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典范条目评选

(重定向自Wikipedia talk:特色条目候选
August0422在话题“GA、FA投票方式修改建議”中的最新留言:3个月前


典範條目評選重選的提議

通過:
公示期內沒明顯異議。--Cmsth11126a02留言2022年3月2日 (三) 08:21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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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討論曾建議本身GA的條目在評FA時可GA重審一次,而我在FA重審中想:FA要求比GA高,如果一曾通過FA評選條目因FA重審而變成非GA、非FA,有一點奇怪(特別是同時曾通過GA及FA評選條目)。在此我提議

現行條文

若條目本身是優良條目,其典範條目評選期間可提出優良條目評選以作重審一次(只限一次)。優良條目評選被提出時,其典範條目評選會被暫停,暫停期間在典範條目評選的投票將會視為無效,但仍可提供意見。而當其優良條目評選結束時:

  • 如條目喪失優良條目資格,其典範條目評選則會被視為無效而結束並進行存檔。
  • 如條目保留優良條目資格,其典範條目評選則會被恢復,且結束時間亦會相應延後以補回暫停期間的時間。
提議條文

若條目本身是優良或典範條目,其典範條目評選或重審期間可提出優良條目評選以作重審一次(只限一次)。優良條目評選被提出時,其典範條目評選或重審會被暫停,暫停期間在典範條目評選的投票將會視為無效,但仍可提供意見。而當其優良條目評選結束時:

  • 如條目不符優良條目資格,其典範條目評選或重審則會被視為無效而結束並進行存檔。
  • 如條目符合優良條目資格,其典範條目評選或重審則會被恢復,且結束時間亦會相應延後以補回暫停期間的時間。

徵求大家意見--Cmsth11126a02留言2022年1月31日 (一) 16:57 (UTC)回复

的確有些需要重審,我是覺得應該要設優良條目當選到典範條目候選之間的冷卻機制,別一上來就直接用典範條目候選,有失公平性(除非曾經是典範條目落伍一段時間以外)!--小躍撈出記錄2022年2月3日 (四) 00:06 (UTC)回复
小躍現在已有30天提名冷卻期。--Cmsth11126a02留言2022年2月7日 (一) 05:49 (UTC)回复

邀請曾參與這討論的人@Z7504SanmosaCdip150CwekInufuusenOpky9407:--Cmsth11126a02留言2022年2月9日 (三) 04:54 (UTC)回复

(!)意見,這種情況我會建議FA/FL被撤銷後可以不須等30天直接提GAC,而不是FAR途中提出GAC。原因是當FAR途中的GAC結果是符合GA、而FAR恢復之後的結果是不符合FA,那麼條目是會降為GA還是完全撤銷?如果是前者,將導致FAR通過時,處理辦法出現不一的情況——有時是完全撤銷(如果期間沒有GAC)而有時是降為GA(如果期間有GAC),我擔心執行上會較易出錯;而如果是後者,則GAC又會變得蕩然無存。--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2年2月12日 (六) 04:36 (UTC)回复

@Z7504SanmosaCdip150CwekInufuusenOpky9407:考慮街燈電箱意見,我改變原先建議,現建議修改優良條目評選條件中的

現行條文

同一個條目請勿在距上一次優良條目或典範條目評選結束後不滿30天內重複提名,否則該提名視為無效。

提議條文

同一個條目請勿在距上一次優良條目或典範條目評選(不包括典範條目重審)結束後不滿30天內重複提名,否則該提名視為無效。

因如重審成功,第六條的「若條目本身是典範條目,請勿對其進行優良條目評選」已阻止其被提名優良條目評選/重審。--Cmsth11126a02留言2022年2月13日 (日) 01:37 (UTC)回复

题头的话,我认为是如果原来是GA,在通过FA评审时失败,应该先回落到GA,而不需要做GA重审,除非之后重新申请GA重审。至于怎样完善相关说明,我的想法如前述。——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2月16日 (三) 03:50 (UTC)回复
@cwek:原GA在第一次評FA失敗時已會回落到GA,我指的是原GA->評FA成功->重審FA失敗而失去全部(例:阿梅莉亚·埃尔哈特)--Cmsth11126a02留言2022年2月16日 (三) 07:34 (UTC)回复
除非更改典範條目評選整理步驟中的撤銷典範條目狀態⋯⋯--Cmsth11126a02留言2022年2月16日 (三) 07:36 (UTC)回复

7日無新意見,以最新建議版本🕗 公示7日--Cmsth11126a02留言2022年2月23日 (三) 08:01 (UTC)回复

@Z7504SanmosaCdip150CwekInufuusenOpky9407:--Cmsth11126a02留言2022年2月23日 (三) 08:1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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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度重提部分有關優特內容評選的提案

已通过:
通過。2022年7月1日及之後的提名,將適用新規則。--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2年6月23日 (四) 16:0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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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裏再度重提Wikipedia talk:典范条目评选/档案9#有關優特內容評選規則計票方式及格式的統一化處理的提案,原因是使評選過程更為謹慎;另外也重新提議明確Wikipedia talk:典范条目评选/档案9#關於評選中「30天期限」和「不合要求而撤銷提名」的問題的決議,因為之前其他人不斷意圖推翻或使之無效化,但從來沒有這樣的共識。Sanmosa Χαίρε, ω χαίρε, Ελευθεριά! 2022年5月31日 (二) 04:59 (UTC)回复

請閣下總結一下上述提案之內容,公布於此,謝謝。——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5月31日 (二) 07:42 (UTC)回复
前者在我給的連結已經顯示具體差異了,不另外給了。後者就是在“同一個條目請勿在距上一次……評選結束後不滿30天內重複提名,否則該提名視為無效”後加上一句“惟上一次評選由提名人於提名後48小時內撤回者不受此限”。Sanmosa Χαίρε, ω χαίρε, Ελευθεριά! 2022年5月31日 (二) 09:18 (UTC)回复
調整於2022年5月31日 (二) 12:45 (UTC)。Sanmosa Χαίρε, ω χαίρε, Ελευθεριά! 2022年5月31日 (二) 12:45 (UTC)回复
調整於2022年6月1日 (三) 03:55 (UTC)。Sanmosa Χαίρε, ω χαίρε, Ελευθεριά! 2022年6月1日 (三) 03:55 (UTC)回复
調整於2022年6月1日 (三) 14:50 (UTC)。Sanmosa Χαίρε, ω χαίρε, Ελευθεριά! 2022年6月1日 (三) 14:50 (UTC)回复
調整於2022年6月5日 (日) 16:03 (UTC)。Sanmosa Χαίρε, ω χαίρε, Ελευθεριά! 2022年6月5日 (日) 16:03 (UTC)回复
既有調整,調整在哪?--Ghren🐦🕒 2022年6月9日 (四) 07:41 (UTC)回复
@Ghrenghren:直接改原留言,調整了一圈後改回舊版。Sanmosa Χαίρε, ω χαίρε, Ελευθεριά! 2022年6月10日 (五) 02:05 (UTC)回复
(可能有點離題)有關主編是否可以婉拒其他人提名一事。目前的優良,典範評選也包括重新評審在內,我認為主編可以婉拒他人提名,但不能拒絕他人的重新評審。--2001:B400:E256:CEEC:A375:FCA5:4D5E:146A留言2022年6月1日 (三) 04:38 (UTC)回复
沒有人能壟斷條目擁有權,所以除非像是新條目推薦候選之類的評審,否則我認為不應該考慮所謂「主編」的意願。——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6月1日 (三) 08:12 (UTC)回复
留意到在《你的名字。》的一次GA評選中,以「成為優良條目後的版本 一定會加劇編輯戰的發生」為由提出刪除提名。撤銷提名的理由真的五花八門。--Nostalgiacn留言2022年6月1日 (三) 10:55 (UTC)回复
@Nostalgiacn那我有點擔憂我主編的其中兩個FA了,按他的理解的話,我(與其他用戶)當時把那兩個條目抬上神壇,那兩個條目現在豈不是要永久全保護?[開玩笑的]我自己是覺得:(1)真的過於離譜的提名與撤回操作(例如像一次性提出60+個重審請求這種)都該被禁止,但具體要怎樣畫綫我暫時沒想法。(2)要是真發生編輯戰,不管條目是不是優特條目都還是會發生(我看到AN3那邊就已經無言以對了),但寫好條目並讓它們選上優特的一個好處是管理員留意得快,穩定版本容易釐定與形成,條目質素在長遠而言不會受嚴重影響。Sanmosa Χαίρε, ω χαίρε, Ελευθεριά! 2022年6月1日 (三) 14:47 (UTC)回复
@Ericliu1912:我再處理了一下。Sanmosa Χαίρε, ω χαίρε, Ελευθεριά! 2022年6月1日 (三) 14:50 (UTC)回复
承Ericliu1912的意見,不同於DYK,GA/FA/FL從來就沒有「主編」這個概念,不然應該一早就有主編不可投票的規則,所以「條目主編(重審不適用)於提名人提名後」並不可行。--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2年6月5日 (日) 11:17 (UTC)回复
我覺得其他用戶可能對此有不同的觀點,適宜另外討論。但既然沒人反對不包含條目主編要求撤回的情形的話,那我就只處理自行提名的部分了。Sanmosa Χαίρε, ω χαίρε, Ελευθεριά! 2022年6月5日 (日) 16:03 (UTC)回复
根據Wikipedia:共识#提案討論及公示時間,7日內無新留言的互助客棧提案可予以公示,不對提案進行實則性點評的意見不視為“新留言”。現公示提案7日。Sanmosa Gottes Sonne strahl' in Frieden 2022年6月13日 (一) 13:59 (UTC)回复

公示擬修改之規則

承上宣佈之公示,亦公示擬修改的條文如下:

現行條文

……結束後不滿30天內重複提名,否則該提名視為無效。

提議條文

……結束後不滿30天內重複提名,否則該提名視為無效,惟上一次評選由提名人於提名後48小時內撤回者不受此限。

懇請大家細閱。--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2年6月14日 (二) 04:05 (UTC)回复

@Cdip150:漏了Wikipedia talk:典范条目评选/档案9#有關優特內容評選規則計票方式及格式的統一化處理,我這個提案也重提計票方式及格式統一化的舊提案。Sanmosa Gottes Sonne strahl' in Frieden 2022年6月14日 (二) 10:03 (UTC)回复

關於統一化(GAC和FPC加入2/3比例計算)

先引回上次提案的明細:

現行條文

評選/重選期為兩週(14日)。評選/重選期結束後,如果絕對票有至少8票是符合典範條目標準(「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和「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相互抵消,如12符合,4不符合,絕對票就是8),且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的票數應低於或等於總票數的三分之一(如19符合11不符合,雖然絕對票為8,但「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的票數超過總票數30的三分之一,故不通過。另中立票不計入總票數,僅有參考意義),該條目就會入選為典範條目或維持典範條目狀態(如果已經是典範條目)。假如時效已過,未能達到票數要求,提名條目將從名單中刪除,列入存檔。

提議條文

評選期為14日。評選期結束後絕對票有至少8票符合典範條目標準(「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和「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相互抵消,如12符合,4不符合,絕對票就是8),且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票數低於或等於總票數三分之一(如16符合8不符合。另中立票不計入總票數,僅有參考意義),該列表就入選或維持典範條目(如果已經是典範條目)。如時效已過未達要求,提名條目從名單刪除並存檔。

現行條文

評選/重選期分兩階段,分別為基礎評選期(14日)及延長期(14日),如有效票數未達8票則進入下一評選期。如基礎評選期除提名者外無人投符合標準票,則不延長評選。任一評選期結束後絕對票有至少8票符合特色列表標準(「符合特色列表標準」和「不符合特色列表標準」相互抵消,如12符合,4不符合,絕對票就是8),且不符合特色列表標準票數低於或等於總票數三分之一(如16符合8不符合。另中立票不計入總票數,僅有參考意義),該列表就入選或維持特色列表(如果已經是特色列表)。如時效已過未達要求,提名條目從名單刪除並存檔。

提議條文

評選/重選期分兩階段,分別為基礎評選期(14日)及延長期(14日),如有效票數未達8票則進入下一評選期。如基礎評選期除提名者外無人投符合特色列表標準票,則不延長評選。任一評選期結束後絕對票有至少8票符合特色列表標準(「符合特色列表標準」和「不符合特色列表標準」相互抵消,如12符合,4不符合,絕對票就是8),且不符合特色列表標準票數低於或等於總票數三分之一(如16符合8不符合。另中立票不計入總票數,僅有參考意義),該列表就入選或維持特色列表(如果已經是特色列表)。如時效已過未達要求,提名條目從名單刪除並存檔。

現行條文

投票期為一周(7天)。在投票期結束後,如果有至少6個投票認為條目符合優良條目標準(包括提名人票。如有人認為不符合,1票不符合抵消1票符合),該條目就會入選為優良條目,或免於從優良條目除名。假如時效已過,未能達到票數要求,提名條目將從名單中刪除,列入檔案;重選條目將撤銷優良條目狀態。

