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欽賢
顏欽賢(1902年—1983年),字學淵,生於新北市瑞芳區,祖籍福建安溪,臺灣政治人物與企業家。為顏雲年之子,出身基隆顏家,中國國民黨籍,曾任國民大會代表與臺灣省議員。
顏欽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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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一屆國大代表(增額) | |
任期 1969年—1983年 | |
中華民國制憲國民大會代表 | |
任期 1946年11月22日—1946年11月25日 | |
选区 | 臺灣省臺北縣 |
臺灣省參議會議員 | |
任期 1946年5月1日—1951年12月11日 | |
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1902年 日治臺灣基隆廳瑞芳支廳(今新北市瑞芳區) |
逝世 | 1983年(80—81歲) 臺灣臺北市 |
国籍 | 大日本帝国(1902年-1945年) 中華民國(1945年-1983年) |
政党 | 中國民主社會黨 中國國民黨 |
配偶 | 郭美錦 |
儿女 | 顏惠民(長子) 顏惠忠(次子) |
生平
基隆顏家為基隆望族,顏欽賢之父為顏雲年,其家族有金礦與煤礦等事業。在台灣日治時代,基隆顏家列名台灣五大家族中。因其大伯顏東年無子,顏欽賢為顏家長孫。
顏欽賢畢業於日本立命館大學經濟科。1923年,顏雲年病逝,顏欽賢在叔叔顏國年的幫助下逐步接掌家族事業。顏欽賢將家族事業重整,改組為台陽礦業株式會社。1937年,其叔父顏國年去世,顏欽賢以家族長孫身份接掌基隆顏家產業。他曾任基隆市協議會會員,臺北州參議會參議員。太平洋戰爭期間,任物資別物價專門委員會專門委員,參與木材等戰時物資的管制工作。
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接收台灣。在太平洋戰爭期間,顏家有多筆土地被日本總督府徵收,在中華民國政府接管時,都被認定為日產,沒為公有;此外,顏家擁有的台陽礦業,被國民政府徵收為國有。顏欽賢加入中國國民黨,為革命實踐研究院(今國家發展研究院)第五期畢業。任臺灣省參議會參議員。
1946年,中國國民黨在南京召開制憲國民大會。在臺灣省參議會第一屆第一次臨時大會上,顏欽賢當選台北縣國大代表,參與制憲。
1947年,發生二二八事件,顏欽賢與其他鄉紳被地方推派為代表,與政府進行談判。在國民政府軍隊抵達後,顏欽賢被列入30人首謀名單之中,遭到通緝。其堂弟顏滄海與其長子顏惠民[1]遭到官方逮捕。顏欽賢藏匿於鄉間,經其家族極力營救後,得到謝漢儒的幫助,由他帶著顏欽賢去投案,官方以改過自新為由將他釋放,其堂弟顏滄海與其子顏惠民也獲釋[2]。在此事件後,加入中國民主社會黨。在二二八事件結束後,政府決定將徵收的台陽礦業發還給顏家。1948年,顏欽賢登記成立台陽礦業。同年,謝漢儒在台灣組織中國民社黨臺灣省黨部,顏欽賢加入中國民社黨,並任省府委員。在一段時間後,經李翼中的支持,重新加入中國國民黨。
1954年,台灣水泥公司民營化,顏欽賢任首任董事。
1955年,獨資成立基隆光隆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1957年,因九份地區沒有國中,在台北縣長蘇清波時,顏欽賢以台陽礦業公司名義,捐出8,000坪山坡地,協助當地成立欽賢國中。台北縣政府以其名字作為校名,以茲紀念。
1969年,再度當選國大代表。
相關事蹟
家庭
顏欽賢之妻為郭美錦,出身士林郭家,為郭邦彥之女。
兩人有12位子女,其中一女過繼給親族。其長子顏惠民,次子顏惠忠,六子顏惠哲。
顏惠忠之女顏安汝,2009年嫁給吳敦義之子吳子文。兩人在2012年離婚。
注釋
- ^ 張炎憲等編《基隆雨港二二八》〈張梓隆〉:「被抓進牢房的第三天,我們幾個人被叫出來。礦業鉅子基隆顏家顏欽賢的大兒子就排在我後面。……二二八時,顏欽賢兒子在八堵中學才畢業,也被抓了。他被抓時,還穿著八堵中學制服。……顏家不曉得送多少錢,當天晚上我們還押牢房,顏就被釋放了。出獄後沒多久,他就去日本了,不要和中國人在一起。」,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出版,2011年。
- ^ 國史館編《二二八事件辭典》〈顏欽賢〉:「1947年二二八事件後,4月18日陳儀發布「二二八事變首謀叛亂在逃主犯名冊」,下令軍警加緊通緝歸案,顏欽賢赫然名列其中。陳儀所發布的主犯30名中,有許多人早在3月10日之後就被捕槍殺,陳儀呈報最高當局只是趕盡殺絕,向上交待的障眼法而已。但在此之前,顏欽賢的長子,當時還是八堵中學學生,也被捉關在牢裡,被捕時,身上還穿著八堵中學的制服。據傳顏家以鉅款200萬元將他贖回,不數日即送到日本,不再回臺。顏欽賢被誣陷未幾亦獲平反。」,2008年出版。
- ^ 《台灣獨立運動的先聲:台灣共和國》。台北:財團法人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p.29。
- ^ 陳佳宏. 《台灣獨立運動史》 初版. 玉山社.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