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生 (佛教)
概论
胎生,意為有情先為胎藏纏裹、後破胎藏而出生,不同於卵生(從卵中孵化生出)、濕生(在濕潤處由濕氣生出)、化生(从无中突然自然变化生出),[2]例如象、馬、牛等畜生,部分的龍、大鵬金翅鳥、鬼、人等。[3]
《俱舍論》指出後身菩薩(指此生結束後即解脫生死之菩薩[4])皆為胎生,其原因為引導世人接受正法、增加對佛法之信心、避免外道毀謗其為鬼神化身。[5]
四生并非和“物种”或六道众生种类一一对应,如人與傍生四種生育方式皆有,目前的人類即為胎生,餓鬼道亦有胎生及化生兩種。[6]《楞嚴經》亦認為遍布於各道中的阿修羅各有不同誕生方式,其中人道阿修羅為胎生。[7]
参见
參考文獻
- ^ 丁福保. 四生. 《佛學大辭典》. 维基文库. 1922 (中文).
- ^ 2.0 2.1 慈怡法師主編. 〈四生〉. 《佛光大辭典》 (高雄縣大樹鄉: 佛光). 1988. ISBN 9789575433307 (中文(臺灣)).
- ^ 《阿毗达磨集异门足论》卷第九:「若諸有情從胎而生,謂在胎藏,先為胎藏之所纏裹,後破胎藏方得出生。此復云何?如像、馬、駝、牛、驢、羊、鹿、水牛、豬等,及一类龍,一类妙翅,一類鬼,一類人,復有所餘諸有情類從胎而生,謂在胎藏,先為胎藏之所纏裹,後破胎藏方出生者,皆名胎生。」
- ^ 丁福保. 最後身菩薩. 《佛學大辭典》. 维基文库. 1922 (中文).
- ^ 《俱舍論》卷八:「何緣後身菩薩,得生自在,而受胎生?現受胎生,有大利故。謂為引導諸大釋種親屬相因,令入正法。又引餘類,令知菩薩,是輪王種,生敬慕心;因得捨邪,趣於正法。又令所化生增上心。彼既是人,能成大義。我曹亦爾,何為不能。因發正勤,專修正法。又若不爾;族姓難知,恐疑幻化,為天為鬼。如外道論矯設謗言︰過百劫後,當有大幻,出現於世,噉食世間。故受胎生,息諸疑謗。」
- ^ 《俱舍論》卷八:「人、傍生趣各具四種……人胎生者,如今世人。……鬼趣,唯通胎、化二種。鬼胎生者,如餓鬼女白目連云︰我夜生五子,隨生皆自食;晝生五亦然,雖盡而無飽。」
- ^ 《楞嚴經》卷九:「是三界中,復有四種阿修羅類。……若於天中降德貶墜,其所卜居鄰於日月,此阿修羅從胎而出,人趣所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