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民制日本大和時代的社会制度。4世纪末开始,大和王权日本列島上的被征服者和大陆移民,以及一部分战俘和罪犯编为部民,从事某一特定职业,并隶属皇室或豪族。部民制是大和王权的经济基础,部民不受中央朝廷的直接管辖,而是通过豪族间接统治 (皇室也是豪族之一)。部民只能赠与,不能买卖或随意杀害。大化改新后部民制取消,但仍然有主管官署下属少数品部日语品部杂户;边远地区亦仍存在部落民[1]

日語寫法
日語原文部民制
假名べみんせい
平文式罗马字Beminsei

“部”的名称一般为主人名、职业名。“部民”一词源于中国部曲[2]。部民组织一般由低级氏族领导,称为伴造,可以世袭。众多部民种类中,在皇室领地内劳作的田部和贵族领地农庄中的部民数量最多[1]。部曲常以所属贵族的氏名命名,如大伴部苏我部[3][4][5],“部”的名称很多成为今日的日本姓氏

分类

大和時代众多部民种类主要分为三大类:

  • 職業部:负责具体职业,例如:田部、錦織部、土師部、弓削部。
  • 御名代:与宫廷工作有关的部民,是在大王周围担任警备、食膳处理等工作的豪族子弟。
  • 豪族部:在贵族领地农庄中的部民,以所属贵族的氏名命名,如大伴部、苏我部。

所有的部合称“品部”,即“诸部”的意思。另外一个部可以同时是职业部和豪族部,例如:土師部既是负责土器制作的職業部,也是豪族土師氏所属的部民。

历史

起源

大和王权的上层豪族是以氏姓制度为纽带组织,通过赐“姓”,氏族与大王之间形成了隶属与奉仕的关系。在这种关系的基础上,氏族的领袖获得了在朝廷中担任官职的资格,并享有世袭的权利。[6]在5世纪左右,畿内及其周边的中小豪族被组织起来,作为「伴」,世袭地分担宫廷的各种职务,如殿守、水取、掃守和門守等。这种「伴」制度的发展,导致在5世纪后期,进一步形成了伴造率领伴的体制。[7]

普及

随着大和王权介入朝鮮半島政治,大和王权的军事压力增加,527年磐井之乱后屯倉制和部民制在日本扩张,特别是九州地区设立了大量军事性部民。后来部民制度扩张到职业,同时豪族被允许管辖部民。各种虽然部民直属豪族,大和王权的朝廷只能通过豪族间接统治,但形式上部民和管理部民的权力是朝廷赐予的,从朝廷的角度来看,部民并不是豪族的私有民。[3]

终结

7世纪中期后,随着日本律令制的实施,各种「部」逐渐被废止,670年(天智9年)编制日本首个户籍庚午年籍之后,所有人民都被登记在户籍中,受中央直接管辖,此后「部」的名称仅作为个人的姓氏保留下来。不过一部分旧有的「部民」被重新编为品部和杂户,以确保武器、奢侈品生产以及特殊技艺的传承。

这些具备特殊技能的部民被隶属到各类政府机关中,并以免除或减轻赋税为交换,要求他们世袭地在工房内工作,将生产物品上缴政府或传授技艺。这一制度确保了政府能够稳定地获取必要的特殊技艺和产品。品部和杂户虽然在户籍上属于良民,但一般公民将他们视为贱民般歧视。8世纪后半由于生产力发展,品部、杂户制度逐渐解体。

参见

参考资料

  1. ^ 1.0 1.1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汇编. 中国大百科全书. 外国历史(一) 第一版. 北京: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98. ,第164页。
  2. ^ 前之園亮一「宋書南斉書・名代・猪膏から見た氏姓成立と盟神探湯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学習院史学 38, 23-41, 2000年3月,p36
  3. ^ 3.0 3.1 狩野久「古代国家の発展と吉備」 藤井学・狩野久・竹林栄一・倉地克直・前田昌義『岡山県の歴史』山川出版社 2000年 34・37ページ
  4. ^ 西別府元日「芸備の自然と地域の形成」 岸田裕之編 室山敏明・西別府元日・秋山信隆・中山富広・賴祺一・児玉正昭・宇吹暁『広島県の歴史』山川出版社 1999年 28ページ
  5. ^ 鎌田元一「部についての基本的考察」『日本政治社会史研究 上』塙書房、1984年。
  6. ^ 吉村武彦. 六世紀における氏・姓制の研究-氏の成立を中心として-. 明治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紀要 (明治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 1996, 第039冊: 321–332. ISSN 0543-3894. 
  7. ^ 直木孝次郎「人制の研究」、『日本古代国家の構造』、青木書店、1958年。NCID BN01173043, ISBN 4250580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