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惟芳(17世紀—1637年),菉斐湖廣荊州府石首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劉惟芳是天啟四年(1624年)甲子科舉人[2]崇禎十年(1637年)成進士,獲授餘姚知縣,以清廉自矢,檯案沒有案件留下,三個月後在任內去世,餘姚人民哀痛的拿出金錢殮葬他[1]

引用

  1. ^ 1.0 1.1 同治《石首縣志·卷六·人物志》:劉惟芳,字菉斐,孝友成性,崇禎丁丑進士。除餘姚知縣,氷蘖自矢,案無留牘;三月卒於官,民哀痛賻錢以殮。舊志
  2. ^ 同治《石首縣志·卷五·選舉志》:(天啟)四年甲子科 解元劉近臣 ……劉惟芳

參考文獻

  • 同治《石首縣志》·卷五·選舉志
  • 同治《石首縣志》·卷六·人物志
官衔
前任:
朱芾煌
明朝餘姚縣知縣
1637年
繼任:
王正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