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mplate talk: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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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联在全国人大也有8个席位,应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党,因此模版应完整列出。--Aronlee90(留言) 2012年12月21日 (五) 13:47 (UTC)
我删去了历史政党和工商联
“历史上的政党”所列三个组织,在1949年以后均已经停止活动或者并入其他政治团体;即使工商联在全国政协有界别,具有类党派性质,但按这个方法看,共青团、全国总工会也有,未见其特殊性,反倒可能混淆收录范围。--还有,14,5。2! 2020年12月13日 (日) 05:26 (UTC)
- 已阅,编者原创研究而已,未见达成任何共识,请勿口含天宪。--还有,14,5。2! 2020年12月16日 (三) 05:49 (UTC)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党”模板的收录标准
本人此前在Template: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党模板中加入了中文维基百科收录的其他相关政党,但是有编者认为不应该收录其他中共所谓“非法政党”,希望各位编者就该问题发表看法。本人认为应该收入,因为并没有相关分类中的政党必须是执政党认为合法的政党这一要求。--Aronlee90(留言) 2020年10月9日 (五) 01:32 (UTC)
- 模板:香港政黨同樣有記錄被香港特區政府列為非法組織的香港民族黨,同意模板:中華人民共和國政黨應同樣處理。--PastorPsy326(留言) 2020年10月9日 (五) 03:19 (UTC)
- 導航模板的目的是導航,而且目前並沒有規定在政黨導航模板中只能加入合法或是有立案的政黨。另外,「無黨派人士」顯然不屬於政黨,根本不應該放置於該模板內。—— Eric Liu 歡慶雙十中國國慶(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10月9日 (五) 05:02 (UTC)
- (-)反对:T:中华民国政党收录时也有立法院或地方议会议席的限制,而未将全部123个政党及其他由内政部公告废止备案的政党列入。
- 按阁下逻辑,T:中华民国政党导航模板是否应收录在台全部362个政党及大陆时期政党?PATLABOR 英格拉姆Ingram Talk 2020年10月10日 (六) 06:46 (UTC)
- (!)意見民主國家跟非民主國家用同一個標準是否多加考慮? Light0113(留言) 2020年10月10日 (六) 09:38 (UTC)
- 眾所皆知能合法進入「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體系的政黨就那九個而已,我認為參照越南政黨導航模板,在這些政黨以外列出一些「非法政黨」並非不可。—— Eric Liu 歡慶雙十中國國慶(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10月10日 (六) 13:53 (UTC)
- 只要有條目、有關注度、並有獨立來源稱之為政黨,都應該列入。適合獨立成一列叫「被宣告非法的政黨」避免誤導。--Yel D'ohan(留言) 2020年10月11日 (日) 21:10 (UTC)
- 整理了一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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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政治團體」部分只計入在中國大陸境內成立的政治團體(切合題旨),不列入在海外成立的。這樣可否?—— Eric Liu 歡慶雙十中國國慶(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10月14日 (三) 01:23 (UTC)
- 我觉得OK。--Aronlee90(留言) 2020年10月14日 (三) 09:19 (UTC)
- (-)反对:不论是不是民主国家,模板都得有明确的收录标准。
- 这个“其他政治团体”反而没有明确的收录标准。什么政治团体算“其他政治团体”?人民团体算吗?全国工商联是“具參政黨地位的人民團體”有法律法规依据吗?为什么“历史政党”只列入这四个?如果是已解散的合法政党,那么只有三个。算上已解散的非法政党,那无论如何也不止四个。总之,反对缺乏明确收录标准的原创研究。PATLABOR 英格拉姆Ingram Talk 2020年10月14日 (三) 23:47 (UTC)
- 所謂「人民團體」在這裡指的是參加「人民政協」的社會團體,即按照其各自特點組成的從事特定的社會活動的群眾組織[1],畢竟除了既有的民主黨派,有哪個政治團體能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註冊成立?真的不接受的話,大不了把「具參政黨地位的人民團體」改成「具參政黨地位的社會團體」。另外說實話,還真沒有哪一條法規明確規定「工商聯」有參政黨地位,但眾所皆知,「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很多事情從來就不能單純以形式上的法律解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領域中,常常將「各民主黨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並列[2][3][4],新華社的這篇報導還特別提到:「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近日以各种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家表示,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为新时代改革开放伟大事业凝心聚力。」[5]而其他參與「人民政協」的人民團體並沒有這個待遇,這是做一下搜尋工作就能知道的事實。至於其他政治團體和歷史政黨部分,僅納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成立、有條目、有關注度、並有可靠來源稱之為政黨者(顧名思義,「中華人民共和國政黨」),滿足這個條件的現存政黨本就不多(這也就是為什麼要把民主國家跟非民主政權作出區別,畢竟兩者境內的政黨數量和相對應的關注度是完全不能相比的),而滿足這個條件的歷史政黨大概還真的只有四個。如果有缺漏的條目,也歡迎增補。—— Eric Liu 歡慶雙十中國國慶(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10月15日 (四) 01:15 (UTC)
- 將「各民主黨派、全国工商聯、無黨派人士”并列这个客观情况我并未否认,原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党模板也包括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阁下长篇幅列举了中共、民主党派、全国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排列方式的来源,这恰恰证明了现有旧版本模板的正确性。我没有见到有学术来源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党”按这个新提案版本的方式列举。总的来说,这个版本的列举方式缺乏可靠学术来源支撑。
