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柏宗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
此條目缺少有關生平事迹,成就,评价的信息。 (2019年3月29日) |
翁柏宗(1963年12月4日-),臺灣政治人物,國立成功大學電機工程學系碩士[1],曾任臺灣中區電信管理局北港電信局高級技術員,2014年8月1日起擔任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委員,2016年8月起出任副主任委員,2019年4月任代理主任委員至同年5月卸任,2020年7月10日,正式獲得立法院同意,回任通傳會副主任委員。
翁柏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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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代理主任委員 | |
现任 | |
就任日期 2024年7月31日 | |
行政院院长 | 卓榮泰 |
前任 | 陳耀祥 |
任期 2019年4月3日—2019年5月30日 | |
行政院院长 | 蘇貞昌 |
前任 | 詹婷怡 |
继任 | 陳耀祥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 |
现任 | |
就任日期 2020年8月1日 | |
主任委員 | 陳耀祥 自己(再任) |
任期 2016年8月1日—2019年5月30日 | |
主任委員 | 詹婷怡 自己(代理) |
前任 | 虞孝成 |
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臺灣 | 1963年12月4日
国籍 | 中華民國 |
政党 | 無黨籍 |
配偶 | 黃麗琴 |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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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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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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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30日,獲得時任行政院院長陳建仁提名,出任第7屆NCC委員,並為主任委員,送交立法院進行人事同意權審查。[1]
7月中旬,立法院三讀通過《通傳會組織法》修正案,任期改為四年且僅能連任一次,亦不得再任,並刪除延任規定,但行政院尚未公告施行,因此行政院院長卓榮泰指定其自8月1日延任委員,並代理主主任委員。11月15日,立法院再度通過《通傳會組織法》修正案,明定新法施行日期為民國113年12月1日,可能使其將於11月30日去職,不得再獲延任和代理主任委員職務。[2]
事件
2021年4月21日,翁柏宗自承於2019年被騙徒以積欠電話費、配合檢警調偵等名義騙去358萬元新台幣。[3]
參考資料
- ^ 1.0 1.1 政院提名NCC主委翁柏宗、副主委陳炳宏 將送立院審查. 中央社. 2024-05-01 [2024-05-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5-06).
- ^ NCC組織法修正案三讀 代理主委翁柏宗任期至11月底. Yahoo News. 2024-11-15 [2024-11-15] (中文(臺灣)).
- ^ 陳怡君. 抱358萬現金面交假檢警 NCC副主委翁柏宗遭詐騙. Rti 中央廣播電臺. 2021-04-21 [2021-09-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