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熊本熊

Ch.Andrew在话题“撥亂反正”中的最新留言:5年前
          本条目页属于下列维基专题范畴:
日本专题 (获评未评級未知重要度
本条目页属于日本专题范畴,该专题旨在改善中文维基百科日本类内容。如果您有意参与,请浏览专题主页、参与讨论,并完成相应的开放性任务。
 未评级未评  根据专题质量评级标准,本条目页尚未接受评级。
 未知  根据专题重要度评级标准,本條目尚未接受评级。

新条目推荐讨论

在候选页的投票结果
File:くまモン.JPG

移動請求

建議改名:“酷MA萌”→“熊本熊”

酷MA萌” → “熊本熊”:命名常规,命名冲突,需要暂时恢复至原使用名,待讨论确定--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1月17日 (四) 05:53 (UTC)回复

 完成;謹遵照現行命名常規移動。ΣανμοσαThe Trve Lawe of free Monarchies 2019年2月2日 (六) 02:42 (UTC)回复

“熊本熊”还是“酷MA萌”?

有鑑於命名常規之重大修訂,現將條目移回「熊本熊」。ΣανμοσαThe Trve Lawe of free Monarchies 2019年2月2日 (六) 02:37 (UTC)回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雖然我也習慣「熊本熊」的名字,但根據《くまモン、中国での悩みが深刻……「名前覚えてもらえない!」》、《くまモンがFBで多国語展開 台湾向けには「酷MA萌」名乗る》、酷MA萌的熊本日記的Facebook專頁,其官方使用的中文名稱應該是「酷MA萌」沒錯,既然官方有使用的中文名稱了,沒有理由不以官方中文名稱為主。--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8年8月9日 (四) 04:30 (UTC)回复