- 一个小问题:维基百科的模板要有稳定的收录标准,不论国家政体如何。现在提出的这个版本,归纳标准就是不稳定的。举个例子,中国国际主义工人党中央党部1949年4月前后就迁往香港,这时中华人民共和国还尚未成立。“僅納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成立”这个标准就不符合。PATLABOR 英格拉姆Ingram Talk 2020年10月16日 (五) 12:34 (UTC)
- 關於中國國際主義工人黨的部分可能確實是我不對,感謝指正。不過除去這個以外,我認為這個版本基本沒有問題。對照其他類似的案例,例如柬埔寨、緬甸、越南、伊朗、厄利垂亞等現今或曾經一黨專政或一黨獨大國家的政黨模板,基本上都有列出一些非法政黨,而即使是普通的多黨制國家政黨模板也幾乎都會列出其他政黨。「在中國大陸境內成立、有條目、有關注度、並有可靠來源稱之為政黨者」這個收錄標準不僅較其他各國政黨模板要嚴格許多,而且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情勢來說算是很穩定的了。另外,需要可靠來源佐證的是「執政黨」、「參政黨」這類專有名詞的分類方式,而「其他政治團體」顧名思義就是指那兩個分類以外的現存政黨,「歷史政黨」就是指歷史政黨,「其他」跟「歷史」這兩個詞的定義還需要可靠來源來佐證嗎?—— Eric Liu 歡慶雙十中國國慶(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10月16日 (五) 14:38 (UTC)
- 无论如何,维基百科条目中的论述需要有可靠学术来源支撑。原有版本的列法有诸多学术来源提及。而这个新版本提法没有可靠学术来源佐证。PATLABOR 英格拉姆Ingram Talk 2020年10月22日 (四) 15:05 (UTC)
- 我們現在不是在討論條目。從來就沒有方針或指引指出導航模板連排列方法本身也需要可靠來源支持,要不然許多導航模板就不可能存在了。導航模板的目的是導航,僅此而已。——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10月23日 (五) 00:29 (UTC)
- 导航模板也是维基百科的一部分。既然现在已经有一个具有诸多学术来源提及的列法,就没有必要推翻成熟的版本,去采用一个无来源的列法。无论如何,有可靠学术来源的列法总是优于无可靠学术来源的列法。PATLABOR 英格拉姆Ingram Talk 2020年10月26日 (一) 03:20 (UTC)
- 您所說的話在一般情況下是正確的。然而,中國大陸的輿論環境和當局對於政治異議言論的限制眾所皆知,您口中的所謂諸多「可靠學術來源」基本上只是、也只能一再重申北平方面的「官方」說法而已,自然不可能有辦法列出其他北平方面不承認的政治團體,頂多只能算是不斷重覆的第一方觀點,不應給予其不合理的比重。顯然,不只有中國大陸方面的可靠來源才算是可靠來源,目前提案版本內所列出的其他政治團體,其存在和性質都有中國大陸以外方面的其他可靠來源佐證,完全沒有理由從模板中刪除。退一步來說,即使那諸多「可靠學術來源」中有一部分真的是獨立的第三方參考資料(雖然應該不太可能),但就那些來源沒有列出上述鐵錚錚存在的其他政治團體這一事實來看,其內容顯然也有所缺漏,故更不應盡信了。當然,在單純用於排序八個「民主黨派」等用途時,這些「可靠學術來源」姑且還是可以採用的,惟也就僅此而已。——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10月26日 (一) 05:07 (UTC)
- 我有说来源一定是大陆吗?您也可以拿出港台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党列法的可靠学术来源。
- 您那一堆政治判断还是掩盖不了您的版本没有可靠学术来源支持的情况。既然现在已经有一个具有诸多学术来源提及的列法,就没有必要推翻成熟的版本,去采用一个无来源的列法。无论如何,有可靠学术来源的列法总是优于无可靠学术来源的列法。PATLABOR 英格拉姆Ingram Talk 2020年10月30日 (五) 04:47 (UTC).
- 是,所以模板內共產黨和八個「民主黨派」的部分可以使用有「可靠學術來源」的列法,至於其他政治團體和歷史政黨部分因為現行沒有公認的列法,所以沒有硬性的排序限制(參考其他類似模板,基本上現在按建立年分去排的方法是比較合理的)。您的說法跟提案沒有矛盾。——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10月30日 (五) 05:11 (UTC)
- 有矛盾。非法政党和历史政党并没有明确的收录标准,也没有学术来源可以支持。维基百科不允许没有明确收录标准的导航模板。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党中列出的非法政党很多都是创始人吼一嗓子,然后就没有后续活动。比如最近有一个在酒店成立的“中国民主共和党”。非法政党如何界定、什么样的非法政党应该列出,这个问题模糊空间很大,维基人不宜作出原创界定。
- 既然现在已经有一个符合公众认知、具有诸多学术来源提及的列法,就没有必要推翻成熟的版本,去采用一个无来源的列法(或者加上一部分无来源的列法)。PATLABOR 英格拉姆Ingram Talk 2020年11月1日 (日) 16:12 (UTC)
- 在討論中,我已經給出了明確的收錄標準:「在中國大陸境內成立、有條目、有關注度、並有可靠來源稱之為政黨者」,此一標準已經比目前幾乎所有同類型導航模板嚴格。某個列法「具有诸多学术来源提及」不代表該列法完美無誤,也不代表要給予百分百的比重。實務上,還應依據常識判斷闕漏所在,並參採其他可靠來源補完。對於現行模板內容是所謂「成熟的版本」,還是編輯戰拉鋸的成果,我不予置評。——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11月2日 (一) 03:53 (UTC)
- 是,所以模板內共產黨和八個「民主黨派」的部分可以使用有「可靠學術來源」的列法,至於其他政治團體和歷史政黨部分因為現行沒有公認的列法,所以沒有硬性的排序限制(參考其他類似模板,基本上現在按建立年分去排的方法是比較合理的)。您的說法跟提案沒有矛盾。——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10月30日 (五) 05:11 (UTC)
- 您所說的話在一般情況下是正確的。然而,中國大陸的輿論環境和當局對於政治異議言論的限制眾所皆知,您口中的所謂諸多「可靠學術來源」基本上只是、也只能一再重申北平方面的「官方」說法而已,自然不可能有辦法列出其他北平方面不承認的政治團體,頂多只能算是不斷重覆的第一方觀點,不應給予其不合理的比重。顯然,不只有中國大陸方面的可靠來源才算是可靠來源,目前提案版本內所列出的其他政治團體,其存在和性質都有中國大陸以外方面的其他可靠來源佐證,完全沒有理由從模板中刪除。退一步來說,即使那諸多「可靠學術來源」中有一部分真的是獨立的第三方參考資料(雖然應該不太可能),但就那些來源沒有列出上述鐵錚錚存在的其他政治團體這一事實來看,其內容顯然也有所缺漏,故更不應盡信了。當然,在單純用於排序八個「民主黨派」等用途時,這些「可靠學術來源」姑且還是可以採用的,惟也就僅此而已。——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10月26日 (一) 05:07 (UTC)
- 导航模板也是维基百科的一部分。既然现在已经有一个具有诸多学术来源提及的列法,就没有必要推翻成熟的版本,去采用一个无来源的列法。无论如何,有可靠学术来源的列法总是优于无可靠学术来源的列法。PATLABOR 英格拉姆Ingram Talk 2020年10月26日 (一) 03:20 (UTC)
