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朝宗(1425年—1506年),字东之,四川重庆府巴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景泰二年(1451年)辛未科进士。累官至翰林院侍读学士。与都察院副都御史牟俸联姻。牟俸巡抚辽东时,太监汪直以赃罪逮捕牟俸,祸及朝宗,调广东盐课提举,不受洋商贿赂。陛见后辞官回乡。[1]
曾修《重庆府志》、《蜀中人物记》。
曾祖江德盛,祖江荣,父江有明,母邢氏[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