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史

指正史上無紀錄,或者正史上紀錄為「傳聞」的史事

野史又稱稗史,是指未記載於正史,或者正史上紀錄為「傳聞」的史事,或非“正史”的民間編纂史書,或記載道聽途說、民間流傳的故事,以及據此編撰的史書。野史不一定是虛構的。例如,《汉书·艺文志》引如淳之言,“细米为稗,街谈巷说,甚细碎之言也。王者欲知里巷风俗,故立稗官,使称说之”。

余嘉錫小說家出於稗官說》認爲“稗官者天子之士也”。周楞伽《稗官考》反對稗官是“天子之士”說。

由於不少正史編修皆受統治階級或特定價值觀之人群把持,例如中國歷朝正史數千年皆儒家士大夫集團把持編修,勝者為王,須符合儒學意識形態單一標準取捨,多有曲筆或偏袒隱瞞,造成紂王“天下之惡皆歸焉 ”,因此正史也不一定就是真相,如苻堅涉嫌改史[1],一些学者认为唐太宗玄武門之變而亦涉嫌改史[2]。野史在研究歷史挖掘真相上,頗具參考價值及貢獻,不宜輕忽。

中國歷史的例子

歐洲歷史的例子

日本歷史的例子

參見

参考资料

  1. ^ 洛陽伽藍記》中記載北魏隱士趙逸所述:“苻生雖好勇嗜酒,亦仁而不殺。觀其治典,未為兇暴。及詳其史,天下之惡皆歸焉。”
  2. ^ 黄永年《六至九世纪中国政治史》引資治通鑑 (贞观十七年)。初,上谓监修国史房玄龄曰:“前世史官所记,皆不令人主见之,何也?”对曰:“史官不虚美,不隐恶,若人主见之必怒,故不敢献也。”上曰:“朕之为心,异于前世。帝王欲自观国史,知前日之恶,为后来之戒,公可撰次以闻。”谏议大夫朱子奢上言:“陛下圣德在躬,举无过事,史官所述,义归尽善。陛下独览起居,于事无失,若以此法传示子孙,窃恐曾、玄之后或非上智,饰非护短,史官必不免刑诛。如此,则莫不希风顺旨,全身远害,悠悠千载,何所信乎!所以前代不观,盖为此也。”上不从。玄龄乃与给事中许敬宗等删为高祖、今上实录;癸巳,书成,上之。上见书六月四日事,语多微隐,谓玄龄曰:“周公诛管、蔡以安周,季友鸩叔牙以存鲁,朕之所为,亦类是耳,史官何讳焉!”即命削去浮词,直书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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