- 我們現在不是在討論條目。從來就沒有方針或指引指出導航模板連排列方法本身也需要可靠來源支持,要不然許多導航模板就不可能存在了。導航模板的目的是導航,僅此而已。——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10月23日 (五) 00:29 (UTC)
- 无论如何,维基百科条目中的论述需要有可靠学术来源支撑。原有版本的列法有诸多学术来源提及。而这个新版本提法没有可靠学术来源佐证。PATLABOR 英格拉姆Ingram Talk 2020年10月22日 (四) 15:05 (UTC)
- 關於中國國際主義工人黨的部分可能確實是我不對,感謝指正。不過除去這個以外,我認為這個版本基本沒有問題。對照其他類似的案例,例如柬埔寨、緬甸、越南、伊朗、厄利垂亞等現今或曾經一黨專政或一黨獨大國家的政黨模板,基本上都有列出一些非法政黨,而即使是普通的多黨制國家政黨模板也幾乎都會列出其他政黨。「在中國大陸境內成立、有條目、有關注度、並有可靠來源稱之為政黨者」這個收錄標準不僅較其他各國政黨模板要嚴格許多,而且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情勢來說算是很穩定的了。另外,需要可靠來源佐證的是「執政黨」、「參政黨」這類專有名詞的分類方式,而「其他政治團體」顧名思義就是指那兩個分類以外的現存政黨,「歷史政黨」就是指歷史政黨,「其他」跟「歷史」這兩個詞的定義還需要可靠來源來佐證嗎?—— Eric Liu 歡慶雙十中國國慶(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10月16日 (五) 14:38 (UTC)
- 所謂「人民團體」在這裡指的是參加「人民政協」的社會團體,即按照其各自特點組成的從事特定的社會活動的群眾組織[1],畢竟除了既有的民主黨派,有哪個政治團體能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註冊成立?真的不接受的話,大不了把「具參政黨地位的人民團體」改成「具參政黨地位的社會團體」。另外說實話,還真沒有哪一條法規明確規定「工商聯」有參政黨地位,但眾所皆知,「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很多事情從來就不能單純以形式上的法律解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領域中,常常將「各民主黨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並列[2][3][4],新華社的這篇報導還特別提到:「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近日以各种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家表示,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为新时代改革开放伟大事业凝心聚力。」[5]而其他參與「人民政協」的人民團體並沒有這個待遇,這是做一下搜尋工作就能知道的事實。至於其他政治團體和歷史政黨部分,僅納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成立、有條目、有關注度、並有可靠來源稱之為政黨者(顧名思義,「中華人民共和國政黨」),滿足這個條件的現存政黨本就不多(這也就是為什麼要把民主國家跟非民主政權作出區別,畢竟兩者境內的政黨數量和相對應的關注度是完全不能相比的),而滿足這個條件的歷史政黨大概還真的只有四個。如果有缺漏的條目,也歡迎增補。—— Eric Liu 歡慶雙十中國國慶(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10月15日 (四) 01:15 (UTC)
- (-)反对:赞同PATLABOR 英格拉姆Ingram Talk 的观点,模板需有明确的收录标准,否则将不具有现实操作性。--字节(Byte)(留言) 2020年11月1日 (日) 04:12 (UTC)
- 見上。——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11月2日 (一) 03:53 (UTC)
- (~)補充:详细解释一下个人看法吧。模板列表做为维基百科重要的导航元素,列入的条目应当充分考虑相关性、重要性。首先是相关性,模板列表各部分内容应当紧密相关且恰当分类,以便于阅读者一目了然找到需要的信息。其次是重要性,模板列入的条目应当是必要的、高度关注的、内容详实丰富的,而不是一味求大求全。就提议模板而言,在上述两方面应多加考量,否则可能会使读者产生误解,并使模板条目显得冗余。比如提议模板above栏目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 ·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其下栏目补充列入“其他政治团体”“历史政党”,是否会让读者误解他们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部分?再如单列收录“一声吼”成立或者影响力很小的政治团体进入模板,且不论收录标准难以界定,仅就内容而言是否有必要,是否会让导航模板内容过于冗杂?(&)建議:相关内容可以增写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黨条目,但对于Template: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党模板内容修改需多加讨论,慎重调整。--字节 2020年11月9日 (一) 03:41 (UTC)
- 導航模板的目標是導航。只要切合題旨、符合關注度和收錄標準,沒有排除不放的理由,畢竟維基百科向來不會按「重要度」去為條目「分等級」。我認為現行提案的收錄標準已經足夠明確,應該不會出現所謂「冗余」的問題。另外,關於可能造成的誤解,我已經調整了模板草稿。——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11月10日 (二) 00:12 (UTC)
- 直接拿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子分类并把“其他政治团体”和“历史政党”与原列表中的政党并混排在一起我觉得并不妥当,毕竟政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政党制度,对于读者了解中国政党这个主题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我也尝试重排了一下导航,主要把“其他政治团体”改为“不被承认的其他政治团体”做为子分类列入导航,链接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黨#非法政党,以后再视情况看是否有必要把相关政治团体单列子分类中。另外为切合子分类主题,也把右侧“全国人大常委会议席分布”换为“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结构”,并调整了一下列表项目。--字节 2020年11月16日 (一) 05:28 (UTC)
- 導航模板的目標是導航。只要切合題旨、符合關注度和收錄標準,沒有排除不放的理由,畢竟維基百科向來不會按「重要度」去為條目「分等級」。我認為現行提案的收錄標準已經足夠明確,應該不會出現所謂「冗余」的問題。另外,關於可能造成的誤解,我已經調整了模板草稿。——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11月10日 (二) 00:12 (UTC)