提議條文

評選期為7日。評選期結束後絕對票有至少6票符合優良條目標準(「符合優良條目標準」和「不符合優良條目標準」相互抵消,如8符合,2不符合,絕對票就是6),且不符合優良條目標準票數低於或等於總票數三分之一(如16符合8不符合。另中立票不計入總票數,僅有參考意義),該列表就入選或維持優良條目(如果已經是優良條目)。如時效已過未達要求,提名條目從名單刪除並存檔。

現行條文

特色圖片評選的評選/重選期分兩階段,分別為基礎評選期(14日)及評選延長期(基礎評選期+14日),如參與投票的有效票數未能滿足以下條件則將進入下一評選期。滿足以下條件的圖片可以當選特色圖片:

  • 候選圖片獲得8張或以上的「符合特色圖片標準」票;「不符合特色圖片標準」票與「符合特色圖片標準」票1:1抵消。如下例所示:
    • 圖片甲得到了10張「符合特色圖片標準」,2張「不符合特色圖片標準」票。當選特色圖片。
    • 圖片乙得到了8張「符合特色圖片標準」,2張「不符合特色圖片標準」票。落選特色圖片。
  • 提名者及投票者皆須擁有自動確認用戶資格,即註冊達7天及編輯達50次,否則該提名或投票會被視為無效。
  • 參選特色圖片前,需上傳至維基共享資源且在中文(zh)維基百科中至少1個條目被使用,而提名前須確保圖片沒有在維基共享資源中被提刪的疑慮,否則提名無效。
  • 一個評選/重審完結後,應設一道至少1個月的「冷靜期」,才可(再)提交評選/重審。

如基礎評選期內除提名人外無任何投符合標準票者,則不進行評選延長期。

提議條文

評選/重選期分兩階段,分別為基礎評選期(14日)及延長期(14日),如有效票數未達8票則進入下一評選期。如基礎評選期除提名者外無人投符合特色圖片標準票,則不延長評選。任一評選期結束後絕對票有至少8票符合特色圖片標準(「符合特色圖片標準」和「不符合特色圖片標準」相互抵消,如12符合,4不符合,絕對票就是8),且不符合特色圖片標準票數低於或等於總票數三分之一(如16符合8不符合。另中立票不計入總票數,僅有參考意義),該列表就入選或維持特色圖片(如果已經是特色圖片)。如時效已過未達要求,提名圖片從名單刪除並存檔。

  • 提名者及投票者皆須擁有自動確認用戶資格,即註冊達7天及編輯達50次,否則該提名或投票會被視為無效。
  • 參選特色圖片前,需上傳至維基共享資源且在中文(zh)維基百科中至少1個條目被使用,而提名前須確保圖片沒有在維基共享資源中被提刪的疑慮,否則提名無效。

@Ericliu1912GhrenghrenTemp3600Nostalgiacn:煩請確認您們對於GAC和FPC加入2/3比例計算的部份是否沒有異議?--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2年6月14日 (二) 17:47 (UTC)回复

(?)疑問@Sanmosa:特色圖片評選的一個月冷靜期的條文為何刪除了?--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2年6月14日 (二) 17:48 (UTC)回复

@Cdip150:補回吧,但順道把「1個月」改為「30日」,當時應該是我操作失誤了。Sanmosa Gottes Sonne strahl' in Frieden 2022年6月15日 (三) 01:10 (UTC)回复

(!)意見,這樣改會比直接在評選結果補回更好——在Wikipedia:特色圖片評選/header#提名方法中:

現行條文

……,以增加候選圖片的入選機會。

提議條文

……,以增加候選圖片的入選機會。

同一幀圖片請勿在距上一次特色圖片評選結束後不滿30天內重複提名,否則該提名視為無效,惟上一次評選由提名人於提名後48小時內撤回者不受此限。

因為應該在提名時就要讓人知道冷靜期,而不是結案時才讓人知道。--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2年6月16日 (四) 04:26 (UTC)回复

後續處理

@Cdip150:公示期已過,上面的所有提案應均為通過。如果沒甚麼大問題的話,定於7月1日開始實行如何?Sanmosa Királyunk s a közhazát 2022年6月21日 (二) 06:14 (UTC)回复
由於最後提出的改法是於6月16日,故應等到6月23日,如果屆時沒有異議才視為通過,適用於7月1日及之後的提名,6月30日及之前的提名則沿用舊規則計票。--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2年6月21日 (二) 08:26 (UTC)回复
@Cdip150:無意見。我最近可能比較忙碌,到時可能要麻煩你代為處理。Sanmosa Királyunk s a közhazát 2022年6月21日 (二) 09:20 (UTC)回复
@Cdip150:到了現在也未有異議,還請代為處理。Sanmosa Királyunk s a közhazát 2022年6月23日 (四) 08:5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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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议修改优特内容评选规则

提议修改所有优特内容评选规则,提名人或主编需回应所有意见,除明显的扰乱性意见以外,对于合理意见,应当按照意见修改候选条目,对于不合理意见,应当说明其不合理之处。到投票期结束为止,未对意见做出合理回应者,即使票数达标,也应当落选。--——٩(๑❛ᴗ❛๑)۶这里是浣熊君(Raccoozzy)浣熊窝欢迎您2022年7月19日 (二) 14:08 (UTC)回复

以优良条目为例:

現行條文

评选期为7日。评选期结束后绝对票有至少6票符合优良条目标准(“符合优良条目标准”和“不符合优良条目标准”相互抵消,如8符合,2不符合,绝对票就是6),且不符合优良条目标准票数低于或等于总票数三分之一(如16符合8不符合。另中立票不计入总票数,仅有参考意义),该列表就入选或维持优良条目(如果已经是优良条目)。如时效已过未达要求,提名条目从名单删除并存档。

提議條文

评选期为7日。评选期结束后绝对票有至少6票符合优良条目标准(“符合优良条目标准”和“不符合优良条目标准”相互抵消,如8符合,2不符合,绝对票就是6),不符合优良条目标准票数低于或等于总票数三分之一(如16符合8不符合。另中立票不计入总票数,仅有参考意义),且提名人对所有意见给出合理回应(对于合理意见,应当按照意见改进候选条目,对于不合理意见,应当说明其不合理之处,明显的扰乱性意见除外),该列表就入选或维持优良条目(如果已经是优良条目)。如时效已过未达要求,提名条目从名单删除并存档。

——٩(๑❛ᴗ❛๑)۶这里是浣熊君(Raccoozzy)浣熊窝欢迎您2022年7月19日 (二) 14:23 (UTC)回复

如此者投票期理應相應延長以讓編者有時間修改。--Ghren🐦🕙 2022年7月19日 (二) 14:47 (UTC)回复
這是否能算是內容評選從投票制轉向共識制的一種跡象?——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7月19日 (二) 14:55 (UTC)回复
不算。共識制也不是波蘭式一票否決權Sanmosa Királyunk s a közhazát 2022年7月19日 (二) 15:03 (UTC)回复
(-)反对,提案很明顯可以被鑽漏洞,也為參與評選者帶來不必要的麻煩。雖然情況較極端,但中文維基百科之前在其他類型的投票都有類似的問題,所以還是舉一下例:假設現在有一個FA評選已有足夠票數通過,有人在評選期結束的幾分鐘前加插一個意見,就算他投的是yesFA,根據提案,該FA評選亦將作不通過論,這明顯是不合理的,也同時違背該投票人的意願。提案人應無此意,但各內容評選中刻意找條目主編或提名人的麻煩的用戶並不在少數,我認為此提案就算作出任何的微調均無法妥善解決此一根本性問題。Sanmosa Királyunk s a közhazát 2022年7月19日 (二) 15:03 (UTC)回复
感谢阁下的建议,您说的情况我也考虑过,我认为可以相应修改评选期的规定,例如,在距离评选期截止不足24小时的时间内添加新的意见的,评选期延长至自该意见添加之时的24小时后(具体时间可以讨论)。反复在截止前添加无意义的意见或明显的扰乱性意见,导致评选无法结束的用户视为破坏。——٩(๑❛ᴗ❛๑)۶这里是浣熊君(Raccoozzy)浣熊窝欢迎您2022年7月19日 (二) 15:18 (UTC)回复
問題未獲根本性解決。假設延長的次數是有限的,我上方提到的問題顯然仍然存在,而假設延長的次數是無限的,可以被鑽的漏洞就變成不斷提意見使評選期遭無限延長,此無異於延宕否決(suspensive veto),就優特內容評選而言實屬浪費社羣資源。另一方面,「反覆」的定義不明,而且有些人是會刻意隔幾個月這樣來一兩次的,也不算「反覆」。我認為如果真的想從投票制轉向共識制的話,惟一可行的辦法是一次性直接變更制度為共識制。Sanmosa Királyunk s a közhazát 2022年7月19日 (二) 15:26 (UTC)回复
隔几个月这样来一两次似乎问题不大,不过是每隔几个月有一两个评选被延长一天而已。我所说的「反复」指的是在同一次评选中的「反复」,导致该次评选无法结束的。--——٩(๑❛ᴗ❛๑)۶这里是浣熊君(Raccoozzy)浣熊窝欢迎您2022年7月19日 (二) 15:41 (UTC)回复
那還是回到「反覆」的定義不明的問題了,不同管理員的判斷均不同,這樣很容易令主編直接放棄條目。Sanmosa Királyunk s a közhazát 2022年7月19日 (二) 15:56 (UTC)回复
個人樂見這種轉變,但是感覺執行上有系統性問題。比如提名者可否用「意見是FA標準的要求,現在只解決不符合GA標準的問題」(可能措辭更委婉)回應?如果這樣謝絕修改算有效回應,那我認為我們現在的方針指引和操作慣例還跟不上。畢竟「符合GA標準」的條目是甚麼樣,大家看法可能都很不一樣。--洛普利寧 2022年7月19日 (二) 15:15 (UTC)回复
提名人與投票人意見走向兩極是常有的事,現在DYKC就一個已連續5次落選的案例,每一次都在爭論同一個問題。如果這類案例發生在GAC/FAC,雙方到了限期尾聲仍不斷持續爭論,假如新規則又可以無限延長,有否想過這可能造成的積壓?--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2年7月20日 (三) 14:43 (UTC)回复
这种情况下可能需要第三方[谁?]的介入。总之我也很乐于见到条目评选从纯投票制到共识制的转变。--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2年7月21日 (四) 12:41 (UTC)回复
不太赞同,GA和FA不需要是完美的条目。--Yinyue200留言2022年7月31日 (日) 12:54 (UTC)回复

提議各個條目評選禁止提名人點票自己的提名並設定點票資格

事源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存档/2022年9月#Fran1001hk,提名人為自己的優良條目評選提名點票時把一票  不符合优良条目标准算漏導致評選結果有誤,先不管這是有心還是無意,但此案揭示了自己為自己點票會對評選結果的整確性帶來較大風險;另外,建議具有一定資格的用戶才可以點票(個人建議仿效DYKC的巡查員、回退員、巡查豁免者及管理員),以免有不熟悉的用戶亂點票。

現動議在WP:GAC#存檔程序WP:FAC#存檔程序WP:FLC#存檔程序WP:FPC#存檔程序的最後部加入以下規則:

現行條文

(無)

提議條文

存檔程序的執行人必須於提名開始之前已成為巡查員回退員巡查豁免者管理員,且於投票結束後仍持有前述之資格,但不可以是提名人。

懇請大家探討,謝謝!--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2年9月18日 (日) 14:40 (UTC)回复

