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长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官员
赵长春(1918年—2010年10月29日),直隶(今河北)南宫人,中国共产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官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副部长。
生平
1918年生于南宫县鲁义寨村。193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日战争期间,任枣南县抗联主任。第二次国共内战期间,历任中共故城县委书记兼县长、冀南二地委委员兼办公室主任、中共湖南常德地委组织部部长。1951年7月,调任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干部处处长,后历任市委组织部部长、武汉市江岸区委第一书记[1][2]。
1959年庐山会议后,1959年底至1960年初,武汉市开展了一场“反右倾宗派主义”的斗争,受批判的主要有李尔重(时任中共武汉市委书记处书记)、杨青(时任中共武汉市委书记处书记)、赵长春(时任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长)、纪辉(时任中共武汉市监察委员会书记)。因各种原因,中共武汉市委未能给这场斗争形成一个比较极端的结论,但斗争发生后不久,李尔重、杨青、赵长春、纪辉先后离开中共武汉市委。两年后在1962年1月至2月间召开的七千人大会上,有人将此事捅出,要求甄别平反。会后,中共武汉市委将上述四人请回武汉,认错道歉[3]。
1963年4月,调任对外贸易部人事局代局长,后任政治部副主任,1965年2月任中共对外贸易部党组委员。1973年9月到1978年11月,历任北京对外贸易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对外贸易部办公厅主任。1978年11月起,历任对外贸易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和对外经济贸易部驻广州特派员(副部长级)。1985年离休[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