- (~)補充:详细解释一下个人看法吧。模板列表做为维基百科重要的导航元素,列入的条目应当充分考虑相关性、重要性。首先是相关性,模板列表各部分内容应当紧密相关且恰当分类,以便于阅读者一目了然找到需要的信息。其次是重要性,模板列入的条目应当是必要的、高度关注的、内容详实丰富的,而不是一味求大求全。就提议模板而言,在上述两方面应多加考量,否则可能会使读者产生误解,并使模板条目显得冗余。比如提议模板above栏目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 ·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其下栏目补充列入“其他政治团体”“历史政党”,是否会让读者误解他们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部分?再如单列收录“一声吼”成立或者影响力很小的政治团体进入模板,且不论收录标准难以界定,仅就内容而言是否有必要,是否会让导航模板内容过于冗杂?(&)建議:相关内容可以增写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黨条目,但对于Template: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党模板内容修改需多加讨论,慎重调整。--字节 2020年11月9日 (一) 03:41 (UTC)
- 見上。——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11月2日 (一) 03:5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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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提案不妥。一來,「其他代表群體」部分列出的項目基本全不符合政黨的定義,顯然是照本宣科的按官方制度列出(尤其是「無黨籍人士」,都明白寫著「無黨籍」了,列入堂堂「政黨導航模板」豈不可笑?),而我的提案中之所以列入「工商聯」是因為該組織是具參政黨地位的人民團體;二來,若是這類群體都能被作為「政黨」列入模板內,就更沒有理由將「其他政治團體」和「歷史政黨」排除於外了,因為這些是實實在在的政黨,那三個歷史政黨還是前「民主黨派」呢。維基百科並不需要完全按著某個政權的制度去設計模板(例如不應寫「不被承认的其他政治团体」,因為這是按大陸官方的角度去描寫的,涉及地域中心,起碼也應該寫成「其他不受官方承認的政治團體」),更不應因此而偏離了模板描述的主題。容我複述一次:導航模板的目標是導航。只要切合題旨、符合關注度和收錄標準,沒有排除不放的理由。相對的,若真的硬要放置「其他代表群體」在模板裡頭,也請先建立獨立的條目再說吧。對於「政協界別」跟政黨是否等價,我也抱持著很大的疑問。另外,是您說協商制度不應該放在頂欄我才併入下方連結的,既然這樣那麼就恢復原狀,再增補幾項完善模板;何況那個也不叫做什麼「子分類」啊,不過是「參見」項目而已。說實話,模板的目的始終還是導航讀者去看條目,而我不覺得看過條目的讀者會誤會那些「其他政治團體」有參與中共的「多黨合作」制度。——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11月16日 (一) 14:51 (UTC)
- 不好意思,我看了這個討論那麽久,我看不到反對提議者的發言有任何的邏輯存在,而且還多次鬼打牆。我個人認為Ericliu1912的提議毫無問題。SANMOSA SPQR 2020年11月3日 (二) 10:03 (UTC)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11月24日 (二) 02:45 (UTC)
- SANMOSA SPQR 2020年11月24日 (二) 06:08 (UTC)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11月25日 (三) 13:20 (UTC)
- 已進行替換。這裏可以先放幾天。SANMOSA SPQR 2020年11月25日 (三) 13:24 (UTC)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11月30日 (一) 08:45 (UTC) 被回退了。——
這樣的情況下,該如何進行下一步操作?—— - 已進行替換。這裏可以先放幾天。SANMOSA SPQR 2020年11月25日 (三) 13:24 (UTC)
他們對你的回應沒進一步回應的話,可視為他們的異議已被解決。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11月25日 (三) 13:20 (UTC)
然而,只要反對者不做進一步回應,就可以無共識為由讓提案石沉大海。—— - SANMOSA SPQR 2020年11月24日 (二) 06:08 (UTC)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11月24日 (二) 02:45 (UTC)
- 总体上(+)贊成,但也请Eric君参考下几位反对者的意见,如补充更多学术来源,再比如“其他政治团体”“历史政党”,是否会让读者误解他们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部分?再如单列收录“一声吼”成立或者影响力很小的政治团体进入模板,且不论收录标准难以界定,仅就内容而言是否有必要,是否会让导航模板内容过于冗杂?”这个问题,在下认为也应该慎重考虑。加油!——Ljk041123 与我对话 2020年11月14日 (六) 10:29 (UTC)
- 見我對字節閣下的回覆。若是還有其他問題可再提出。——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11月15日 (日) 06:21 (UTC)
- 您从未解决您说法的来源问题,我没有见到可靠学术来源。您新提出的“标准”没有任何可靠学术来源支持。而原本版本有广泛的可靠学术来源支持。不要用“常识”、“不予置评”之类模糊说法蒙混过关。PATLABOR 英格拉姆Ingram Talk 2020年11月30日 (一) 07:04 (UTC)
- 我並沒有否認特定「學術來源」的可靠性,亦支持將「民主黨派」按該等來源做排序。但當某些「學術來源」提供的內容明顯不完備時,就沒有必要死守。不應將政黨排列方法這一概念和政黨本身混淆,某來源裡頭提到的列法不包含某政黨,不代表沒有來源證明該政黨存在,或是不應放在模板內云云,只是代表該政黨在模板內的排放位置不受限制而已。話說,我提出的標準再不濟,也不如現在的版本把「無黨派人士」列入政黨導航模板一樣離譜。——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11月30日 (一) 08:43 (UTC)
- 给您科普一个小知识,在中国大陆,不是所有无党籍人士都是“无党派人士”。根据中共中央统战部《关于“无党派人士”政治面貌规范使用的意见(试行)》(统发〔2007〕14号),“无党派人士”指“没有参加任何党派、对社会有积极贡献和一定影响的人士,其主体是知识分子”。其资格需要经过认定(如[1]、[2]),认定程序为:
- “第一,统战部门以适当方式通知本人,填写无党派人士登记表。第二,统战部通报所在单位组织和人事部门。第三,报上一级统战部门备案。”
- “无党派人士”也是有组织机构的,称为“无党派人士联谊会”。
- 其余无党籍人士只能称为“群众”。
- 您批判一番之前最好先调查研究一下。PATLABOR 英格拉姆Ingram Talk 2020年12月3日 (四) 10:20 (UTC)