基於實際避免程序任何執行如提前終止之執行,可能基於代權人特定個別情況而有所爭議,建議執行人除已列之代權人身份,亦須有獲當事案事情形下共識認可之或授權之對案事執行之條件,或者直接條件為獲當事案事情形下共識認可之或授權之對案事執行之任意指定之衡常合資格用戶,並在執行存檔時附上適當說明書,列出:
1.受權執行人之站內身份與受權簡述;2.執行案事內容;3.引用理據;4.可見證受權認可之社區成員;及5.其他執行案事必要列明說明之項。
以上為暫定建議。--約克客留言2022年9月18日 (日) 14:57 (UTC)回复
(我原本的意見也被編輯衝突吃掉了)我是覺得為了一件偶發性事件來大費周章提案實屬不必要,我之前提名一個條目上DYK,那個提名還能連續兩次因為編輯衝突而被同一個人意外刪去。自己為自己點票是沒其他人點票的情況下的無奈之舉,這幾年前就已經有了(有老用戶也這樣做),再考慮到最近出現過條目評選結束後幾天仍無人點票的情況,我認為這個提案只會增加社群的負擔。另外,我印象中在以前也是有IP點優特評選的票的,但那個IP用戶完全沒出差錯,我覺得不必對IP用戶有如此大的不信任。Sanmosa Királyunk s a közhazát 2022年9月18日 (日) 15:04 (UTC)回复
IP現時是不可以建立優特條目的輪展頁的(即第六步),所以IP完成整個點票程序是不可能的,所謂的IP點票事實上在最後還需要一位自動確認用戶重新點算結果方能完成整個程序。另外,至少在通告版中近期未見有人提出優特條目有積壓多日未處理的問題,煩請明確指出近期哪個時段出現了如此情況,好讓大家評估。還有恕敝人不理解「為了一件偶發性事件來大費周章提案實屬不必要」與「我之前提名一個條目上DYK,那個提名還能連續兩次因為編輯衝突而被同一個人意外刪去」的關聯性何在。--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2年9月18日 (日) 15:48 (UTC)回复
我的意思是你上面提到的那件事件屬於偶發性事件與意外,要追究這種明顯屬於意外的偶發性事件的話,這追究肯定得沒完沒了,實屬浪費社群資源。“通告板中近期未見有人提出”不代表問題不存在,至少我曾經看到過,畢竟根本沒人意識到這種事情是需要放在通告板上通知其他人的。有些人點票時不會代建優特條目輪展頁,因為現在優特條目輪展頁原則上是由條目主編自己建立的,條目主編不建的話,頂多就是那個條目永遠上不了首頁而已。Sanmosa Királyunk s a közhazát 2022年9月19日 (一) 05:04 (UTC)回复
如果認為偶發的事件不值得考慮的話,那麼優特評選積壓許多天的情況也不常發生(至少今年內未見過,如有請明確指出),所以積壓問題也因為其偶發性而不是自我點票的合理理由。輪展頁的問題見下。--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2年9月19日 (一) 09:26 (UTC)回复
好一個“今年內未見過”,我在最近一兩個月就見過了,我稍後給個歷史版本出來。我不認可你對輪展頁的問題的見解(雖然MilkyDefer的見解也著實詭異就是了),規則寫的只是“獲選優良條目的投票,整理步驟如下”,而並未要求必須為同一人完整執行全部6項“整理步驟”,因此我認為以提示頁的分工合作論來詮釋規則並不構成衝突。Sanmosa Királyunk s a közhazát 2022年9月19日 (一) 12:05 (UTC)回复
我收回前面那句話,可能是我擔任DC主持人的緣故,只是稍稍幾個條目一起晚了一天多點票就緊張過度,如果你真的覺得這不是問題的話,那你姑且就不用把這當成問題吧。但無論如何我都不認同設立“點票資格”的提議,畢竟有權限者是否真的值得信任這件事已經爭議了好幾年了。Sanmosa Királyunk s a közhazát 2022年9月19日 (一) 12:53 (UTC)回复
像这种简单的事情,应该由机器人或者脚本代劳比较好,现在的存档程序转移讨论的那几项操作起来不太方便。我个人理想中的流程是,由一个编者宣告点票结果,机器人确认点票结果并完成步骤;如果机器人结果与人类结果不一致,交给上述有特殊权限的人进行复核。
撰写轮展页面其实严格来说不算在流程当中。评选页的提示语气(请注意,只有……才能显示在首页上)暗示此为可选项;另外确实忘记写这个又不会对条目本身有什么影响,况且真的有没写这个的。--MilkyDefer >沉痛哀悼女王陛下 2022年9月18日 (日) 16:20 (UTC)回复
(上述想法有参照en:User:FACBot)--MilkyDefer >沉痛哀悼女王陛下 2022年9月18日 (日) 16:22 (UTC)回复
「请注意」這三個字應該是提醒大家不要做漏,而不是說可選項吧……。機械代勞是值得考慮的,但機械操作員也不應同時是提名人。--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2年9月19日 (一) 01:47 (UTC)回复
我当然不是说请注意三个字,我指的是只有才句式。那句提示语提供了一个这样的逻辑:“为当选条目撰写简短介绍”为“条目登上首页展示”的必要(不一定充分)条件;并且暗示不写介绍的后果只是不上首页展示,而不影响条目获得优良(典范)条目资格。作为一个专责于认定条目是否可以获得优良(典范)资格的流程,其职责仅到条目获得品质徽章(含加入优良典范条目列表、更新维基数据)为止。撰写简短介绍令其登上首页属于后续善后工作而并无迫切性。 --MilkyDefer >沉痛哀悼女王陛下 2022年9月19日 (一) 05:06 (UTC)回复
如果真的這樣理解,衹能說提示頁寫得不好罷了,況且提示頁並不是正式規則的一部份,一切應按正式的規則頁進行解釋,而那六個步驟在WP:GAC的規則上並沒有任何明示或暗示是可選的,所以理論上應該每一步都要做齊才對(我自己的經驗是等點票人建立了輪展頁後才再修改),沒有迫切性在我看來並非不執行部份規則的理由。--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2年9月19日 (一) 09:26 (UTC)回复
建议设立点票员,巡退免皆不值得信任。->>Vocal&Guitar->>留言 2022年9月19日 (一) 00:29 (UTC)回复
增加更多职位?是否有必要的?我认为只需要不允许提名人对自己的提名点票,和允许出现点票争议由第三人再点票确认则可。或者必要时由管理员和行政员介入最终点票确认则可。——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9月19日 (一) 02:40 (UTC)回复
你要说专职人员人选的话我脑海里倒是有一位。就是那位发言喜欢全部归因为独裁和官僚、加红字加粗加下划线、签名还呼吁大家多多关注内容评选的那位……--MilkyDefer >沉痛哀悼女王陛下 2022年9月19日 (一) 05:09 (UTC)回复
反對。--🎋🍣 2022年9月19日 (一) 07:41 (UTC)回复
  • 對不起,現在才看到這個問題,個人認為有以下兩點想說:
    1. 不應因人設事,只因為個人拉票問題而限制。那如果真要因人設事,請問以前拿到的榮譽是否形同「虛設」?淡出是為了讓其他用戶也有機會靠這個拿到維基獎勵的。
    2. 這類評選什麼時候親眼看過管理員長時間幫忙存檔過了?因此,只有「存檔程序執行不能市提名人本身自己」可以(+)支持以外,其它基本上(-)反对。要不然以後乾脆都開放拉票算了,真有那麼需要因為「是否應評選為一個GA」計較成這副德行?其它的(FA、FL、FP)請問要不要比照辦理?
講啊,這種存檔真的有需要限制只能由那些人進行嗎?他個人拉票之行為,請問又關別人什麼事情了?MilkyDefer說的沒錯喔,獨裁社群的討論已經看到了。不過這種問題不是很想再進行回覆,有沒有想要認真執行才是真的。倘若不想認真執行,那就不要廢話了,長時間跟這個標準的「Parkinson's Law」講話會非常痛苦而且很沒有意義。個人也能說:雖然熟悉,但是並非巡查員、回退員、巡查豁免者或管理員,所以是不是以後在退休死掉之前,就無法再執行了?那可以現在就走人了嘛。以前也講過,這種「巡查豁免權」本來就是種笑話了,所以是要給看笑話的權限嗎?這種東西也不能稱得上「免死金牌」好嗎?--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2年9月19日 (一) 11:00 (UTC)回复
麻煩不要大字報,真的有興趣理解你的意見的會仔細讀的,不需要幫別人挑重點,麻煩了。--SunAfterRain 2022年9月22日 (四) 09:08 (UTC)回复
呵呵,重點寫出來不好嗎?原來獨裁社群很喜歡討論沒重點或者毫無實際重點的東西。這個獨裁社群之所以可稱作「Parkinson's Law」真的是一點都不意外,討論冗長又不知道有無實際意義或作法的討論,其實都是長年習慣「Parkinson's Law」來的。--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2年9月23日 (五) 09:10 (UTC)回复
沒什麼意見。不過可以考慮評選結束並計票以後隔一段時間再存檔,讓他人有檢查的時間。——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9月19日 (一) 11:38 (UTC)回复
倘若真的有計票上出現錯誤問題之情況發生了,他人可以直接去該條目的討論頁重新用一次覆蓋先前結果嘛,唉...怎麼會看到這種顯然非常不需要再回覆的討論呢?--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2年9月19日 (一) 11:43 (UTC)回复
@Z7504:誰叫Opky9407是個訟棍呢,他就是不可能會這樣做的人。我現在總算是把某些人根子裏的想法看清楚了,有些人你就算已經刻意避開他了,他還是會故意找你杠上Sanmosa Királyunk s a közhazát 2022年9月19日 (一) 12:58 (UTC)回复
@Z7504:問題是這種計票錯誤有其隱蔽性,如果自我點票者存心要蒙混的話,若一直沒有其他人翻看歷史,隨時就蒙了過去很難被發現,更不用說再之後重新覆蓋結果了。還有這與拉票(甚或是其他的投票理由)都沒有關係。--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2年9月19日 (一) 13:18 (UTC)回复
(:)回應:講一句坦白話,或多或少在執行這玩意可能是真的會不小心算錯票(特別是票假設比較多的話)。但如果誠實一點重用一次移動存檔,相信不會有人再對票數計算結果提出異議。至於拉票,以前應該也講過這就是一種「防不勝防」的情況才對,那純粹就是個人良心程度問題。--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2年9月19日 (一) 13:31 (UTC)回复
這次明顯不衹是純粹的算錯票,而是移動到Talk的時候連人家的票都不見了,這顯然不是用Template:移動存檔就能解決的事。--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2年9月19日 (一) 15:25 (UTC)回复
給點固定連結比較看看到底是怎麼了?以前較有時間出於公益做這種存檔時,都沒聽過這現象出現啊?對了,如果是遇到「|」的時候,的確有可能需要被迫分成幾次才能存檔。比如:太极洞的存檔,因為某人的簽名被迫需要分成至少2次存檔:第1次第2次(補剩下的內容),這點所有人在存檔時反倒需要留意,以上。--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2年9月19日 (一) 15:43 (UTC)回复
看回一開頭所指的ANM案:GAC最後的樣子是6正1反移動到Talk就變成了6正0反最後被ANM了才去修正。看起來跟「|」沒有半點關係。--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2年9月19日 (一) 16:42 (UTC)回复
(:)回應:那理解問題點在哪了。不過這個獨裁社群倘若真的硬是要真的這樣「因人設事」通過,只限巡查員、回退員、巡查豁免者或管理員來用的話,那真的可以現在打包走人離開維基百科了。請問以下這5個連續的存檔:「1887年萬聖節熱帶風暴」到「1979年太平洋颶風季」的存檔,哪一個存檔有錯誤?如果沒有錯誤,那真的是標準的「因人設事」提案嘛。當然,會遇到「|」的情況比較少,但還是有可能發生,只是這5個存檔都沒遇到而已;至於拉票則是個人問題。如果之後有人抓到是靠拉票而過的,但是已經存檔了,建議直接再另起討論。因為這種「防不勝防」的動作,請問有必要特別在執行前後需要每次留意嗎?5個都是A1Cafel提名的,怎麼沒聽到半個說A1Cafel有拉票的?現在知道為何這種東西顯然不用特別回覆了吧?「Parkinson's Law」。這次問題點就是Fran1001hk不誠實嘛。至於個人表決,上面已經講了,不再贅述。--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2年9月19日 (一) 16:55 (UTC)回复
之前提移動請求都要花一段時間等結果,雖說這種事情很少發生,但把問題丟給他們處理會不會太過分,況且這事只有巡查員、回退員、巡查豁免者或管理員才能解決嗎?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2年9月19日 (一) 11:51 (UTC)回复
@Milkypine:上面已經舉例過了,也實際舉例連續5個存檔了,接下來想必不用再回覆什麼了。倘若真的就是「因人設事」提案,那奉勸現在就可以打包走人,以後不要再寫維基百科了,不值得為了這個做「公益」。喔,忘記講最後一點了,這類評選本來就有非常非常多的Bug。但是就上面Cdip150所舉例的來說,這稱不上Bug吧?該講的都講完了,走人吧,難怪不值得以後的人再來寫維基百科,這個獨裁社群。--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2年9月20日 (二) 04:53 (UTC)回复

中维的FA、GA、DYK等评选是否可以改为英维的审议制而非强制投票制?

