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文煥
生平
黃文煥學識淵博,于天啟四年(1624年)中舉人[2],次年(1625年)聯捷進士,歷任海陽、番禺、山陽知縣,遷任翰林院編修。
崇禎十三年(1640年),黃文煥因為黃道周勸諫崇禎帝一事被連坐,和涂仲吉同時入獄;弘光年間獲釋,擢官中允、詹事,南京失陷後隱居到去世,有《四書詩經》、《嫏嬛》、《陶詩杜詩註》、《楚詞聽直》、《頳留集》、《老莊註》、《秦漢文評》、《館閣文集》等著作流傳[3]。
家族
參考文獻
-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二·列傳第八》:同(楊士聰弘光)時以翰詹召者:黃文煥,字維章,天興永福人。天啟五年進士,為文博淹無涯涘。歷海陽、番禺、山陽知縣,遷編修。坐黃道周事,同涂仲吉下詔獄。安宗擢中允、詹事。國亡,隱南京卒。子班,字基玉,諸生。副總兵。在里逐知縣降清,伐山開道,引清兵陷福京,終肇羅僉事。
- ^ 乾隆《永福縣志·卷七·選舉》:天啟四年甲子科(舉人) 黃文煥 乙丑進士,有傳
- ^ 乾隆《永福縣志·卷八·人物》::黃文煥,字維章,號坤五,天啟乙丑進士。文章淹博,知番禺海陽山陽三縣皆有政聲,崇貞召試擢翰林院編修。時黃道周下詔獄,株連及煥,事雪僑寓金陵,著有《四書詩經》、《嫏嬛》、《陶詩杜詩註》、《楚詞聽直》、《頳留集》、《老莊註》、《秦漢文評》、《館閣文集》行于世。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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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李賓 |
明朝海陽縣知縣 天啟年間-崇禎年間 |
繼任: 劉伯元 |
前任: 王正志 |
明朝山陽縣知縣 1632年-1639年 |
繼任: 劉景綽 |
前任: 謝泰宗 |
明朝番禺縣知縣 崇禎年間-1640年 |
繼任: 盧兆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