- 那麼,本模板要添加也理當添加所謂「無黨派人士聯誼會」這一組織(在有條目的情況下,若沒有條目那麼仍然不能放置),而不是「無黨派人士」。「無黨派人士」不是有組織的政黨。另外,無黨派人士的資格需要經過某些部門的認定,不代表就自成一黨派了(要不然那些需取得執照認定的專業人員豈不全部成了黨派?),況且如您所說,無黨派人士的定義就明白地寫著「沒有參加任何黨派⋯⋯」若「無黨派人士」自身就是黨派,那麼就和定義矛盾了,因為「無黨派人士」沒有參加「任何」黨派。最重要的是,現在「無黨派人士」根本沒有條目,是重新導向,連結至「無黨籍」條目,這樣顯然會造成誤導。都告訴我要先研究了,您覺得讀者會先研究嗎?連重新導向都堅持保留,卻不接受在模板內放置有正規條目頁面的其他政治團體,實在是令人感到匪夷所思。——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12月4日 (五) 00:29 (UTC)
- (1)“无党派人士”以及“全国工商联”在政党名单下附注是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治习惯。您自己之前的留言提到:
- (1)“无党派人士”以及“全国工商联”在政党名单下附注是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治习惯。您自己之前的留言提到:
- 那麼,本模板要添加也理當添加所謂「無黨派人士聯誼會」這一組織(在有條目的情況下,若沒有條目那麼仍然不能放置),而不是「無黨派人士」。「無黨派人士」不是有組織的政黨。另外,無黨派人士的資格需要經過某些部門的認定,不代表就自成一黨派了(要不然那些需取得執照認定的專業人員豈不全部成了黨派?),況且如您所說,無黨派人士的定義就明白地寫著「沒有參加任何黨派⋯⋯」若「無黨派人士」自身就是黨派,那麼就和定義矛盾了,因為「無黨派人士」沒有參加「任何」黨派。最重要的是,現在「無黨派人士」根本沒有條目,是重新導向,連結至「無黨籍」條目,這樣顯然會造成誤導。都告訴我要先研究了,您覺得讀者會先研究嗎?連重新導向都堅持保留,卻不接受在模板內放置有正規條目頁面的其他政治團體,實在是令人感到匪夷所思。——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12月4日 (五) 00:29 (UTC)
- 我並沒有否認特定「學術來源」的可靠性,亦支持將「民主黨派」按該等來源做排序。但當某些「學術來源」提供的內容明顯不完備時,就沒有必要死守。不應將政黨排列方法這一概念和政黨本身混淆,某來源裡頭提到的列法不包含某政黨,不代表沒有來源證明該政黨存在,或是不應放在模板內云云,只是代表該政黨在模板內的排放位置不受限制而已。話說,我提出的標準再不濟,也不如現在的版本把「無黨派人士」列入政黨導航模板一樣離譜。——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11月30日 (一) 08:43 (UTC)
- 您从未解决您说法的来源问题,我没有见到可靠学术来源。您新提出的“标准”没有任何可靠学术来源支持。而原本版本有广泛的可靠学术来源支持。不要用“常识”、“不予置评”之类模糊说法蒙混过关。PATLABOR 英格拉姆Ingram Talk 2020年11月30日 (一) 07:04 (UTC)
- 見我對字節閣下的回覆。若是還有其他問題可再提出。——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11月15日 (日) 06:21 (UTC)
“ | 另外說實話,還真沒有哪一條法規明確規定「工商聯」有參政黨地位,但眾所皆知,「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很多事情從來就不能單純以形式上的法律解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領域中,常常將「各民主黨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並列[6][7][8],新華社的這篇報導還特別提到:「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近日以各种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家表示,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为新时代改革开放伟大事业凝心聚力。」[9]而其他參與「人民政協」的人民團體並沒有這個待遇,這是做一下搜尋工作就能知道的事實。 | ” |
- 阁下怕不是忘了?您的逻辑需要自洽。
- (2)您作为提案者连调查研究都拒绝,就草率地提出方案,是否属于不负责任的行为?您下的定义有任何来源支撑吗?现有版本有广泛可靠学术来源支撑,而我迄今没有看到阁下就新版本的列法拿出任何可靠学术来源。
- (3)阁下说导航模板“若沒有條目那麼仍然不能放置”,是阁下紧急立法吗?我记得导航模板没有禁止红链吧?请阁下说话前先经过思考,谢谢。
- (4)我一直认为“无党派人士”有单列条目的必要,这个条目之前被其他用户提案合并。我从来没有说过“連重新導向都堅持保留”,谴责阁下捏造他人发言的行为。
- 谁主张谁举证。如果阁下有新的主张请拿出可靠学术来源,而不是在此空口无凭、口含天宪。维基终究是讲来源的。PATLABOR 英格拉姆Ingram Talk 2020年12月5日 (六) 05:27 (UTC)
- 「全國工商聯」是組織,「無黨派人士」不是,這是兩者的根本性差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治習慣」不能凌駕於政黨導航模板放置的是政黨(或政治團體,或相似性質的組織)這一常識,當然另建一個「政協代表群體」模板之類的的情況除外。
- 您還是沒有理解,「政黨列法」與政黨本身是不同的概念,您一直強調的有成熟的學術來源佐證的涵義只不過是證明了某些合法政黨習慣上可以某個特定的列法去排列而已,沒有證明某些未受「官方」承認的政黨不存在,也不代表這些政黨有理由被摒除於模板之外;而事實上,有其他來源證明了這些政黨確實存在,只是沒有證明這些政黨會以某個特定的列法去排列而已,因此放置於「其他政治團體」區塊中。
- 話說,當年您移除未受「官方」承認的政黨時給出的理由是「没有类似模板把非法政党列入国家政党模板范畴」,而這個理由顯然是不成立的,更遑論之後的編輯戰;因此我們現在要討論的並非更動現行版本與否,而是在恢復此前版本為基底的情況下,要對模板做出什麼樣的修改。——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12月6日 (日) 08:38 (UTC)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时,政务院总理周恩来对“无党派人士”的定义是“没有党派组织的有党派性的民主人士”。所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党制度历史中,一直将“无党派人士”与“群众”区别开来,无党派人士需要进行单独识别、认定,列出专门名单,设立无党派人士联谊会。正因如此,原有稳定版本的说法是“其他代表群体”,作为附注形式列出。全国工商联从来没有说过自己是政党,只是其政治地位与参政党并列。
- 另外,您再次暴露了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制度缺乏了解。“政协代表群体”包括中共、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不止全国工商联)。
- (2)您从未回答过我之前的疑问:为什么您列出的非法政党只包括中国民主党、中国泛蓝联盟、中国新民党、中国毛泽东主义共产党、中国至宪党这五个?理由和标准是什么?
