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8年苏俄宪法
1918年苏俄宪法是苏维埃俄国宪法,于1918年7月10日由第五次全俄罗斯苏维埃代表大会通过,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正式成立。该宪法共6篇90条,规定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为全俄罗斯苏维埃代表大会。宪法第一篇为年初列宁所作的《被剥削劳动人民权利宣言》。[1] 随后该宪法又被《1924年苏联宪法》和《1925年苏俄宪法》相继取代。
米哈伊尔·安德烈耶维奇·列伊斯涅尔曾参与起草该宪法。
参见
参考资料
- ^ Declaration Of The Rights Of Labouring And Exploited People. Pravda. 1918-01-03 [2013-12-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