根据WP:NAME
该条目可能符合这种情况,请参考。-- Hal 2018年8月9日 (四) 05:47 (UTC)回复
請參閱這則報導(OPEN小將攜手酷MA萌 推聯名商品 ),Kumamon曾在2014年夏天跟台灣最大的便利商店通路7-11合推過聯名活動,當時就是用「酷MA萌」的譯名,因該通路的強勢在台灣幾乎人人都聽過這稱呼,所以並不存在「在全部的中文使用地区皆不常用」這種事。雖然我個人也不太習慣這譯名,但就中文維基的命名規則來說,Hal君的移動是不恰當的,應該移回。--泅水大象訐譙☎ 2018年8月9日 (四) 08:49 (UTC)回复
補充在中國的使用狀況
--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8年8月16日 (四) 08:03 (UTC)回复
中国大陆的常用说法就是“熊本熊”,不是什么“酷MA萌”,百度给出的数据是熊本熊12,700,000个结果,酷MA萌133,000个结果,差距很明显,另外个人感知也是如此,熊本熊的报道和表情包都没少看,酷MA萌是从来没听说过的,在这种情况下虽然这只熊有官方名称,但在大陆简体页面是不适用“名从主人”原则的。--侧耳倾听 2019年1月16日 (三) 12:19 (UTC)回复
麻煩各位編輯的時候注意註腳和TA的使用和排位,明明寫著「熊本熊」,註腳卻寫「酷MA萌」。要改就改得乾淨點,不是鬥完氣爭嬴就算,其他就不管。也希望各位好好談一談,謝謝。--武蔵留言2019年1月16日 (三) 12:36 (UTC)回复
現在的狀況是幾乎所有中文地區都習慣使用「熊本熊」,但偏偏官方就是決定以發音採用「酷MA萌」(這似乎也是現在日本的趨勢),且只要是官方授權的東西就會使用「酷MA萌」這名稱,前面提供的連結可以看到,在中國包括官方的禮品店、書籍,通通都是用「酷MA萌」,所以不能說簡體頁面不適用;至於內容文字的問題,這在維基應該是很常發生的狀況,有注意到就一起幫忙修改。--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9年1月17日 (四) 00:16 (UTC)回复
不是说官方叫什么维基百科的命名就得跟着走的,目前“酷MA萌”在大陆地区真的一点知名度都没有且完全看不到有代替“熊本熊”的趋势(在日本有那是日本),就算是官方京东官方店铺销量最高的单品也只有1200多个评价根本没法看,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根据WP:NAME中“当一个事物的名称匹配“名从主人”的惯例,但只在某一个或多个中文使用地区为常用,而在其它的中文使用地区并不常用时,应当使用匹配“名从主人”命名原则确立的名称,而不应当继续使用“时间优先”命名原则确立的首个常用名称”移动标题是可以的,但是对于大陆简体页面就“应使用地区词转换使得用词根据用户设置的转换模式而变化”。也许以后熊本官方会采取什么措施提高知名度,但是现在改了大部分人都看不懂而且看起来有点WP:SOAP。--侧耳倾听 2019年1月17日 (四) 02:08 (UTC)回复
我感觉是不是你理解错了命名常规关于名从与其他的冲突解决?这个实际有两部分,一个是解决萝卜坑的问题(一个条目内容(萝卜)对应一个条目名称位置(坑)),这个主要是看符合名从的名字,如果全地区常用的话,则视为也满足常用而优先;如果部分常用的话,仍然使用名从优先;如果均不常用,就使用时间优先。其次是条目的章节一显示,这个的确需要地区词转换解决。就这个事例的话,从googletest来看,“酷MA萌”在各地区都不常用,即使所谓名从常用的话,只是通过一个报道自我研究出很常用而已。——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1月18日 (五) 00:49 (UTC)回复
条目现在这个状态我觉得就可以了。条目名称叫做酷MA萌但是首句定义里称作熊本熊。(其实这是个不健康的状态 )酷MA萌作为汉语本身是很不自然的,然而同样不自然的哆啦A梦最后不也取代了小叮当和机器猫么。 --122.211.109.58留言2019年1月17日 (四) 02:29 (UTC)回复
“小叮当”流行的时候中文维基百科里有没有“名从主人”这一说都是个问题。。。--侧耳倾听 2019年1月17日 (四) 03:27 (UTC)回复
那就把例子換成寶可夢吧。-KRF留言2019年1月17日 (四) 04:00 (UTC)回复
这应该不缺知名度吧--114.221.245.65留言2019年1月17日 (四) 04:34 (UTC)回复
好吧我的意思是说,如果参考哆啦A梦和宝可梦的前例,将来官方叫法可能会在正式报道、著作中成为唯一的形式,但民间仍然对非官方的通称有认知。这种情况下条目名称还是要使用官方名称的吧?当前可以说官方名称的知名度还不够高,保持熊本熊的名字不是不行,但将来很可能要改成酷MA萌。 --122.211.109.58留言2019年1月17日 (四) 05:27 (UTC)回复
  • 路過講一下,看到這個討論串是我第一次看到「酷MA萌」這個稱呼,本人住在台南市市中心,可不是什麼資訊封閉的偏鄉地區。要拿寶可夢當案例的話,那要「營運方在所有官方媒體、社群發文,或發布正式新聞稿要求使用官方中文名稱「酷MA萌」」那麼這種狀況才有成立,然和現況是只有部分跟官方有關的活動才會出現這個稱呼,現存絕大多數的媒體爭論都還是因為《私がくまモンの上司です》這本書在兩岸翻譯不同而引起的注意,絕大多數的一般民眾只知道熊本熊這個稱呼(熊本熊不是熊?想正名酷MA萌 觀光客不捧場),因此此狀況應該適用時間原則。風鳴留言2019年1月17日 (四) 05:22 (UTC)回复
  • 現在應該不管哪邊,大家都是習慣使用「熊本熊」;至於官方的中文名稱「酷MA萌」,根據前述這些連結的內容看來,應該沒有分台灣或是中國,而是針對所有中文圈,甚至這名字還是在中國上海的辦公室裡決定的。目前看起來,官方做法還蠻低調的,只是默默的把所有官方資料或是授權的部分一律使用「酷MA萌」,沒有像小叮噹或神奇寶貝那樣發新聞稿正名,自然也就沒有成為關注的新聞,所以絕大多數人都不知道「酷MA萌」。個人意見:名稱不是很重要,重點是條目內有說明清楚就好......--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9年1月17日 (四) 05:55 (UTC)回复
于2019年1月17日 (四) 06:19 (UTC)进行googletest(g.hk:google香港,g.tw:google台湾,bd:百度)
g.hk:
"熊本熊" -site:wikipedia.org -wiki:11300000
"酷MA萌" -site:wikipedia.org -wiki:676000
g.tw:
"熊本熊" -site:wikipedia.org -wiki:11700000
"酷MA萌" -site:wikipedia.org -wiki:685000
bd:
"熊本熊" -site:wikipedia.org -wiki:508000
"酷MA萌" -site:wikipedia.org -wiki:14100
“酷MA萌”略微不常用于“熊本熊”,按照名从冲突第三条来看,“熊本熊”可以引用先到原则,暂时使用“熊本熊”较好。——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1月17日 (四) 06:19 (UTC)回复
然而くま(kuma)不正是“熊”的發音嗎?而且它又是熊本縣的代表物。我也是第一次聽到“酷MA萌”這個稱呼。-游蛇脫殼/克勞 2019年1月17日 (四) 08:28 (UTC)回复
根據官方的解釋,他的正式身分是熊本縣的公務員,設定上似乎是比較吉祥物化的人,而不是擬人化的熊,kuma的音應該只是呼應熊本市(Kumamoto shi)吧。風鳴留言2019年1月17日 (四) 15:01 (UTC)回复