- 您没有正面回应12月5日的问题(2)(3),请您先解决之前的疑虑。您依然没有就您的论述或列法提出任何可靠学术来源。无论如何,有可靠学术来源的模板总是优于无可靠学术来源的版本。您认为现有学术来源有问题应该拿出新的学术来源,而不是撇开学术来源直接进行原创研究。这不符合维基百科的思维逻辑。您从未就此问题拿出任何可靠来源,Sanmosa之前说反对方“鬼打墙”,我觉得支持方才是“鬼打墙”。
- 您的提案从来没有公示或解决反对一方的疑虑,很多问题您从来没有正面回答过,我不知道您和“Sanmosa”所说的“共识”是从何而来?PATLABOR 英格拉姆Ingram Talk 2020年12月8日 (二) 05:25 (UTC)
- 我判定Ericliu1912的提案具備共識的原因是WP:CON中「傾向性的編輯。持續、過份地尋求某個編輯目標十分擾民,應該避免。只有編者願意互相傾聽、回應和合作編寫一篇更好的條目,共識過程才可順利運作。如若編者拒絕任何共識而固執己見,無限期地發表冗長辯論以實現其目標,那麼他/她將會破壞掉共識過程。固執己見的人永遠不能解決問題,因為總會有比他/她更加固執的人出現;有社群支持的頁面本身才是這場長跑的贏家」的條文,我認為這次Patlabor Ingram的情況適用此條。此外,學術來源的排列並不等同於正確的排列,如果學術來源對相關群體進行錯誤分類(或僅於局部地域適用,且會妨礙其他地域人士的理解的分類),所有人都應該具備相關能力認定該學術來源對相關群體進行的分類動作並不可靠(或屬於地域中心,故應以具普適性,且不會妨礙其他地域人士的理解的分類方法代替),畢竟維基百科是給所有人看的百科全書。我覺得如果中文維基百科還存在其他中國大陸的非法政黨的條目,也確實是要補充進去,那些應該是漏網之魚而已。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8日 (二) 08:03 (UTC)
- 您这双标可是相当可以的。连任何来源都拿不出来的方案你不去指责,反过头来指责要求拿出来源的维基人?维基百科已经颠倒黑白到这种程度?我深刻感到不齿与遗憾,这是对维基百科五大支柱第一项的莫大讽刺。是对百科全书价值的挑战。
- 无论如何,有可靠学术来源的模板总是优于无可靠学术来源的版本。您认为现有学术来源有问题应该拿出新的学术来源,而不是撇开学术来源直接进行原创研究。这不符合维基百科的思维逻辑。一个没有来源的版本永远不可能有说服力。
- 无论如何,一个模板应有其列入标准。Eric Liu至今没有拿出其对“非法政党”的列入标准。
- 不论您们怎么污蔑我,我都不会放弃关于来源的要求。这是维基百科的价值底线。PATLABOR 英格拉姆Ingram Talk 2020年12月12日 (六) 08:41 (UTC)
- 他有舉出來源,只是你無視而已,你這視而不見可是相當可以的。連有實際發生的事情你都可以直接說成沒有發生,談何「五大支柱」?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12日 (六) 10:33 (UTC)
- 您要是不能理解政黨的排列方法跟政黨本身是兩回事而繼續堅持無謂的將兩者綁在一起談的話,我想這個討論大概也沒有什麼意義。——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12月12日 (六) 11:24 (UTC)
- 1.問題提出者並非Eric君,他是好心幫忙,不需要這樣攻擊人吧?2.針對您所說,您想以來源來支撐這個模板,但老早Eric君就陳述他的想法意見,我也認同他的想法和依據(畢竟中共的政體架構就跟大多數國家不一樣嘛!)。--Rice King 信箱.學生會 · 留名 2020年12月13日 (日) 08:30 (UTC)
- 来源就在下方,大家都能看见。哪一个是证明Eric的列举的新列法正确的?反而全是证明原有版本列法正确的来源。
- 不管是政党排列方法还是“为何只列出这五个非法政党”的来源依据我都没有看到。
- Eric的逻辑是有问题的:他在把工商联列入模板的时候强调民主党派全国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政协传统列法;但是对于模板整体,却说“政黨的排列方法跟政黨本身是兩回事”。如果是“两回事”,那么全国工商联从来不是政党,不应列入模板。如果按传统排列方法,那么模板就应该同时有“全国工商联”及“无党派人士”。
- “实际发生的事”是什么?请明确指代。若是指“共识”的话,我从未见到这里有任何公示或决议,提案人也从未解决反对方的疑虑。PATLABOR 英格拉姆Ingram Talk 2020年12月13日 (日) 11:21 (UTC)
- 我的邏輯沒有問題。我一直明白的表示,政黨導航模板的主題就是政黨,「全國工商聯」之所以可以列入是因為它是有政黨性質(和地位)的組織,而一個工商業團體放在「其他政治團體」一欄又顯得奇怪,因此改置於「具參政黨地位的人民團體」一欄,一方面做更精確的描述,另一方面同時提要為什麼這個組織可以放置於政黨導航模板中(具參政黨性質);我並不是基於什麼「政協傳統列法」來處理「工商聯」的。當然要按嚴格的定義(是不是政黨)把「工商聯」移除我也沒有意見,我倒覺得另建一個「政協代表群體」模板來放置更好,聚焦主題,更能避免讓人誤會。至於「無黨派人士」不是組織,沒有列入政黨導航模板的理由;「無黨派人士」組成的組織「無黨派人士聯誼會」倒是可以納入模板(但子欄位名稱要想一下),或是另置於上面提到的「政協代表群體」模板。總而言之,以上都只是針對事物本身是否適合加入政黨導航模板做的討論,跟加入之後的排列方法確實是兩回事。從您上面的回覆可以看到,您仍然繼續把政黨本身和其在模板之中的排列順序混為一談,也繼續無視我在提案中提出的收錄標準(「在中國大陸境內成立、有條目、有關注度、並有可靠來源稱之為政黨者」,簡單來說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黨,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黨導航模板中合理到不能再合理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12月13日 (日) 14:48 (UTC)
- 首先,政协代表群体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模板已有列出。
- 我看不出您“合理”的理由。此模板并未列出所有符合您所提“标准”的条目(列入模板“其他政治团体”的只有5个,远小于“非法政党”的总数)。明显属于您私人主观选择性列入。
- 另外,关于政党本身的分类,这个“其他政治团体”说法本身也没有来源。PATLABOR 英格拉姆Ingram Talk 2020年12月16日 (三) 02:08 (UTC)
