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迅
生平
1910年,薛迅生于河南开封。17岁考入北平国立女子大学,1929年春转入北平大学艺术学院。1929年起,从事革命活动,先参加读书会,后加入中国左翼作家联盟,任文艺新闻社记者。1930年[2]参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参加中国共产党,并任任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北平市西城区委书记兼儿童局书记。1931年九一八事变爆发,她组织北平大学艺术学院学生参加北平学生反对国民党“不抵抗主义”的罢课示威,并宣传抗日,被北平大学艺术学院开除。她随即和林枫、陈沂等共同领导学生赴南京请愿示威,学生分为请愿团和示威团,她任示威团指挥之一。抵达南京后,示威团向国民政府代表陈铭枢递交《质问书》,后张道藩、陈果夫令军警向示威团开枪,此后薛迅在南京两次被捕,后被释放。[3]
回到北平后,1932年5月,薛迅任北平市人民武装自卫委员会妇女部长,[3]后历任中共北平市委妇女部长、中共天津市委宣传部长、中共济南市委宣传部长。1933年6月,她来到上海,任中共中央内部交通,于同年10月中旬第三次被捕,遭受酷刑,身受重伤。[1]1937年春,在第二次国共合作谈判中,中共代表周恩来提出让国民党释放政治犯。同年9月下旬,薛迅等关押在首都反省院的政治犯获无条件释放,薛迅于11月到延安中央党校学习。[3]
抗日战争时期,历任中共冀鲁豫省工作委员会妇女部长和宣传部长、中共晋豫特委组织部长、中共晋豫地委组织部长、中共太北区党委委员兼党校校长、中共太岳区党委组织部长、中共太岳区地委书记兼军分区政治委员。第二次国共内战时期,历任中共冀南区党委宣传部长、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长。[1]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薛迅任中共河北省委副书记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副主席。[1]1952年,在统购统销实行前,薛迅对“余粮征购”表示不同意见,并致信中共中央华北局书记刘澜涛反映这一意见。1955年,她由于1952年的不同意见而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免去中共河北省委副书记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常务副主席职务,降级使用。[3]此后,她任石油工业部部长助理。1959年2月,她任中共北京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1][3]
1978年9月28日,薛迅在北京病逝。享年68岁。[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