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Now香港台

春卷柯南在话题“中立性有爭議”中的最新留言:12年前

Now香港台應為正式名稱

我看到宣傳物品都是寫「Now香港台」而非「Now香港」,是否應該移動到「Now香港台」? 219.77.178.187 (留言) 2008年12月28日 (日) 11:36 (UTC)回复

(-)反对:因為文字表達上官方台名為「now香港」...「now香港台」是口述表達上的名字...
初期now在「now香港」後加上「台」字(在電車或其他地方的廣告可見)是擔心觀眾未意識到「now香港」是一電視頻道...
Prinyau@Lollipop 2008年12月28日 (日) 14:38 (UTC)回复

(+)支持,「now香港」只是標誌,now方面實際上是用now香港台的[1]。—hose'neru(Talk) 2008年12月29日 (一) 13:01 (UTC)回复
(!)意見:對於該頻道在文字表達上的稱呼,外界對它有兩種稱呼,一些人會把它叫作「Now香港台」,例如電盈now香港台100頻道將於12月12日播內,《經濟通通訊社》(撰寫該文章的通訊社)的記者把它稱作「Now香港台」,而我今日亦曾觀看「Now香港」的一個宣傳片,報幕員亦把該頻道稱為「Now香港台」。另一些人會把稱作「Now香港」,例如在e仔新發現﹕「now香港」打破電視框框內,明報記者(該文章摘自明報副刊)把該頻道稱呼為「now香港」(從該文章標題即可見),另外在「now香港」官方網頁,該頻道的標誌是寫着「now香港」,而非「Now香港台」(就連我今日看過的「Now香港」宣傳片亦如此)。由此可見「Now香港台」不是只用於口述表達。建議把該條目的第一句由「now香港(文字表達上的名稱,口述時會稱為now香港台)……」改寫成「now香港(又稱now香港台)……」。—春卷柯南夫子 ( 茶寮對話 | 土木記 ) 2008年12月29日 (一) 13:07 (UTC)回复
標誌終歸是標誌,nowtv網頁內的頁面連結使用now香港台,顯示「now香港」的全為標誌,不可將標誌與實際名稱混為一談。九巴的標誌是KMB,不等於公司名稱就是KMB三個字母。—hose'neru(Talk) 2008年12月29日 (一) 13:43 (UTC)回复
撇除標誌一項,文字表達上的稱呼還是有兩種,分別是「Now香港台」和「Now香港」。所以我認為你應查閱《e仔新發現﹕「now香港」打破電視框框》,看看明報記者怎樣把該頻道稱呼為「now香港」。但是我現在反而(+)支持把「Now香港」重定向,因為市面上有更多人把該頻道稱作「Now香港台」。—春卷柯南夫子 ( 茶寮對話 | 土木記 ) 2008年12月29日 (一) 15:24 (UTC)回复
看其他媒體的用法,倒不如看now自己如何用,按now香港台網站,「now香港」只在標誌出現,用文字表達的都用now香港台。—hose'neru(Talk) 2008年12月29日 (一) 15:39 (UTC)回复
那又不是的,例如在YouTube內Now寬頻電視的帳戶在一些它上載到YouTube的Now香港節目和宣傳片前面都有「now香港」幾個字,例如星期日大班一個地球now香港台-從夢想出發的報幕員介紹等等,就連他們帳戶的英文介紹也用了"Now Hong Kong"一詞(意即now香港)。—春卷柯南夫子 ( 茶寮對話 | 土木記 ) 2008年12月30日 (二) 14:00 (UTC)回复
now tv的節目訂購和節目列表全用now香港台,可按now tv搖控器的tv guide看一看。—hose'neru(Talk) 2008年12月30日 (二) 15:06 (UTC)回复
now tv雖然在中文版的節目訂購和節目列表用了「Now香港台」,但是英文版的卻用了"Now Hong Kong"。而now tv亦已製作寫有「Now香港台」的標誌。你可到Now香港台(now tv在跳到一頻道時,是會顯示頻道的英文名稱)和now香港台現已啟播看一下。—春卷柯南夫子 ( 茶寮對話 | 土木記 ) 2008年12月31日 (三) 13:24 (UTC)回复
我們無需考慮英文的用法,英語的習慣與中文不同,很少會加channel在台名後面,如bbc1、CCTV1-中央一台、TVB JADE翡翠台,而中文通常都會在台名有「台」或「頻道」這些後綴。依從中文的習慣,還是應該使用「NOW香港台」。—hose'neru(Talk) 2008年12月31日 (三) 16:20 (UTC)回复
其實你說得對,因為吾看過的英文台名加Channel的,都會放在台名前,例Channel V,不過按now tv在把鳳凰衛視中文台台名詮釋為英語時卻譯成Phoneix Chinese Channel,這是較古怪的例子。不過我們都是用「Now香港台」這名字,但要重定向,所以要找一個人去擔當這任務。—春卷柯南夫子 ( 茶寮對話 | 土木記 ) 2008年12月31日 (三) 16:35 (UTC)回复
移動條目很容易,已經修改了:-)。—hose'neru(Talk) 2008年12月31日 (三) 19:07 (UTC)回复

中立性有爭議

維基百科不是網典,有關網民的內容應放入網典才行。--jcnJohn Chen (討論-貢獻) RA 2012年7月11日 (三) 01:48 (UTC)回复

作為這條條目的創建者,敝人極度(+)支持 閣下的提議。其實,早幾天看到你擺出那個模板,我就已經有這樣的想法。畢竟香港網上討論區的內容在維基百科並不被視為可靠來源,這些內容還是移動到香港網絡大典比較合適。--春卷柯南夫子 ( 夫子茶寮 (茶聚) | 土木記 | 功名記 )2012年7月12日 (四) 14:49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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