目前许多地方的投票制已经引发社群多次质疑和讨论,动辄被认为有灌票嫌疑(甚至有不拉票即不能通过的说法),而且许多评选参与者不多,几乎将沦为虚设,强制性的票数界限反而使许多达标页面仅因为评选无人光顾而未能获选,关于改为英维审议制,社群又何看法?欢迎大家讨论。--有困扰的话,就让魔女用魔法帮你排忧吧! 2022年9月26日 (一) 04:47 (UTC)回复

如果审议人审议通过了不合格的条目,该负什么样的责任?审议人审议条目,又能获得何种激励?好奇这个审议制度如何运行。Fire Ice 2022年9月26日 (一) 08:11 (UTC)回复
我也不了悉英维为何能这样运作而不至于出问题,亦不清楚中维是否这样运作会出问题--有困扰的话,就让魔女用魔法帮你排忧吧! 2022年9月26日 (一) 10:31 (UTC)回复
英维似乎FA、GA、DYK都没有激励机制。看过一些GA就一个人审议,标准弹性很大。也存在公开交换审议的情况。--Benevolen留言2022年9月26日 (一) 10:53 (UTC)回复
如果审议人审议通过了不合格的条目,该负什么样的责任?审议人审议条目,又能获得何种激励? - 个人觉得这些问题不存在,而实话实说和这种话很像:如果IP用户写出了不合格的内容,该负怎么样的责任?IP用户编辑条目,又能获得何种激励?
关于不合格条目,可以读读英维重选流程。两种方式,并且可以以个人的方式进行重选。--0xDeadbeef留言2022年9月26日 (一) 13:12 (UTC)回复
你应该和如下例子类比:如果巡查员巡查通过了不合格的内容,该负怎么样的责任?巡查员巡查条目,又能获得何种激励?当然,DYK、GA、FA比新条目巡查责任更为重大,他们将被推上首页,甚至读者要是点击图标,还能看到“优良条目是我们认为质量令人满意,但未达典范标准的条目”等内容,甚至是“我们认为这些条目详尽而深入,符合特定要求,是维基百科条目之杰出典范。”如果审议人把诸如远东华人强制流配的原版这类东西选为FA,将来媒体报道顺便提到某维基人“有三篇条目被评为优良条目,一篇被列为典范条目——此条目还被其他语言的维基百科用户翻译为英语、俄语、乌克兰语、罗马尼亚语以及阿拉伯语。”谁来负这个责任,该负什么样的责任?Fire Ice 2022年9月26日 (一) 13:56 (UTC)回复
GA、FA推上首页难道不是需要更多人审议吗?英维的DYK在上首页之前都需要管理员进行批准的。至于FA在英维上可也是需要多个人审核达成共识。所以GA真的责任重大,必须投票表决吗?如有问题则处理问题,无法处理问题则是另一个问题。如有GA捣乱的,轻者WP:TBAN,重者直接封禁不就行?--0xDeadbeef留言2022年9月26日 (一) 14:06 (UTC)回复
当下GFA就是无人负责的,如果审议制度同样无人负责,和当下制度又有什么区别呢?Fire Ice 2022年9月26日 (一) 14:09 (UTC)回复
維基百科不保證其內容正確無誤」,本來就不負責。只是換一個更高效的制度是可以考慮的,不過正如下面提到的同行審查也未必「高效」,甚至可能更糟糕。
目前限期評選還能變現推進審議流程,如果同行審查,條目若沒人有興趣的題材,掛幾年也是很正常的,又變成另一種積壓工作。--Nostalgiacn留言2022年9月29日 (四) 08:12 (UTC)回复
如果是按标准打勾勾的话,只不过变成自动灌票罢了(一次提交,一次“自动”判断标准,一次同意通过)。如果是人审议的话,出现标准意见冲突怎么办?甚至说现在投票机制,有点像按标准进行人工审议罢了。——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9月26日 (一) 09:01 (UTC)回复
我们至少需要具备基本的编辑经验/能力的用户才可能做好这一点吧?--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2年9月26日 (一) 11:44 (UTC)回复
機制亦需要充分考慮到不同專業、個案和特型等方面,若果依據本地實際,認為僅能由特定試驗之專案做略為檢視操作,在全方面而言相關條件之現實門檻還需更多補足。--約克客留言2022年9月26日 (一) 12:44 (UTC)回复
英維這套方法不適用中維啦。--~~Sid~~ 2022年9月26日 (一) 13:18 (UTC)回复
(?)疑問:萬一缺乏合適的人選怎麼辦?就好比折毛之前寫的若干篇FA、GA或者DYK有很長時間都沒有人發現造假,請問這到底是為什麼呢?所以目前還是先把人手不足這件事情解決了再說吧,人家英維的審議制也是典型因地制宜啦,中維不應該也是嘛。--紹💓煦集思廣益 2022年9月26日 (一) 22:41 (UTC)回复
  • 懶得再講什麼了,如果這種東西就是一種無法解決的Bug,那通通都是多講的,一點意思也沒有。「非強制投票制」這玩意,記得和以前共識制討論非常像。其實就是喊喊口號而已,但這種東西啊完全實施不起來。如果沒有辦法實施的,真的都是多講的,沒有討論必要性。--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2年9月27日 (二) 07:05 (UTC)回复
  • (▲)同上 仅是小范围中时而可行的乌托邦,很容易跑偏无共识。如果是想促成深入的同行评审,弄成可选机制、增加权重就好,流程参考还算能运转的DYK规则、PJ:AFC、典范/优良评选、WP:RSN等。--YFdyh000留言2022年9月27日 (二) 07:45 (UTC)回复
折毛事件的時候也有過類似的討論,還是那個觀點「這個系統更像是各專題評級的升級版,各專題有一定數量的評選人員,才能比較好地進行實施這個系統。另外,基於不同評選人員的標準,質量可能會飄忽不定。」
另外同行審查也不能解決「评选无人光顾而未能获选」的情況,實施這個制度的粵維也有超過兩年(甚至三年)都沒有人開啟審查的情況。而且有些優特審查很水,如這個。--Nostalgiacn留言2022年9月28日 (三) 13:58 (UTC)回复
粤维人数和中维不可同日而语吧--有困扰的话,就让魔女用魔法帮你排忧吧! 2022年10月2日 (日) 10:01 (UTC)回复
抽取的時間記錄也不一樣啊,列舉個案是很早期之情形,如點入正版參閱(UTC時間總看得懂吧)可是輪候漫長呢~另外提示一點,粵維上了新一波管理用戶、整個體系在部分操作上可能比中維更中維化,所以到底比較起來怎麼樣都很難說咧--約克客留言2022年10月2日 (日) 12:02 (UTC)回复
  吐槽我的DYK恐惧症就是这么来的...-- B-MIKE -| 2022年10月31日 (一) 14:09 (UTC)回复

试行一次

吵这么凶大家都是在纸上谈兵,应该要实际做一次才能知道好不好才对。要不这样,我提议实际使用一个典范条目评选试行一次审议制度。这样有没有问题、会不会有问题就全部显现出来了。参考英维的评选制度,一名协调员拥有是否入选的最终决定权,这也解决了所谓的无人对审议结果负责的问题。

所以我就是说,大家是否愿意让下一篇典范条目评选由我作为协调员实际做给大家看一次是否可行,否则这个讨论永远都是没有任何论据的辩论,不及格。 --MilkyDefer 2022年9月28日 (三) 07:36 (UTC)回复

謹表( ✓ )同意示之。--約克客留言2022年9月28日 (三) 09:09 (UTC)回复
( ✓ )同意 --0xDeadbeef留言2022年9月28日 (三) 09:17 (UTC)回复
(=)中立,反正上面都舉例過了,如果說學學Cdip150管理員建設一個過濾器的話,或許可以試試看。但在這就不再瞎扯些什麼了,估計又要來一個不知道得討論多久的討論串,不要玩到最後又是一個相同模子、不同包裝的討論,那真的一點意思都沒有。--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2年9月28日 (三) 16:51 (UTC)回复
赞成。对于我熟悉的领域,我愿意作为评议人参与。(如果我有时间)--洛普利寧 2022年9月30日 (五) 02:55 (UTC)回复
支持,如果是我熟悉的领域,我愿意作为评审人参与。--——🦝英特浣熊耐尔 就一定要实现留言贡献 2022年10月2日 (日) 08:47 (UTC)回复
值得一試。--EzrealChen留言2022年10月2日 (日) 09:05 (UTC)回复
  • 儘管我不覺得能夠阻止什麼: RFA試行與條目評審試行其實有很大的分別。RFA總是能夠吸引大量用戶前來,制度本身無非是怎樣令大家服氣而已。條目評審的本質問題是對某一方面有專攻的用戶不足,因此如果按自己的初步觀念投票,就有亂投、灌票之嫌; 如果總是由兩三大佬投反對票,又有對新人不公云云。現在試行萬眾矚目,將各路精英聚集起來,自然能撐起場面,但日後又怎辦呢?--Temp3600留言2022年10月7日 (五) 10:10 (UTC)回复
    • (:)回應:典范条目几大标准:全面、流畅、专业、考据全面、稳定、遵循格式手册、媒体使用恰当、长度合理,对审查者的能力标准要求是不一致的。审议制度允许审核者只针对这其中的部分标准提出支持,协调员会检查候选条目是否完整地接受了检查。因此,审议制度可以让评审者有力出力,回归典范条目标准,同时阻挡远东华人强制流放这种做了来源检查就能发现问题但是偏偏没人做就已经够票了的条目通过。投票制度在另一方面,投下支持票不需要说明理由,一个“符合典范条目标准”到底是否完整涵盖了所有标准呢?不知道。有责任心的人看到标准这么多没精力逐条确认所以不投;没责任心的人看着条目差不多符合流畅、遵循格式手册、长度合理就直接给支持票了。审议制度将典范条目标准进行足够细颗粒度的审视,有能力的人只要专心检查是否专业、是否与来源对得上号即可,专业能力欠缺的人就去检查行文是否流畅,格式是否得当等不需要专业知识的准则。将审核过程分工完成降低了所有人的负担,或可形成能力门槛降低的效果,更有亲和力。协调员是守门员,对他们的要求应当较高。 --MilkyDefer 2022年10月7日 (五) 11:37 (UTC)回复
    • 我擔憂的是,實施初期可能會有編輯秉著改善中維的決心去審視各提名條目,這當然是好事,但日子久了,參與人數或會穩定下降,最後典範條目評選重回多年前投票附理由的情況,即「內容充足、語句順暢,參考資料足以支撐全文,以支持票作獎勵。」之類。--銀の死神走馬燈劇場祝你在亂流下平安 2022年10月8日 (六) 10:14 (UTC)回复
      不一样,如果害怕有这种现象就应该不允许投票带理由,而是给每一个条件打钩或给予评价,这样迫害捣乱评选者的时候就不可以以忘记了有这个规定的理由逃避迫害。--0xDeadbeef留言2022年10月8日 (六) 10:33 (UTC)回复
      共识制评选的规定中,如果“评审员没有提供足够的信息来判断条目是否符合标准”,协调员可以判落选。
      此外,虽然共识制在中维可能做不到完美,但能避免投票制中的不少问题:比如不读条目就投yesFA(甚至我看到有提名人请求撤销FA时,都有用户上来就投yesFA……)、高质量的条目因为规定时间内少几个人投yesFA而落选等,我觉得总体而言共识制仍是一大进步。--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2年10月8日 (六) 14:39 (UTC)回复
      • 我只是覺得,優良/典範條目評選引入所謂「英維式共識制」的確能夠隔絕劣質條目,但我對中維有沒有足夠審核人評核條目這點有所保留,畢業大家都是義工,吃力不討好的事沒有太多人願意做,而且會長篇大論指出條目各項錯處誤譯的編輯也走得七七八八。--銀の死神走馬燈劇場祝你在亂流下平安 2022年10月9日 (日) 03:55 (UTC)回复
        • 這個是評委本身的學養問題。遺憾地,三個臭皮匠取代不了諸葛亮。然而,在最好的情況下,臭皮匠可以當個好助手,讓諸葛亮專心發揮所長,不用管官僚程序和低級問題。--Temp3600留言2022年10月9日 (日) 09:19 (UTC)回复
          倒過來說,這種預審的好處,就是可能將臭皮匠們的權限壓縮在格式、來源一類的問題上,讓諸葛亮對內容的意見能夠突顯出來。然而,到底有沒有諸葛亮,這才是最根本的問題。-Temp3600留言2022年10月9日 (日) 09:23 (UTC)回复
    • (:)回應:拆分FAN的審核流程可以算是一種預審。MilkyDefer上面的解釋很好,然而並沒有解決核心問題,即對內容本身的審核問題。換句話說,折毛的FA是奇狀怪狀的不良產品,日後有了預選後,至少可以產出金玉其外的不良產品。這或許是一個進步,但將其美名為「英維式的共識制」可就差遠了。--Temp3600留言2022年10月8日 (六) 13:58 (UTC)回复
      我认为不管你如何想,有进步比原地踏步要好。如果能够透过改善一下优质条目整体水准的方式吸引一些学者来(而不是对英维趋之若鹜、对中维嗤之以鼻)的话,就更好了。--MilkyDefer 2022年10月8日 (六) 15:20 (UTC)回复

方案设定

那就这样,我先草拟一个方案,如下:

  • 在该方案得到公示通过后,试行一次有效的评议制典范条目评选。
  • 上一条当中的“有效”指的是,条目不满足快速落选准则,且不是典范条目重审。
  • 选择的评选条目应该是在公示通过后,所提交的第一条典范条目评选。如果该候选条目不是有效的评选,则选择确定候选条目评选无效时刻起,下一条提交的候选条目,以此类推。
    • 例子:假如本方案于2022年11月1日凌晨3:47公示通过,同日凌晨4:13有人提交了条目A作为典范条目候选、上午9:24另有人提交了条目B、下午17:33有人提交了条目C。则条目A成为试行评议制的对象,条目B和条目C继续使用投票制。但是,在11月2日上午10:41时有人发现条目A含有大量侵犯版权的内容而导致其快速落选(参见即时不合标准准则第2条),则这一次对条目A的评审为无效评审。由于条目B和C已经在走投票流程甚至有人可能已经投票了不适合打搅,因此应当选择11月2日上午10:41后提交的第一条典范条目候选作为新的审议对象,以此类推。
  • 该次使用审议制的评选,其结果拥有与现行投票制同等的效力。即,若审议为入选,则条目获得典范条目资格;若审议结果为落选,则条目同样落选,30日冷静期同样适用。
  • 应该为该次试行开设评审专页,同时在典范条目评选主入口提供进入该次评审专页的链接。(这一条是为了防止评议发言过多影响其他条目的评选,可再做商议)
  • 该次试行的协调人由我担任,毕竟是我提出要试行一次的。
  • 试行结束后,我们继续讨论后续事宜。

如何?我还遗漏了什么要点吗? --MilkyDefer 2022年10月2日 (日) 09:40 (UTC)回复

作为提案发起人表示原则性(+)支持,唯我另发起了一个二十周年闭站抗议提案,可能时间上容易冲突--有困扰的话,就让魔女用魔法帮你排忧吧! 2022年10月2日 (日) 09:47 (UTC)回复
基本上思路可以,謹表(+)支持。不過應該需要另外開啟草稿版面,放置排版一下先吧,看上去一些細節也需要梳理一下,包括那個輪候遞補位列最好再看看怎麼排一下先。--約克客留言2022年10月2日 (日) 11:56 (UTC)回复
@Longway22 所以具体而言有什么意见吗?你说的这些太宽泛了完全不懂。--MilkyDefer 2022年10月7日 (五) 03:15 (UTC)回复
在準方案討論版整合一下吧,主要一個是對可能進行試行標的對象(即被評價條目)遴選機制作一定清晰化。--約克客留言2022年10月7日 (五) 10:40 (UTC)回复
没意见。--0xDeadbeef留言2022年10月2日 (日) 12:02 (UTC)回复
(+)强烈支持,我可以帮忙做一些准备工作。--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2年10月2日 (日) 14:05 (UTC)回复
(+)强烈支持:不错的决策!!----👻Cryberghost 2022年10月3日 (一) 03:50 (UTC)回复
(+)支持--——🦝英特浣熊耐尔 就一定要实现留言贡献 2022年10月4日 (二) 04:15 (UTC)回复
(+)支持。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2年10月4日 (二) 08:13 (UTC)回复
基本(+)支持。--在下荷花请多指教欢迎签到2022年10月5日 (三) 09:55 (UTC)回复
(+)支持——一只星步甲|留言|签名 2022年10月5日 (三) 16:45 (UTC)回复

筹备

我开始筹备了:Wikipedia:典范条目评选/共识制试行,目前在翻译英维的规则。——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2年10月7日 (五) 04:46 (UTC)回复

目前英维相关规则/模板翻译进度:
  1. 主页面:Wikipedia:典范条目评选/共识制试行en:Wikipedia:Featured article candidates 完成
  2. Template:FAC-instructionsen:Template:FAC-instructions 完成
  3. Template:FAC/共识制试行en:Template:FAC 完成
  4. Template:Featured_article_candidates/共识制试行en:Template:Featured_article_candidates 完成
  5. Template:Featured_article_candidates/editintroen:Template:Featured_article_candidates/editintro 完成
  6. Wikipedia:Featured article preloaden:Wikipedia:Featured article preload 完成
  7. Wikipedia:典范条目评选/存档方式en:Wikipedia:Featured_article_candidates/archiving 完成
下方的页面在试行阶段并非必须,可以等正式改用共识制后再翻译/引入:
  1. User:FACBot(维护FAC的机器人,主要的工作是存档已关闭的提名)
  2. Wikipedia:典范条目评选/急需评审en:Wikipedia:Featured article candidates/FAC urgents
  3. Wikipedia:典范条目评选/入选记录en:Wikipedia:Featured article candidates/Featured log)入选的FAC由协调员加到这个页面
  4. Wikipedia:典范条目评选/提名存档en:Wikipedia:Featured article candidates/Archived nominations)落选的FAC由协调员加到这个页面
下方的页面可有可无:
  1. Wikipedia:典范条目评选常见问题en:Wikipedia:Wikipedia Signpost/2008-04-07/Dispatches)FAC的常见问题,没有也问题不大
  2. Wikipedia:典范条目统计en:Wikipedia:Featured article statistics
--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2年10月7日 (五) 08:42 (UTC)回复
此外@MilkyDefer:英维提名FAC评选的方式是让提名人往条目的讨论页上放{{subst:FAC}}(目前中维的模板位于{{subst:FAC/共识制试行}}),随机抽条目可能在程序上会与正式的不太相同。因此,比起抽一篇“幸运条目”用共识制,要不让有意让条目以共识制评审的主编自荐条目?--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2年10月7日 (五) 09:32 (UTC)回复
我们实验的是审议制度,在审议之外的流程性质的东西不在实验范围啊。--MilkyDefer 2022年10月8日 (六) 05:31 (UTC)回复
OK。--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2年10月8日 (六) 12:17 (UTC)回复
目前基本筹备已经完成,随时可以开始试行。--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2年10月7日 (五) 09:49 (UTC)回复
据说要公示--0xDeadbeef留言2022年10月7日 (五) 09:54 (UTC)回复
建議用GA做試行,個人認為FA非常不適合用審議制。另外建議協調員至少三人而非只有一人。-- 2022年10月9日 (日) 20:07 (UTC)回复
能具体阐释一下你认为GA比FA更适合的原因吗?协调员的话一下子三个人就协调试行的一篇条目会不会多余了些?--MilkyDefer 2022年10月10日 (一) 01:12 (UTC)回复
FA是要多數社群認定的條目,GA則是在該主題內(換言之,FA跟GA的定位並不完全一樣,如果一樣為甚麼要分),我不認為區區幾名支持者就能代表多數社群的意見(FA的標準本來就應該比GA高了,不存在所謂標準太高而導致選不上的問題,選不上是因為品質不夠好),但我的確支持GA應該採審核制,畢盡有一些主題的條目就是不會引起很多人有興趣去讀,自然票數也會比較少。-- 2022年10月10日 (一) 01:40 (UTC)回复
有一个问题。你为什么会认为FA是多数社群认定的条目?可能确实需要比GA多一点的人认同,但是夸张到多数是不可能的。在英维平均一个GA的审阅者1到2个;FA大概10个,怎么看都不是“多数”。要追求你想象中的多数,任何一个地方都没有。--MilkyDefer 2022年10月10日 (一) 03:14 (UTC)回复
我的意思是FA跟GA的根本不同在於GA是寫「怎麼樣能夠把內容或知識傳達給讀者」,而FA是寫「甚麼樣的內容或知識讀者會有興趣」(一言以蔽之:FA跟GA的不同就兩個:解釋行話和去蕪存菁。要讀得懂,也要讀了之後會對裡面提到的內容有興趣,進而自行去做更多研究)。之所以不會同意用審核制是因為一篇FA應該要能足夠吸引人去讓編輯去支持一篇條目成為FA(都吸引不了編者了,怎麼吸引讀者),而非少數人自行決定一篇條目是否適合大眾閱讀(用站內的說法叫「適合成為FA」或「符合FA標準」)。如果還是不懂的可以去看6+的用戶頁來理解為甚麼他寫FA寫的很開心 。-- 2022年10月10日 (一) 05:57 (UTC)回复
題外話:我能理解社群已經開始將FA跟GA慢慢有畫上大概等於的感覺,認為「FA只是更好的GA」,這裡有必要劃清FA跟GA的不同。-- 2022年10月10日 (一) 05:57 (UTC)回复
FA并不是一定要为了让读者感兴趣。只能说是百科全书里面最优秀的条目,而往往很多优秀的条目都是能够让人感兴趣而已。
另外,感谢你的回复,解析失败 (带有PNG备选的SVG(MathML可通过浏览器插件启用):从服务器“/mathoid/local/v1/”返回无效的响应(“Math extension cannot connect to Restbase.”):): \int 。--0xDeadbeef留言2022年10月10日 (一) 06:00 (UTC)回复
我能理解的確有些讀者讀完了FA之後還是會對該條目的相關內容沒有興趣,但起碼這是做為每位嘗試寫FA的編輯都應該要牢記在心的事。另外說真的,「百科全书里面最优秀的条目」是由誰評斷?個人認為這只是句很模糊的話,沒有甚麼實際意義。如果這個問題硬要討論下去的話我會說是由整個社群來評斷,但總不可能搞成像RFA那樣有勞整個社群來評價一位候選人吧。-- 2022年10月10日 (一) 06:07 (UTC)回复
所以才会有典范条目标准,将「最优秀的条目」的标准明确化。--MilkyDefer 2022年10月10日 (一) 06:10 (UTC)回复
我並不認為當前標準足夠明確(此句同樣套用GA),仍留有許多供解釋的空間(註:這並不一定不是壞事)。
而且我不認為也有需要依此延伸下去的必要。我並不覺得將標準明確化(或模糊化)對當前提案有任何直接的影響/幫助。-- )dt 2022年10月10日 (一) 07:37 (UTC)回复
讨论状态:普遍相信采取审议制度可以相比于投票制度拥有更严格的把关。
现在事实:典范条目在品质上要求更优于优良条目。
所以不对典范条目严格,反而对次一级的优良条目严格,不符合直觉。--MilkyDefer 2022年10月11日 (二) 12:58 (UTC)回复
不見當前討論對「审议制度可以相比于投票制度拥有更严格的把关」達到共識。相反的,許多人認為審議制可能並不適合中維,如Benevolen提到的「標準彈性很大」和約克客提到的「相關條件之現實門檻還需更多補足」-- )dt 2022年10月11日 (二) 17:09 (UTC)回复
重申一次:我認為試行是可以的,但需要改善兩點
  1. 改用GA進行試行
  2. 至少三人作為協調員/共識執行人。-- )dt 2022年10月11日 (二) 17:12 (UTC)回复
我可以肯定,“审议制度可以相比于投票制度拥有更严格的把关”这句话所言绝对非虚。
如果说审议制“標準彈性很大”,那我可以说,投票制的所谓标准几乎可以视而不见。目前投票制是否入选不是依据“条目符合多少FA标准”,而是“多少人认为条目符合FA标准”。投下支持票的人可能没有读过条目,甚至可能知道FA要符合哪些标准,只要一定数量的用户投下支持票,条目就能入选,没有人能确定投票者是否有仔细审过(甚至是否审过)条目。即使有用户指出条目存在不少问题,只要支持票足以盖过他,那这些意见也可以视而不见。改用审议制度可以最大程度避免这种问题,至少审议制度中,仅仅表示支持是没有意义的。--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2年10月12日 (三) 13:40 (UTC)回复
这样子说吧,请问你对于试行一次究竟有什么意见呢?改成GA和三个人总要有理由吧?英维的巨大RFC也只找了三个closer。如果和这个比起来是不是英维应该找三倍以上的人呢?不是说中维缺人吗?可现在一个无害的试运行都要求这么高了。--0xDeadbeef留言2022年10月12日 (三) 13:49 (UTC)回复
三個人的話是依當前中文維基百科社群運作方式(尤其是評選)提出的最優解。我覺得不應該只尋求完全照搬英維規則,而是想辦法如何讓一個具有建設性的新機制在不造成過大風險(即協調員本身的三個問題:協調員自身可信度/是否值得社群信任、如何對可能的錯誤判斷負責〔是否協調員應該辭去該職〕及如何處理因改為審議制而造成其他可能的未知爭議)的情況下融入社群。尤其是第一項(協調員自身可信度/是否值得社群信任),若是無法得到社群信任極有可能造成爭議,變成遭人詬病的站務。
就如同之前的HAM,現在評選(起碼FA)沒什麼問題很大程度就是因為是:
  1. 很簡單的加減乘除,幾乎不可能有人為操作空間。DYK、GA我不知道,但我長期關注FA,知道投票的就是那幾個人,多數時候也就只有那幾人投票,沒有拉票的問題。至於FA選不上的問題前面解釋過了,這裡就不多提。
  2. 規定明文寫出(幾票就幾票,少數服從多數),沒有可以造成爭議的地方。
  3. 所有參與者都享有同等地位,不會有人需要決定共識是甚麼,也自然不會有可信度的問題。
WP:沒壞別修。隨意完全引入(甚至只有部份)其他維基百科的機制並不一定對本地社群有益,反而有可能會造成更大的問題。雖然我自己也不是很喜歡見到本地不斷引入其他站的方針/指引來創建出新的職位(之前是調查助理、現在是協調員),但我也不會全然否認該方案可能的益處。這也是我部份(+)支持這項提案的原因,尤其考量到我對除FA評選外的認知並不全面,因此我對DYK和GA的部分不予置評。
另外即使是试运行也應該當成正式評選來看,不論最終會不會實施。-- )dt 2022年10月13日 (四) 03:39 (UTC)回复
如果要三个人,那你对于协调员人选有什么推荐吗?在此次试行中,这些问题应该不存在吧。还是说,你觉得MilkyDefer没有社群信任/不可信?如果说FA评选没问题,那折毛事件如何解释?--0xDeadbeef留言2022年10月13日 (四) 04:11 (UTC)回复
阁下认为FAC“没什么问题”是因为FAC有硬性标准,不会引发争议。但FAC最重要的目的,逐一检查条目是否符合WP:FACR,在投票制中完全无法落实,理由已如前述(例如:参与者完全可以不看条目/不知道FA标准就投票让条目入选,少数服从多数可以让重要意见直接视而不见)。共识制度即使有争议,也可以提高FA条目质量的把关。阁下认为“没坏别修”,在我看来这是已经坏了,而且坏得很严重,折毛事件就证明了这一点。
此外我不认为三个协调员是适合中文维基百科社群运作方式的做法。中维本身就人手不足,判断共识还需要三个人才能做到吗?再者,协调员出现争议又给谁来判断协调员的共识?“协调协调员的协调员”?到头来判断共识的权利还是会落到一个人手里。--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2年10月13日 (四) 15:34 (UTC)回复
首先,拿折毛事件來證明應該要施行審議制本身就是一個問題。若有時間去重新看當時評選的人會發現三點即使用審議制也無法解決的問題:
  1. 並不只有平時活躍於評選的人參與討論,相反的,有許多不常參與評選投票資深用戶(如河水、百戰天蟲)亦參與了討論,且並沒有參與討論的人發現這個問題。
  2. 12支持,0反對,相信若是依所謂「判斷共識」而非「利用常識」來執行評選的協調員來說協調員也會選擇通過該條目。
  3. 當時並沒有所謂「重要意見」點出條目的主要問題。
當然,假定新機制在過去的表現如何是沒有意義的。只用單次的突發性事件來作為幾乎完全改變當前體制(若是基於投票制作出改善,如提高當選所需票數那另當別論)的理由是沒有需要也沒有必要的行為,但就方案本身的想法我還是有一定程度的支持。
另外我對協調員的推荐不予置評,我雖然長期關注FAC,也熟知長期參與FAC的編輯,但我自認還沒有足夠能力去判別誰適合來判斷共識。我也沒有寫我不信任MilkyDefer,我只是希望有更多協調員能交換意見。當然共識的執行人確實只有一位,但是在有爭議的情況下多一兩人供執行人諮詢總是好事。-- )dt 2022年10月13日 (四) 16:31 (UTC)回复
诚然,审议制未必能完全防止折毛事件的发生,但能很大程度进行避免。当时远东华人强制流配的FAC中,没有用户检查来源,由于是投票制,因此即使没有用户做来源检查,条目也可以入选。如果是审议制,就更有可能有用户根据WP:FACR做来源检查(英维的伪条目Bicholim conflict就是在FAC被查出来的)。
鄙人仍不认为结案需要三个协调员,先不提中维是否有这么多人力,判断共识一个人足矣。协调员就相当于FAC的管理员,如果AFD要两三个管理员才能结案,显然不是什么好事。且会引起争议的评选,显然条目本身也是有问题的,即使被判落选,完善条目过一个月再来评选是个更好的方式。--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2年10月15日 (六) 07:55 (UTC)回复
另外希望有3人的主要原因是因為在共識不明確的情況下由一人自行決定可能沒辦法做出最佳的判定,所以是希望有其他人也可以作為協調員交換意見。-- 2022年10月10日 (一) 01:36 (UTC)回复
只是试行,必要性不大。英维这么大的社群也只需要四名协调员,一篇条目就是由一名协调员结案。需要注意的是,条目是否入选不是依据协调员的看法,而是依据审阅者的共识,协调员只是负责判断审阅者的共识。这就好比为何AFD只需要一名管理员就能结案一样。--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2年10月11日 (二) 12:52 (UTC)回复
那如果一討論沒有明確共識的話該當選還是落選?另外AFD只需一名管理員結案也不過是在有明確共識的前提才會結案,不然通常會進到積壓討論,最後甚至無共識保留(不太確定這對協調員來說這套用到評選是當選還是落選)。-- )dt 2022年10月11日 (二) 17:15 (UTC)回复
根据目前英维的规则,“没有达成条目入选的共识”就是落选;这与审议制的GAC区别很大,审议制的GAC是一名审阅者主要负责审阅,其它编者也可以发表意见,只要基本没什么问题,审阅者就可以评定入选,这比FAC宽松很多,所以我不建议阁下提议的用GAC试行。--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2年10月12日 (三) 13:15 (UTC)回复
如果最终决断有疑,可以依托之前意见再讨论和重选,多名协调员得出的共识也未必是普遍、可靠的共识,共识始终可推翻。如同存废讨论的异议路径是存废复核。--YFdyh000留言2022年10月11日 (二) 18:35 (UTC)回复
現評選規定為一個月後才能重新提交評選,存廢複核並沒有限制必須要幾天後才能提請覆核。個人認為若只依协调员的決定將有爭議的條目選為典範,則必須等待一個月後才有可能重選。共识確實可推翻,但若無法及時改變則無法避免原可避免的負面影響。
再者,講難聽一點,我始終無法剔除掉有償協調員而引發爭議的可能性。這也是為何我會傾向有多名協調員的原因之一。-- )dt 2022年10月11日 (二) 19:57 (UTC)回复
如果决断并不违逆共识而只是偏颇,继续在客栈等位置讨论就好,然后再走重选手续。严重情况得到共识建议雪球以推翻决定,但争议议题就很麻烦。如果说的难听,我也无法排除两名协调员一同忽视共识或争议的可能性,以及协调员如何可信。--YFdyh000留言2022年10月11日 (二) 20:14 (UTC)回复
BlackShadowG回应后了我又看了一遍,我还是搞不懂为何需要有三个协调员。如果你认为协调员关闭讨论的是en:WP:SUPERVOTE,那是不是在暗示你不认可MilkyDefer对于共识的判定?协调员的主要工作只有两个:第一是判断讨论中有没有达成共识,第二是保证讨论没有遗漏掉WP:FACR,且在共识作为提拔FA时有合理反对的权利。但是,并不是说明协调员能在多半人反对的情况下强行推进到FA。--0xDeadbeef留言2022年10月12日 (三) 13:34 (UTC)回复
我可以简单地说,判断共识的工作最后肯定会落到一个人手中,这一点几乎不太可能改变。协调员是负责判断审阅者之间的共识的,如果要多名协调员对“判断共识”达成共识,那如果协调员间产生不同意见,又由谁来判断协调员间的共识?再设立一个“负责判断协调员的共识”的职位吗?我不认为这样一层层下去是件好事,让协调员作为那个判断共识的人,就足够了。--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2年10月12日 (三) 13:52 (UTC)回复