這個移動討論根本就沒爭議,根本就應該直接移回「熊本熊」原名:使用常用名稱是命名原則,永遠優先於「名從主人」這個命名慣例。請管理員執行移動。Sæn請支持特色列表評選 2019年1月21日 (一) 09:54 (UTC)回复

理論上「名從主人」順位高於「常用名稱」,但根據「先到先得」的原則下移回「熊本熊」較為合理。「先到先得」實際上就是要避免類似個案的妥善做法--武蔵留言2019年1月22日 (二) 01:34 (UTC)回复
@武藏看來閣下不知道命名常規最近經歷了重大修改Sæn請支持特色列表評選 2019年1月23日 (三) 14:53 (UTC)回复
那麼煩請Sanmosa閣下說明一下前後不同的地方,可以的話也請列出原文讓敝人參考一下,謝謝。--武蔵留言2019年1月24日 (四) 04:21 (UTC)回复
@武藏基本上該修訂純粹是條文位置有變動,以及新增了一個比「命名慣例」更具優先地位的「命名原則」;前後不同的地方在我附上的連結的章節的起首已經開門見山說明了:「(重要)調整敘述結構。將『使用常用名稱』作為命名原則,優先級提升到使用全稱和名從主人之上。」Diff:Special:diff/51544243/50499554Sæn請支持特色列表評選 2019年1月24日 (四) 09:30 (UTC)回复
老實說第一次見到「酷MA萌」這個詞是在這裡。另外在廣東話中「酷MA萌」的發音跟「KUMAMON」完全不像,當然反應冷淡。還是像風鳴閣下所說,熊本縣要為其「正名」後再考慮修改也未遲。--武蔵留言2019年1月22日 (二) 05:11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撥亂反正

官方已經將之正名為熊本熊[1]--45.64.241.128留言2019年3月7日 (四) 09:15 (UTC)回复

居然正名了,風向超亂。--章安德魯留言2019年3月7日 (四) 15:42 (UTC)回复
返回到“熊本熊”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