- 我的邏輯沒有問題。我一直明白的表示,政黨導航模板的主題就是政黨,「全國工商聯」之所以可以列入是因為它是有政黨性質(和地位)的組織,而一個工商業團體放在「其他政治團體」一欄又顯得奇怪,因此改置於「具參政黨地位的人民團體」一欄,一方面做更精確的描述,另一方面同時提要為什麼這個組織可以放置於政黨導航模板中(具參政黨性質);我並不是基於什麼「政協傳統列法」來處理「工商聯」的。當然要按嚴格的定義(是不是政黨)把「工商聯」移除我也沒有意見,我倒覺得另建一個「政協代表群體」模板來放置更好,聚焦主題,更能避免讓人誤會。至於「無黨派人士」不是組織,沒有列入政黨導航模板的理由;「無黨派人士」組成的組織「無黨派人士聯誼會」倒是可以納入模板(但子欄位名稱要想一下),或是另置於上面提到的「政協代表群體」模板。總而言之,以上都只是針對事物本身是否適合加入政黨導航模板做的討論,跟加入之後的排列方法確實是兩回事。從您上面的回覆可以看到,您仍然繼續把政黨本身和其在模板之中的排列順序混為一談,也繼續無視我在提案中提出的收錄標準(「在中國大陸境內成立、有條目、有關注度、並有可靠來源稱之為政黨者」,簡單來說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黨,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黨導航模板中合理到不能再合理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12月13日 (日) 14:48 (UTC)
- 我判定Ericliu1912的提案具備共識的原因是WP:CON中「傾向性的編輯。持續、過份地尋求某個編輯目標十分擾民,應該避免。只有編者願意互相傾聽、回應和合作編寫一篇更好的條目,共識過程才可順利運作。如若編者拒絕任何共識而固執己見,無限期地發表冗長辯論以實現其目標,那麼他/她將會破壞掉共識過程。固執己見的人永遠不能解決問題,因為總會有比他/她更加固執的人出現;有社群支持的頁面本身才是這場長跑的贏家」的條文,我認為這次Patlabor Ingram的情況適用此條。此外,學術來源的排列並不等同於正確的排列,如果學術來源對相關群體進行錯誤分類(或僅於局部地域適用,且會妨礙其他地域人士的理解的分類),所有人都應該具備相關能力認定該學術來源對相關群體進行的分類動作並不可靠(或屬於地域中心,故應以具普適性,且不會妨礙其他地域人士的理解的分類方法代替),畢竟維基百科是給所有人看的百科全書。我覺得如果中文維基百科還存在其他中國大陸的非法政黨的條目,也確實是要補充進去,那些應該是漏網之魚而已。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8日 (二) 08:03 (UTC)
- (+)支持,不過認為有可改進之處, PATLABOR 英格拉姆 所說,既然中共對無黨籍、社會團體另有一番見解(無黨派人士聯誼會這件事⋯⋯台灣不也有無黨團結聯盟嗎?)、工商聯的政治地位,那解鈴還須繫鈴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黨的條目中就必須做些補充,以免大眾混淆不是嗎?接下來我更不懂了!Eric君有遺漏政黨反對者就幫忙補嘛!至於是否塞得下所有政黨,大家討論一下不就得了?--Rice King 信箱.學生會 · 留名 2020年12月11日 (五) 13:57 (UTC)
- 無黨團結聯盟本質上是註冊政黨。我認為可以在模板底部註釋處理。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12日 (六) 08:26 (UTC)
- 您誤會了!無盟是註冊政黨我知。在下想表達的是:某些團體「名實不符」,我們應該要從根本——也就是條目著手來補充說明(如同字節君所說),只著重在模板的註釋,條目卻語焉不詳,豈不本末倒置?條目是基礎,模板是導航、延伸的工具,如果條目不夠完善,模板解釋再多也沒用(我是這麼想啦!)--Rice King 信箱.學生會 · 留名 2020年12月13日 (日) 08:16 (UTC)
- 無黨團結聯盟本質上是註冊政黨。我認為可以在模板底部註釋處理。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12日 (六) 08:26 (UTC)
- 意见总结:支持7人:Aronlee90、PastorPsy326、Eric Liu、Yel D'ohan、Sanmosa、Ljk041123、飯飯國王;反对2人:Patlabor Ingram、字节。--Aronlee90(留言) 2020年12月13日 (日) 11:29 (UTC)
- WP:投票不能代替讨论。一个没有拿出来源的原创研究版本并不应当为维基百科所接受。PATLABOR 英格拉姆Ingram Talk 2020年12月13日 (日) 11:41 (UTC)
- 這位仁兄,您到底要什麼來源?我想這個模板最大宗是給讀者閱讀的,越容易暸解越好,不是嗎?中共的體制就是跟其他國家不同,怎能不詳加解釋呢?--Rice King 信箱.學生會 · 留名 2020年12月14日 (一) 15:30 (UTC)
- 「在中國大陸境內成立、有條目、有關注度、並有可靠來源稱之為政黨者」,您是要這句話的來源依據?--Rice King 信箱.學生會 · 留名 2020年12月14日 (一) 15:33 (UTC)
- 问题在于,此模板并未列出所有符合该标准的条目(列入模板“其他政治团体”的只有5个,远小于“非法政党”的总数)。明显属于主观选择性列入。
- 另外,这个“其他政治团体”说法本身也没有来源。PATLABOR 英格拉姆Ingram Talk 2020年12月16日 (三) 02:02 (UTC)
- @飯飯國王:同上。无法确定收录范围和平等展现而只增争议的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所在行加个分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党就好,需要的自己去找,不做展现。--YFdyh000(留言) 2020年12月16日 (三) 03:24 (UTC)
- @YFdyh000:您是說在其他政治團體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党的分類嗎?--Rice King 信箱.學生會 · 留名 2020年12月24日 (四) 15:23 (UTC)
- @飯飯國王:不是,指直接放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所在行,有其他模板这样做。对这种情况,不需要导航模板罗列全部内容、平等展现。--YFdyh000(留言) 2020年12月24日 (四) 16:27 (UTC)
- 不同意。現行版本已經基本將所有符合這個標準的條目列出來了。如果有遺漏的話,歡迎協助添加。——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12月25日 (五) 02:38 (UTC)
- WP:投票不能代替讨论。一个没有拿出来源的原创研究版本并不应当为维基百科所接受。PATLABOR 英格拉姆Ingram Talk 2020年12月13日 (日) 11:41 (UTC)
参考資料
- ^ 论人民团体在我国协商民主中的属性和内容. 中國社會科學網. 2015-04-29 [2020-10-15].
