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括官(日语:統括官とうかつかん)是日本國家公務員的職名。在中央省廳中相當於局長分掌官日语分掌官,在地方支分部局相當於課長職。

中央省廳

統括官是為了能有效率的執行官房及局所掌以外事務的局長級職務。

當需要分配或靈活配置所掌職務時,可以將業務分配給複數分掌職(「複数官型」),若僅需具有專業知識的局長級決策,下級職員處理業務較少時可僅設置單人分掌職(「單官型」)。

「單官型」職務以「主管・・・。」(・・・をつかさどる。)表示,複数官型職務以「受命分掌・・・。」(命を受けて、・・・を分掌する。)表示。名稱通常為○○統括官(例:政策統括官、國際統括官),其他職務不使用「統括官」。

複数官型通常稱作政策統括官,現內閣府有7人、總務省有3人、厚生勞動省有2人、國土交通省有2人。但復興廳的統括官單稱統括官,設有2人。

單官型則加上個別名稱,如外務省國際情報統括官日语国際情報統括官組織文部科學省國際統括官、國土交通省國際統括官

各府省組織令的內部部局組織順序為大臣官房、局、統括官,但僅有內閣府是以大臣官房、政策統括官、局排序。

地方支分部局

在中央省廳的地方支分部局使用較為靈活的「專門官制」取代「課、係制」。

法務局

法務局設有相當於課長職,稱「首席○○(管理、監察、審議)官」與相當於課長補佐的「統括○○官」等。後者常簡稱為「統括」或「統括官」。

國稅局、稅務署

國稅局稅務署日语税務署的「統括國稅徴收(調査)官」常簡稱為「統括官」。

國稅局與稅務署的課長、統括官等級有所差異,國稅局的統括官與局的課長同等,稅務署則相當於署長級,稅務署的總務課長與第一統括官等相當於國稅局的課長補佐。

稅關

稅關設有「統括監視官」、「統括審査官」、「統括調査官」、「統括審理官」等冠上統括的職務。

此外,相當於課長職但未冠上統括的職務有厚生管理官、系統企劃調整官、稅關廣報廣廳官、人事專門官、保稅地域監督官、關稅監査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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