修峨眉城北普興場之普賢寺(今峨眉山市普興鄉福利村境內),該寺亦由此聲名大振。後召還,洪武二十五年(1392)於天界寺示寂,世壽58歲。朝廷以國師禮安葬。
註釋
- ^ 關於印發《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號,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單位:為有效保護全省不可移動文物,進一步鞏固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於2012年7月核定公佈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為切實加強和規範全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組織開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以下簡稱《簡介》)的編制工作。該《簡介》在專家審核和徵求各地文物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已由我局核定。現將《簡介》印發全省,請各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參照《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標誌說明、記錄檔案和保護管理機構工作規範(試行)》的相關要求,及時完善本轄區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四有”基礎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
- ^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號,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共計484處),現予公布。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正確處理文物保護與合理利用的關係,切實做好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