建设性提议

试行本就是为了摆脱空想看到底好不好,试行提案还要提修正案争吵的话实质上就是延续了空想,因此我建议下面的修正案可以跳过去直接按原案试行一次-有困扰的话,就让魔女用魔法帮你排忧吧! 2022年10月26日 (三) 07:21 (UTC)回复

试行一次修正提案

鉴于上面有人强烈要求对这一次试行做出两点修订,特列如下:

  1. 一次试行改针对一次优良条目评选
  2. 增加这一次试行的协调员数量为三人

如果大家都没意见的话我也就从了吧。 --MilkyDefer 2022年10月12日 (三) 01:01 (UTC)回复

虽然觉得三个人评选优良条目很搞笑,但是如果觉得这样有意思,我可以当一个协调员--0xDeadbeef留言2022年10月12日 (三) 04:36 (UTC)回复
(-)反对:一人、FA比较好,如果从GA试行那还不如从NYK试行呢。--有困扰的话,就让魔女用魔法帮你排忧吧! 2022年10月17日 (一) 06:01 (UTC)回复
(-)反对:
1.英维GA的共识制评审方式与FA完全不同,GA通常是一名审阅者主要负责审阅,其它编者发表意见;FA则是需要多名审阅者达成共识,显然在中维先试行FA的共识制评审更为合适。
2.一篇条目只需要一名协调员判断共识,理由已在上方回复。--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2年10月12日 (三) 13:08 (UTC)回复
  • 我還是更關注誰來進行內容實質評審的問題。一個看版和一堆看版效果一樣。--Temp3600留言2022年10月14日 (五) 10:23 (UTC)回复
  • 我覺得GAC要3人負責「協調」過多了,FAC的話則沒有問題反正另外兩人都只是負責endorse。--銀の死神走馬燈劇場祝你在亂流下平安 2022年10月16日 (日) 08:45 (UTC)回复
那不然鑑於這次只是試行改成三人就算了,就作GA試行一人協調就好。-- )dt 2022年10月16日 (日) 23:46 (UTC)回复
不建议改成GA试行,GA审议制是一名审阅者直接决定条目是否入选,不需要协调员。--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2年10月17日 (一) 11:43 (UTC)回复
我觉得他可能想的是走出与英维不同的路子——GA审议,FA投票……--MilkyDefer 2022年10月17日 (一) 14:15 (UTC)回复
FA比GA标准更严格,却使用更宽松的投票制?怎么看都不合理吧。--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2年10月18日 (二) 13:14 (UTC)回复
那把他召唤出来阐释一下吧@ATannedBurger--MilkyDefer 2022年10月18日 (二) 14:30 (UTC)回复
前面已經解釋過投票制並不一定比審議制寬鬆,及FA不適用審議制的原因。-- )dt 2022年10月18日 (二) 15:54 (UTC)回复

