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通 (永樂進士)
羅通(1389年—1469年),字学古,江西吉水人。明朝政治人物、进士。
永乐十年(1412年)三甲第四十九名進士,授监察御史,因言事被迁为交趾清化知州。宣德年间,因抵御黎利叛乱有功[1]。
正統初年(1435年)升兵部郎中,随尚书王骥整饬甘肃边务,从大军在兀鲁乃破敌。回京后因贪污淫乱之事被王骥察觉。王骥派罗通上奏边防情况,遂即上疏报告罗通之罪。罗通入狱后贬任广西容山闸官,再调任东莞河泊所大使。期间不卑小官,克尽厥职,捐资庸工伐石铺砌县所前街道,行者德之。[2]
景泰元年(1450年)被召还京师,以兵部员外郎守卫居庸关,后晋升右副都御史。也先部队进攻时,恰逢寒冬,罗通命士兵以水灌城,冰坚滑,蒙古兵被迫撤退。景泰年间,晋升左都御史[3][4]。
延伸阅读
[编]
- 《明史卷一百六十》,出自《明史》
- 《國朝獻徵錄·卷之五十四》,出自焦竑《國朝獻徵錄》
参考文献
- ^ 《明史》(卷160):“羅通,字學古,吉水人。永樂十年進士。授御史,巡按四川。都指揮郭贇與清軍御史汪琳中交通為奸利,通劾奏,逮治之。三殿災,偕同官何忠等極陳時政闕失。忤旨,出為交阯清化知州。宣德元年,黎利反,王通戰敗,擅傳檄割清化迤南畀賊。賊方圍清化,通與指揮打忠堅守,乘間破賊,殺傷甚眾。賊將遁而檄至,通曰:「吾輩殺賊多,出城必無全理,與就縛,曷若盡忠死。」乃與忠益固守。賊久攻不下,令降將蔡福說降,通登陴大罵。賊知城不可拔,引去。及還京,宣宗大獎勞之。改戶部員外郎,出理宣府軍餉。奏言:「朝議儲餉開平,令每軍運一石,又當以騎士護行,計所費率二石七斗而致一石。今軍民多願輸米易鹽,請捐舊例五分之二,則人自樂輸,餉足而兵不疲。」帝可之。”
- ^ 崇祯东莞县志,592页。
- ^ 潘荣胜. 《明清进士录》. 中华书局. 2006年: 35页. ISBN 9787101043501 (中文(简体)).
- ^ 《明史》(卷160):“景帝監國,以于謙、陳循薦,起兵部員外郎,守居庸關。俄進郎中。帝即位,進右副都御史。也先犯京師,別部攻居庸甚急。天大寒,通汲水灌城,水堅不得近。七日遁走,追擊破之。景泰元年召還。時楊洪督京營,命通參軍務兼理院事。言:「諸邊報警,率由守將畏徵調,飾詐以惑朝廷,遇賊數十輒稱殺敗數千。向者德勝等門外不知斬馘幾何,而獲官者至六萬六千餘人。輦下且然,何況塞外。且韓信起自行伍,穰苴拔於寒微,宜博搜將士中如信、苴者,與議軍事。若今腰玉珥貂,皆苟全性命保爵祿之人,憎賢忌才,能言而不能行,未足與議也。」意蓋詆謙與石亨輩。謙疏辨,言:「概責邊報不實,果有警,不奏必致誤事。德勝門外官軍升級,惟武清侯石亨功次冊當先者萬九千八百餘人,及陣亡三千餘人而已,安所得六萬之多?通以為濫,宜將臣及亨等升爵削奪。有如韓信、穰苴者,乞即命指薦,並罷臣營務,俾專治部事。」疏下廷議。廷臣共言謙及石亨、楊洪實堪其任;又謂通志在滅賊,無他。帝兩解之。尋敕謙錄功,不得如從前冒濫,蓋因通言而發也。給事中覃浩等言通本以知兵用,不宜理院事,乃解其兼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