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倬(?—1645年6月7日[1]),枝樓四川重慶府忠州[2]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高倬
大明太子太保刑部尚書
籍貫四川重慶府忠州
字號字枝樓
出生生年不詳
逝世弘光元年五月丙申(1645年6月7日)
出身
  • 萬曆四十六年戊午科舉人
  • 天啟五年乙丑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高倬是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戊午科四川鄉試舉人[3]天啟五年(1625年)乙丑科進士,授浙江德清知縣,調金華知縣,改河南道監察御史。薊遼總督曹文衡與總監鄧希詔互相上奏舉報對方,他表示應該撤換鄧希詔,讓曹文衡安心,若曹文衡不稱職應該換人,不要讓宦官參與。奏疏一上表,高倬被貶一級,不久因為草場失火,被指巡視不謹慎連坐罷官,謫為光祿寺監事。後來起為上林苑監右監丞,改大理寺右寺副[2]崇禎十一年(1638年)五月火星發生逆行,高倬請求清理刑部的積案,陞南京太僕寺卿,駐滁州,招募州人當兵保障當地獲允許。

崇禎十六年(1643年)二月,高倬任都察院僉都御史、提督操江,秋天時,朝廷改任勳臣劉孔昭提督操江,召高倬轉官,但未赴任北京已經失陷[4]

弘光帝即位,高倬升工部右侍郎,御用監的宦官要求設立宮殿擺放玩物,光祿寺要求辦理御用器物,他上表應該奉行節儉。後來宦官又催徵大婚費用,他說:「這是什麼時間?國土缺半,民力枯歇,兵馬糧錢尚欠二百五十萬,戶部存銀只有千多,請求節用。」未被採納。解學龍被削籍,高倬轉工部左侍郎,晉刑部尚書,加太子太保。他堅持不作冤獄,遭馬士英憎恨。南京淪陷,高倬自縊而死[1][5][6]

引用

  1.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一·本紀第一》:(弘光元年五月)丙申,(清軍)入南京。尚書高倬、解學龍、何應瑞,同安侯黃正陞,總兵徐樞、秦良弼,司禮太監韓贊周等死之……
  2. ^ 2.0 2.1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列傳第六》:高倬,字枝樓,重慶忠州人。天啟五年進士。授德清知縣,調金華,遷河南道御史。薊督曹文衡與總監鄧希詔相奏訐,倬言宜撤希詔,安文衡心;若文衡不足任,宜更置,勿使中官參之。疏入,貶一秩。尋以草場火,坐視巡不謹下吏,謫光祿監事。起上林丞,轉大理右寺副。
  3. ^ 同治《忠州直隸州志·卷九·選舉志》:高倬 萬曆戊午科(舉人),中天啟乙丑進士
  4. ^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列傳第六》:崇禎十一年五月,火星逆行,倬請疏刑部積案,累陞南京太僕卿。太僕卿駐滁州,請募州人為兵,保障鄉土,從之。十六年二月,以僉都御史提督操江。其秋,操江改任勳臣劉孔昭,召倬別用,未赴而北京陷。
  5. ^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列傳第六》:安宗立,擢工部右侍郎。御用監內官請設宮殿,陳設寶玩金玉,光祿寺請辦御用器。倬上言:「國家草創,民愁財匱,宜力行節儉,為天下先。昔衛之亡也,文公大布之衣,大帛之冠,通商務農,故能立國。今百萬之師,嗷嗷待哺,司農無以應之,致觖望掠食,即君臣縞素以匱乏,彼未必信也,而乃雕鏤華彩,欲飾美觀乎!」內官催大婚冠費,又言:「今何時耶?金甌半缺,民力以枯,海內兵馬錢糧缺額二百五十萬有奇,戶部見存銀止千餘,乞節用。」不納。已解學龍削籍,倬繇左侍郎晉刑部尚書,加太子太保。以枉獄力拒,馬士英銜之。南京亡,投繯卒。
  6. ^ 《明纪编遗》“两都殉难忠臣姓氏”:余不材,不能为殉难诸公各立一传。仅记姓氏,以期良史之制作,昭垂不朽……南都覆而都御史左懋第死于燕,督师阁部史可法死于师,靖何永智:恨无图史记贤臣:葛征奇考南侯黄得功自刎营中,刑部尚书高倬、光禄卿葛征奇、铨司黄端伯、中书龚廷祥尽节于官……诸臣烈烈,忠魂见端皇帝而不愧其姓氏,百世犹馨也。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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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史卷二百七十五》,出自《明史

參考文獻

  • 錢海岳南明史》·卷一·本紀第一
  •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列傳第六
官衔
前任:
敖榮繼
明朝德清縣知縣
1626年-1630年
繼任:
余若麒
前任:
席來聘
明朝金華縣知縣
崇禎年間-1631年
繼任:
趙東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