- ^ 李克強主持召開各民主黨派中央全國工商聯負責人和無黨派人士代表座談會 聽取對政府工作報告的意見建議. 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2020-05-12 [2020-10-15].
- ^ 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座谈会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及无党派人士意见建议. 最高人民法院. 2013-01-12 [2020-10-15].
- ^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在政府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同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联系办法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19-10-08 [2020-10-15].
- ^ 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表示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为新时代改革开放伟业凝心聚力. 新華網. 2018-12-22 [2020-10-15].
- ^ 李克強主持召開各民主黨派中央全國工商聯負責人和無黨派人士代表座談會 聽取對政府工作報告的意見建議. 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2020-05-12 [2020-10-15].
- ^ 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座谈会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及无党派人士意见建议. 最高人民法院. 2013-01-12 [2020-10-15].
- ^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在政府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同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联系办法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19-10-08 [2020-10-15].
- ^ 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表示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为新时代改革开放伟业凝心聚力. 新華網. 2018-12-22 [2020-10-15].
关于“非法政治团体”这一说法
“非法政治团体”这一说法其实也有问题,按照历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包括当今版本的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公民个人建立政党只是在行使宪法赋予的权利,是完全符合宪法的行为。而宪法的位阶是高于一般法律的,按照宪法第五条“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如果有任何团体、组织或个人以任何理由宣布公民行使宪法赋予的结社权利如建党为非法,是属于违宪行为的。因此,按照宪法规定,民政部是没有审查政党是否合法的权力的,甚至全国人大常委会都没有(其解释不能和宪法产生矛盾)。依据宪法,民政部只能负责对组建团体进行登记,而无法做出其他超出宪法的行为的,如果做出了其行为也是无效的。因此,需要为该栏思考一个更为合适的名称。--Aronlee90(留言) 2021年5月31日 (一) 02:01 (UTC)
- 暫且恢復舊稱。——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5月31日 (一) 02:10 (UTC)
有關九三學社之簡稱問題
之前我曾於Eric君討論過這個問題,我個人堅持九三學社中央及中國官方之說法,即九三學社無簡稱。不過我也看到部分媒體、政府單位甚至九三地方黨部都在使用「九三」來代指九三學社,所以在條目中是否應該使用「九三」作為九三學社的簡稱?K.Y.K.Z.K.(留言) 2023年6月10日 (六) 14:06 (UTC)
--- @K.Y.K.Z.K.:除了這種稍顯不正式的「問答」網頁,有沒有其他相關材料佐證?另外,我個人傾向不在行文中使用簡稱,「九三學社」四個字其實不長。但我認為,在導言中提及「九三學社」確實存在且有使用的(非正式)簡稱也並非不得體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6月10日 (六) 14:46 (UTC)
- 除九三学社外,其他的7个民主党派都有自己的简称,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的《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白皮书中记载了各民主党派的简称,唯九三学社没有简称。[1]在民革主办的「团结网」上,也只有九三学社没有使用简称,其余党派均使用简称。[2]在本模板中,「九三」作为非正式简称,跟其他正式简称并列略显突兀,我个人倾向不给九三学社注明简称,或注明「无简称」。--K.Y.K.Z.K.(留言) 2023年6月12日 (一) 06:05 (UTC)
- 問題在於「九三學社」並不是沒有簡稱,而且本站編輯向來不唯「官方」立場是從。——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6月12日 (一) 11:13 (UTC)
- 應尊重「名從主人」之原則。--K.Y.K.Z.K.(留言) 2023年6月12日 (一) 11:29 (UTC)
- 所以條目裡面講得很清楚了呀,但模板只是要收錄常用簡稱,沒有必要只納入嚴格的說法。——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6月12日 (一) 16:08 (UTC)
- 那可不可以写明「九三」为非官方简称?如(九三1),下面写明「『九三』为非官方简称」。--K.Y.K.Z.K.(留言) 2023年6月12日 (一) 22:18 (UTC)
- 我是覺得沒有什麼必要⋯⋯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6月14日 (三) 22:58 (UTC)
- 那改成:“九三学社无官方简称,‘九三’为常用简称”是否可行?--K.Y.K.Z.K.(留言) 2023年6月15日 (四) 02:21 (UTC)
- 我是覺得沒有什麼必要⋯⋯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6月14日 (三) 22:58 (UTC)
- 那可不可以写明「九三」为非官方简称?如(九三1),下面写明「『九三』为非官方简称」。--K.Y.K.Z.K.(留言) 2023年6月12日 (一) 22:18 (UTC)
- 所以條目裡面講得很清楚了呀,但模板只是要收錄常用簡稱,沒有必要只納入嚴格的說法。——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6月12日 (一) 16:08 (UTC)
- 應尊重「名從主人」之原則。--K.Y.K.Z.K.(留言) 2023年6月12日 (一) 11:29 (UTC)
- 問題在於「九三學社」並不是沒有簡稱,而且本站編輯向來不唯「官方」立場是從。——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6月12日 (一) 11:13 (UTC)
- 除九三学社外,其他的7个民主党派都有自己的简称,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的《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白皮书中记载了各民主党派的简称,唯九三学社没有简称。[1]在民革主办的「团结网」上,也只有九三学社没有使用简称,其余党派均使用简称。[2]在本模板中,「九三」作为非正式简称,跟其他正式简称并列略显突兀,我个人倾向不给九三学社注明简称,或注明「无简称」。--K.Y.K.Z.K.(留言) 2023年6月12日 (一) 06:05 (UTC)
参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