即使有使用者指出條目存在不少問題,只要支持票足以蓋過他,那這些意見也可以視而不見

,這是少數服從多數,我不認為在評選(尤其是高階評選如FA)需要有所謂共識執行員/協調員。FA評選現在沒什麼爭議(就看上過客棧的次數基本就知道了,相信有許多需要更高權限〔如管理〕處理的站務上過客棧的次數/爭議數比評選還多),那為甚麼要引入一個 一望而知會造成爭議的制度?前面也有提到用折毛事件來證明評選需要改革是不需要也沒必要的行動。
評選講究公開透明,而非多出一級似乎像權限的用戶組來專門處理評選。上一個在中維這樣做的最後上了客棧被公開審判至少兩次了,我不希望評選也變成那個樣子。-- )dt 2022年10月18日 (二) 16:14 (UTC)回复
看了上面你提出「現在評選(起碼FA)沒什麼問題很大程度就是因為是」三個觀點,給人印象似乎是不願走出舒適區,習慣了固有的小圈子評選(投票的就是那幾個人)。
「少數服從多數」和「不會有人需要決定共識」過於理想化了。如下文提到現在評選員的標準是「自動確認用戶」即可,而且這也是目前DYKN、GA、FA的標準。一樣的評選員標準,也是票數積分,為何DYKN、GA就較多爭議,是否有爭議和評論制度好壞沒有邏輯關係。DYKN、GA就較多爭議更多是因為新人參與等更多,他們對格式行文用語不了解,所以條目質量不免殘次不齊,潛在爭議的可能性大。
如果英維這個比中維規模更大的社區,使用共識制沒有問題,現在的制度試行並沒有損失。折毛事件只是一個典型例子,深層的問題是現在DYKN、GA、FA都存在的「零意見支持票」,就算是方針也有因為沒人仔細看就通過的情況。共識制就是希望「有人对审议结果负责」,其實就算不進行審議,現行機制是可以對任何獲選GA、FA的條目提出複核,就算不試行這個制度,也可以變現組建複核審查小組,有條件進行攔截(如FA評選中,認為不符合標準,曲線將條目移交GA評選或複核)。--Nostalgiacn留言2022年10月19日 (三) 17:09 (UTC)回复
(+)支持「複核審查小組」,的確有許多可能連GA都不符合的條目因為水票問題而上了FA(就文筆而言,內容比較難發現,詳見現在在FAC進行的重選)。另外個人也建議在一條目得到FA提名前必須先有GA。
  吐槽:這不是舒適圈的問題,而是有沒有足以信服的專業人士(如寫過多條FA,個人認為10+條為佳,並清楚知道FAC應該如何運行的編輯)來監督的問題,但根據現狀時不時有反對權威(如「濫權管理員」一類)的事件發生,不建議引入「權威人士」來決定共識。-- )dt 2022年10月19日 (三) 20:03 (UTC)回复
個人對「複核審查小組」在FAC的角色理解為:檢查各條目是否即時不合規,且只有在即時不合規的情況下才可行使「落選權」。當選方式仍採用投票制,若一條目即使符合標準但未達一定票數仍落選。另外還是同一句話,我對GA跟DYK的相關提案沒有意見。-- )dt 2022年10月19日 (三) 20:22 (UTC)回复
看來我需要明確(-)反对現行的投票制。恕我直言,「沒有爭議」不見得是什麼好事,閣下覺得投票制沒有爭議,那是因為目前的投票制中審閱者不需要仔細檢查條目就能入選,「爭議點」都不被發現當然「沒有爭議」。FAC的目的是檢查條目「符合多少FA標準」,而不是投票制依賴的「多少人覺得FA符合標準」。即使「複核審查小組」也無法完全解決這個問題,很多條目的問題不是「即時不合規」,而是有不少問題以至於未達到FA標準,這不是增加一個攔截「即時不合規」條目的小組就能解決的問題。--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2年10月20日 (四) 03:08 (UTC)回复
(!)意見承Black閣下所言之,關聯衍生之似乎為評審方面,在現行情況下,其投票體系和小圈子編組等特定問題本身即有所爭議,
可能研究對應之監察或覆核機制等,修正需明示當期參與之個體統計數之地位、以及評審組定論之標準地位,列明相關地位在有關特定情況下,必須基於條目內涵或專業等差異而對應調整當期評核檢視之尺度,並約定如需採用特定成員編組化之覆核等措施、必須不抵觸到條目內涵或專業等本身所具之合乎其內涵或專業等之採編知識尺度。
以上為暫定所建言之,謹供共議。--約克客留言2022年10月20日 (四) 03:19 (UTC)回复
關於這點「目前的投票制中審閱者不需要仔細檢查條目就能入選」我還請您舉證,因我不見有這類情況發生。折毛事件上面有解釋過了,並不是水票的問題,而是當時社群絕大多數都無法辨別該條目的假資訊。這個問題自認用「複核審查小組」即可解決。
另外「FAC的目的是檢查條目『符合多少FA標準』,而不是投票制依賴的『多少人覺得FA符合標準』」本身就是一個奇怪的比較方式。若一FA符合標準則其應符合了許多FA標準中列出的諸多標準,多人認為一條目符合FA標準反而讓一FA當選更為嚴格。還有個人認為共識比標準更重要,若改為審議制勢必限縮其他參與者在FA中表示支持一條目當選FA的能力。讓決定和辨別共識從明文規定變成由「人」決定(協調員也是人,只要是人必定出錯)並不是好事,所以重要的是風險最小化。-- )dt 2022年10月20日 (四) 16:21 (UTC)回复
難道不覺得有點自相矛盾嗎?你支持所謂「複審組」,並且承認有許多可能連GA都不符合的條目因為水票問題而上了FA,但卻又認爲現在的FAC沒有任何問題。就算是投票沒有問題,但此討論中已經多次提到共識討論制的優點和好處,而有人去反駁這些觀點,並指出投票制相比共識討論之下的優點了嗎?我可不可以把現在討論「FAC投票是否存在問題」這種無意義的討論視爲稻草人論證呢?說到最後,到底對於FAC試行一次、一個負責人有什麼具體意見?難道你是不想看到共識制成功?還是你篤定共識制一定會失敗?無論如何我都很疑惑爲什麼如此push back這個提案,而對我來說「不願走出舒適區」都難以解釋這種行爲。--0xDeadbeef留言2022年10月20日 (四) 17:31 (UTC)回复
FAC就機制上而言是沒有問題的,但不代表不能在這個機制之上建立其他能幫助這個機制運行更好的東西。對我來說,審議制相當於把評選「打掉重練」,且我也有指出「投票制相比共識討論之下的優點」,並指出共識討論的一些問題(如協調員獨大,可自行決定共識、有償協調員而導致協調員和評審員狼狽為奸、各評審員因其理據不同而在決定共識中不享有同等地位等問題),這些問題直到現在我還沒看到令人信服的回應。另外有許多可能連GA都不符合的條目因為水票問題而上了FA亦是為何FAC重審機制存在的原因,並不衝突。
據我理解,複審組只能落選一條目,不能當選一條目。-- )dt 2022年10月20日 (四) 19:48 (UTC)回复
“目前的投票制中审阅者不需要仔细检查条目就能入选”这点根本不需要我来举证吧,阁下觉得投下yesFA的编者一定仔细检查过条目了吗?再极端点说,一篇条目就算8名编者都没有看过条目投yesFA,条目照样能入选。
“FAC就机制上而言是没有问题的”这句话在大前提上就是不正确的,阁下认为FAC“没有问题”是说其“没有争议”,不用仔细检查条目当然没有争议。
至于您提到的共识讨论的一些问题(如协调员独大,可自行决定共识、有偿协调员而导致协调员和评审员狼狈为奸、各评审员因其理据不同而在决定共识中不享有同等地位等问题),我可以说,共识本身就伴随着争议,无论在互助客栈还是其它地方,只要有反对意见,争议就会存在,即使是让管理员来结案,也没法让所有人都信服。共识制FAC也是如此,有争议不是件坏事,这说明条目被仔细检查过才会引发争议,我也很乐于看到这种争议的出现。况且,有争议的条目其自身肯定也是有问题的,如果一篇条目收到大量的支持/反对意见,协调员再“独大”/“有偿”也没法改变既定的结果;真正会引发争议的只有那些支持和反对意见共存的条目,只有这些条目的结案会给协调员判断的空间,按照共识制的规则,这种条目通常会落选,在落选后的时间内,主编完全可以改善条目,把争议的问题去除再来提名,这是件好事。--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2年10月21日 (五) 00:04 (UTC)回复
若是照您這麼說,我並無法得知共識制究竟有何好處。您覺得現在投票制不行(也算是產生爭議了,不然我們也不會在這裡討論),但共識制(據您所說)亦會導致爭議,「因為共識本身就伴隨爭議」,造成之後還會有人在這裡繼續討論共識制的爭議/問題。
還有,我並非認為共識制在中維無法施行,但有足夠理由相信共識制不適合當前維內風氣(包括用戶素質皆和英維非常不同,Sidishandsome這前面也有提到)、造成的麻煩可能比現有投票制還要多(可能的「濫權」、「不信任」等等,這我不列舉,您可去看前面第一次提出時反對聲浪有多大)且沒有任何理據表明審議制能有效遏制折毛事件再次發生(您可以說英維有經驗,但英維跟中維的社群組成並不一樣〔最明顯的:英維有arbcom,而中維沒有〕,建議不要隨便抄別人)。
一言以蔽之:弊大於利。另外以上這些並不是一次試行就能發現的問題,需要長期/反覆的試行而有朝一日(肯定不是只有施行一個月,甚至一年可能亦有不足)才能施行。若是根本不知道甚麼時候以上問題才能看到解方則個人認為無需浪費時間。-- )dt 2022年10月21日 (五) 03:13 (UTC)回复
@BlackShadowG:的觀點其實諷刺地說出了投票制的一個重要優點:保證能夠行禮如儀地完成評審。即使投票人全都是猴子,限期一到,總有一個結果,就可以照流程跑下去。搞共識制,就有爭議,就有可能產生無結論的情況。如果找不到資深的主委來評斷,評審就有可能無限延長下去,等待有才之士的出現。就行政來說,這當然不是什麼好事。互助客棧和VIP就是這類長期無結論案子的集中地。--Temp3600留言2022年10月21日 (五) 14:11 (UTC)回复
如果從一家產出「條目」的公司來說,「照流程跑下去」的確是優點,但是維基百科不強迫任何人參與,又沒有KPI,就算有著超越英維的宏願也只能算個人口嗨。從認真做內容,保證FA的確符合「维基百科条目之杰出典范」的角度出發,投票制不夠好,審議制值得嘗試,也是負責任的做法。
個人目前最多只評選過GA,也只參與了解的內容的評選。不過我也看過一些FA評選充滿爭議的情況,讓我以紫式部的FA和GA評選為例。「紫式部」進行過兩次FA(落選),一次GA評選(通過),FA都因為Jarodalien的評價落選,而且Jarodalien發言之前,都獲得一定的「零意見支持票」。GA那一次獲得6個「零意見支持票」,個人發現有很嚴重的翻譯問題參與到討論中。
寫在最後,維基百科不保證其內容正確無誤,甚至也沒有義務去「修改錯誤或者參與到非正式的同行評審」。從這個角度出發,投票制的確很好,反正錯了也不用負責。--Nostalgiacn留言2022年10月24日 (一) 06:14 (UTC)回复
一人一票制與平等思想密切相關。至於齊頭式平等是否良好制度,人人負責是不是就等於人人都不負責,就是另一個故事了。--Temp3600留言2022年10月25日 (二) 12:20 (UTC)回复
  • 問題還是實質評審:協調員作為主評審員,必須有足夠的學養,才能在其他評審員意見不一時選出更有道理的一方,正如法官本身必先是優秀的律師。如果希望推動評審制,現在是應該尋找人才,準備通訊名單,並思考那些主題可以找誰來當主委,而不是討論主席團要有多少人:一個看版與一堆堆看版效果一樣。--Temp3600留言2022年10月19日 (三) 11:11 (UTC)回复
    GA和FA現在的評審員要求是「編輯註冊7日且編輯次數達50次的使用者」,本來就很水了。--Nostalgiacn留言2022年10月19日 (三) 15:00 (UTC)回复
    是否因應在當期評審個案之情,對應設立通識提問之簡易遴選流程?--約克客留言2022年10月20日 (四) 03:21 (UTC)回复
    可以考虑在评审的时候临时召集一两位熟悉相关领域条目编写的编者征取意见,就像你之前提到的,臭皮匠和诸葛亮的情况。常驻协调员要处理所有的评选条目,临时召集来的编者只需要在相关领域的评选出现时才来,协调员是投入(commit),其他评审含被召集人是参与(involve)。如果你要说会这个方向的编者只有提名人的话,其实在论文同行评审中最最冷门的方向也是差不多的情况。--MilkyDefer 2022年10月21日 (五) 02:20 (UTC)回复
    那萬一那段時間專家沒有上線那怎樣辦?以中維的人手,其實只能靠行政排班表來補足:接到評審要求後,先由普通評審員預審,排除格式、來源問題,然後預約主委來診症。要是沒有醫生來,或者搶不到號呢?那就只好回家繼續等了。--Temp3600留言2022年10月21日 (五) 14:21 (UTC)回复
    如果沒有主審的情況下,可以讓協調員按現有意見來判斷,這就等於書記兼任主席,那可比現在的投票制糟糕多了。--Temp3600留言2022年10月21日 (五) 14:24 (UTC)回复
    条目评审也不是搞得这么等级森严的吧?熟悉该领域的编者也不见得需要与其他编者要具有某种上下级关系;所谓的协调员,或者说,召集人,发出邀请让他们得知有他们可能熟悉的条目在进行评审。不见得他们就会成为听取下面普通评审员汇报工作的那种“主审”。但是他们的意见可以给协调员很重要的参考是不错的,有熟悉主题的人的认可的话,协调员做出判断也会更有把握一些;熟悉主题的人长期不出现的话,评审就会被拉长,要么更多普通人加入审阅提高置信度,要么这种“专家”出现。考虑到现在英维的FA最久的能拖三个月,可以预见这种事情会发生但是不太至于会导致灾难。FA评选数量本身就比较少,姑且是还能经得起这种延迟的。--MilkyDefer 2022年10月21日 (五) 14:54 (UTC)回复
    MilkyDefer說得很好。然而社群是否願意接受一場FA辦三個月?--Temp3600留言2022年10月22日 (六) 14:54 (UTC)回复
    这个问题我不能替代社群回答。目前而言我是能接受的,我不能替代大家的看法。等其他人怎么说吧。--MilkyDefer 2022年10月22日 (六) 15:20 (UTC)回复
    我也能接受,FAC的所需时间的变长也代表着FA的评选标准以及条目质量的提高。再者,难度有哪家期刊同行评审几天就能完成的吗。--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2年10月23日 (日) 02:27 (UTC)回复
    回覆一下兩個評論:
    保證能夠行禮如儀地完成評審。即使投票人全都是猴子,限期一到,總有一個結果,就可以照流程跑下去。搞共識制,就有爭議,就有可能產生無結論的情況。如果找不到資深的主委來評斷,評審就有可能無限延長下去,等待有才之士的出現。就行政來說,這當然不是什麼好事。互助客棧和VIP就是這類長期無結論案子的集中地。
    MilkyDefer說得很好。然而社群是否願意接受一場FA辦三個月?
    目前的論點是關於所謂「個別條目在審議制中產生爭議」的問題。對此我有以下幾個回覆:
    1. 既然這種無結論案子這麼多,意思是VIP和互助客棧也應該投票制嗎?這種論證很奇怪,因爲在我看來,維基百科是不需要持續產出FA的。FA到最後不就是一個條目右上角的一個五角星嗎?但是如果把中心放在「FA產出效率」上,那是不是就是想要引發FAC體制內的編者的反對呢?從我第一個問題應該就能看到這種比喻的問題了吧?共識制所謂的「無結論」情況指的是「no consensus」的結果,而對我來說,能把一些原本是noFA結果的條目變成no consensus是一個改善,因爲它能告訴編輯條目在於yesFA的邊緣,而更多的改善則能夠臨門一腳進入FA範圍。而對於把原來yesFA的結果變成no consensus,請看第二點。
    2. yesFA變成no consensus問題:從結果導向的角度來看的話,FA產出變少確實是不好的,但是這也可以說明社群對於FA的評選標準增高了。其實你要如果說這種轉變會把原來完美符合FA標準的條目變得no consensus,那就是在變相地說「中維FAC參與者都是猴子」這種假設是在某種層面上成立的。
    3. 「FA辦三個月」問題:這其實比較矛盾,因爲對於共識制的另一個不同意的觀點是在於「英維的東西不全適用中維」,而提出這個問題則是在隱性地將enwiki和zhwiki畫上一個等號。並且,如果你說FA可能辦到三個月,是什麼原因造成的呢?我目前能想象出來的就是討論太耗時而投票沒有那麼耗時,所以共識制討論會更長時間。但這不就代表使用共識制會更完全的對於一個條目是否符合FA標準進行評測嗎?之前有人否認投票制的人不好好檢查條目和FA標準就投票的問題,但是如果說投票制的人都很好地檢查FA標準而投票的話,那不就說明共識討論制和投票制應該需要相同的時間嗎?
    --0xDeadbeef留言2022年10月22日 (六) 15:29 (UTC)回复
    若要討論no consensus對評選的影響應該這麼說,no consensus給人的感覺就是「不知道甚麼原因而沒有達成共識」。相對的,有一個明確的「入選」或「未入選」比較不會導致爭議(入選或沒入選肯定是有原因的)。若您也要做投票制和共識制在其他領域的比較,那為何RFA不採用共識制呢?我並不認為拿其他站務(而且類型還非常不同,那些站務是要剝奪編輯權限的站務,一次評選又不是剝奪條目入選資格)來比較是一個洽當的評判標準。正如WP:RTRL,別人闖了紅燈,但那人是警車執行公務啊。
    其實現在有沒有足夠的投票人數就另類形成所謂no consensus了,即沉默的反對(不想得罪人,但又不支持條目,免得搞得跟Sanmosa和6+一樣撕破臉),這在FAC尤其常見(這也是為何我不認為英維規則適合中維,習慣差太多了)。就如最近我修改了一篇GA後投了FAC,不少常駐FAC的編輯(如SickManWP)沒有投yesFA(但也沒人投noFA),我是在私底下問才知道問題的(有人覺得紅鏈太多,有人覺得可以翻得更好)。重點是我並不認為協調員可以偵測出/發現各編者對一條目的見解。
    我認為每個人都有權表示支持、反對或所謂「沉默的反對」,不論有沒有道理。就我看來,共識制將形成另類如同互助客棧的辯論平台(即哪方比較有理),而這並不是好的現象。強制徵求編者意見可能長期來看會損害各編者之間的關係。
    另外再回應一下三個月的問題,我個人認為不是時間的問題,而是那位敢放在FAC三個月的編輯的問題。既然明明知道沒有共識上FA(不然也不會積三個月)是不是應該先撤回,改善後再重新提名呢?我認為除非是那類非常固執的編輯(到目前為止我見過最極端的是6+,但他也不會因為一次、兩次、三次投票沒上而在那邊有怨言),不然應該也要明白一個人佔掉FAC三個月的資源是非常自私的行為。-- )dt 2022年10月25日 (二) 03:28 (UTC)回复
    所以你覺得沉默的反對比能在共識制上評論好嗎?現在的投票制本來已經邊緣化那些不投yes或no而只想評論的人了。至於若您也要做投票制和共識制在其他領域的比較:是Temp3600先說互助客棧和VIP就是這類長期無結論案子的集中地我才回覆的。關於RFA採用共識制的問題,我個人認爲能採用是好的,因爲英維也採用共識制。並且如果你讀一下你維的WP:RFA界面也能看到行政員負責在管理人員申請程序結束後,依照共識賦予當選人管理員或行政員權限。此外,行政员負責在困難的情況下決定投票共識及結論,所以一直以來是你覺得RFA就是超過百分比就自動通過嗎?至於你舉一個你認爲比喻不當的例子就能證明我的比喻不當的論證我無語了。我已經決定不再對你的評論回覆,因爲你的這些評論在我看來和「爲了反駁而反駁」而不是真正考慮別人的意見,並且我繼續回覆沒有任何意義。我也不指望你維能因爲WP:NOTBURO作出哪些改變,之前的一個在跨維基活躍的用戶早已從所有項目隱退了,我看我單一專注英維也是遲早的了。--0xDeadbeef留言2022年10月25日 (二) 05:10 (UTC)回复
    那好啊,比中国人更看重人际关系以及读空气的日本人他们的制度又是什么呢?
    • 支持票通常都带上长篇大论
    • 投票持续最长三个月,特殊情况可延期一个月
    • 在上述期限内的任意时点达成“支持票三票且占有效总票数四分之三之上”的状态且持续一个礼拜即告入选。
    • 满足下列任意情况者快速落选:
      • 反对票至少三票且维持一个礼拜
      • 没有其他支持票且提名者撤回提名
      • 提名者是傀儡账号被不限期封锁,没有其他支持票
    现在论支持票是投一个yesFA走人,又说不能走讨论制度,两边都取不到好,真的要成文明洼地了。--MilkyDefer 2022年10月25日 (二) 05:19 (UTC)回复
    我不认为“沉默的反对”在FAC中是需要考虑的(无论是投票制还是共识制),既然对被评选的条目有意见,就应该在评选中提出来,既然无意提出自己的意见,就不应指望自己没提出的意见被纳入考量。协调员没有义务侦测出/发现各编者对一条目的见解,他们只需要依据提出意见的用户做出判断。
    鄙人不太认同共识制将形成另类如同互助客栈的辩论平台这一观点,共识制FAC不是正方与反方的“辩论”,且与客栈和RFA有本质上的不同。共识制FAC是反方指出条目不合标准的地方,让主编来改善,只要改善完成,再多的反对意见都可以解决,而不需要正方来“辩论”。--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2年10月25日 (二) 10:23 (UTC)回复
    先回應一部分:
    有部份站務的確使用投票方式決定結果,例如维基百科:投票/二十週年紀念識別標誌就以投票方式產生。我無意詳細討論那種場合使用何種方式較有利,僅指出不同的決定方式皆有其優勢。
    FAC的目的之一當然是引起編者的反對,以進一步改善條目。編輯者們積極提出意見正說明社群活躍,氣氛良好。然而,世上沒有免費午餐,所有制度皆有成本。
    舉例來說,高考制度儘管有各種害處,在行政成本上有其重大優勢:單憑一個分值就能處理大學分派,以致作為對一個人終生學術水平的評估。投票制儘管將猴子當成人看,在保證明確得出結果這一點上可是很優秀。
    我會將BlackShadowG的說話反過來理解:如果要提高FA的評選水平,評審時間就必須延長,這就是代價(之一)。目前的FAC能夠在極短時間內處理某些冷門評審主題,正是將猴子當成人看,硬生生將no conenesus扭轉成yes FA. 這不是什麼好方案,但至少在行政上處理了問題。改成評審制很好,提高評審水平也很好。但誰來排班表?
    「英維的東西不全適用中維」,我覺得我們可以再悲觀一點,如果三個月後評審都辦不完要怎樣辦。在理想情況下,「共識討論制和投票制應該需要相同的時間」。然而,投票制可以犠牲品質來換取速度;共識討論制要麼堅持等待討論結果,要麼將向獨裁制轉化。這可比投票制的問題嚴重多了。--Temp3600留言2022年10月25日 (二) 12:56 (UTC)回复
    能理解你的想法,感謝回應。在我看來我們的意見分歧應該在於品質和速度的權衡問題。之前也用過折毛事件作爲例子,而想表達的並不是共識制便能夠完全阻止這種事情的發生,而是說明共識制帶來的潛在品質可以更好地去提前發現這些問題,而不用像折毛一樣發現之後需要大量時間來清理打掃。也許這樣相比之下,共識制也能帶來省去一部分這種時間的好處。至於共識制是否能夠真正帶來更好的品質,這也是試行計劃想要證明的一部分。--0xDeadbeef留言2022年10月25日 (二) 13:30 (UTC)回复
    可以補充:不單是速度,還有「穩定」。無論評審結果如何,只要努力兩個星期,事情就總算結束了。比如說只有暑假有空的話,大可以在八月中前提交評審,保證在開課前完成FAC。--Temp3600留言2022年10月26日 (三) 15:23 (UTC)回复
    你說的對,但是我仍然覺得速度和穩定的問題都不大。共識制並不需要原來提交FAC的人在FAC的全程都跟進並且作出必要的改變。這和WP:OWNWP:CHOICE都不相符。共識制作爲一個討論的平臺也許會激勵其他用戶在申請人Wikibreak的時候幫忙改進並提升至FA。我還認爲,如果共識制的一個FAC在兩個星期後都還沒有結果的話,在投票制也不一定就能有結果。--0xDeadbeef留言2022年10月26日 (三) 15:37 (UTC)回复
    絕大部分情況還是主編按FAC的意見來改進條目的,長期不上線會有麻煩。--Temp3600留言2022年10月26日 (三) 15:44 (UTC)回复
    繼續回應:
    「沉默的反對」是一個問題,但暫時沒有甚麼好方法。我個人在這類問題上的見解是引入匿名發言。不說話,主編就算希望改善條目,也不知從何入手。然而,即使在目前制度下,編輯仍能通過意見及中立票來影響「選情」,在DYK中,基於同情票問題,不少編者都改用意見代替反對票,只有對方拒絕改善時才會投反。FAC中大家不寫意見,只能說是懶惰了。
    至於「文明洼地」,這不就明擺着嗎。如果諸君願意投票時認真一點,嚴肅看待公民責任,今日何以至此?--Temp3600留言2022年10月26日 (三) 15:41 (UTC)回复
    最後(?)說點「建設性想法」:
    事實上,我確信這次試行將會成功。只要選擇一個合適的時間,確保有足夠的大佬願意撐起場面,事先考慮評審條目的主題,要籌備一次FAC並不困難。困難在於日後千奇百怪的FAC出現時,評審制是否能夠承接這些工作量。
    因此,這次試行的成果與全面推展共識制可說是沒有關連,最多就是證明中維還是有一些認真的編輯者。
    目前而言,可以考慮將共識制拆分,僅於部分較活躍的專題組實行。比如ACG條目,MilkyDefer、Lopullinen等都可以當主委,要是沒空,可以拉cwek、eric liu來,應不致出現主委旁落,被外行人掌握的局面。至於其他主題,保持現狀為宜。--Temp3600留言2022年10月26日 (三) 16:01 (UTC)回复
    確實一次的試行和全面推展並沒有關聯,也不存在「因為試行成功所以應該拓展到整站」的理論,個人認為可以姑且一試。
    當然也應考慮試行後當選的條目是否仍要重走投票制。-- )dt 2022年10月28日 (五) 05:39 (UTC)回复
@MilkyDefer:目前未見人反對原本的提案,而ATannedBurger也在上面說過部分支持。因爲是試運行,還需要公示嗎?--0xDeadbeef留言2022年10月26日 (三) 16:05 (UTC)回复
确实我们好像花了很多精力去解释可持续性的问题,但这跟仅仅一次的试行可以说是毫不影响。不过Temp3600说的也对,这次试行还是选择一篇相对熟悉的领域(对我而言是ACG与电脑)来审,而不是最开始设定的“无差别选择第一篇提交的条目”会不会好一些?如果试行的条目对领域存在限制的话,到时候我们就必须等待一篇相关领域内的条目提交到评选来,这个延时就不在可控范围内了。--MilkyDefer 2022年10月27日 (四) 10:14 (UTC)回复
那我们现在需要先决定选什么领域的条目吗?--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2年10月28日 (五) 10:02 (UTC)回复
首先先决定要不要选特定领域的条目,再考虑选什么领域的条目。不管是ACG还是电脑技术哪怕是初等中等数学,被送上FAC都是稀奇事,说不定到年底都见不到一篇。--MilkyDefer 2022年10月28日 (五) 10:29 (UTC)回复
我觉得选不选特定领域的条目均可。不过如果需要ACG相关的FAC条目的话,我之前主编的最后生还者就是FAC不够票落选的,30天冷静期过去后我会重新提名,如果实在缺条目的话也许可以等这篇。--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2年10月28日 (五) 10:48 (UTC)回复
也可以哦……只要不是原神相关。--MilkyDefer 2022年10月29日 (六) 11:25 (UTC)回复

关于试行一次的公示

已通过:
至少没有人反对要试一次,那就这么定了。MilkyDefer 2022年11月11日 (五) 12:44 (UTC)回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总之,在将近一个月的讨论(辩论?)当中,大家都中途偏离轨道开始讨论制度的可持续问题。这不应该成为试行一次的blocker。  公示7日

  • 兹试行一次有效的评议制典范条目评选。
  • 上一条当中的“有效”指的是,条目不满足快速落选准则,且不是典范条目重审。
  • 选择的评选条目应该是在公示通过后,提交的一篇落于ACG范畴或是电脑、资讯科技范畴的条目。(简化挑选准则,因为保底会有一篇最后生还者进行第二次典范条目评审)
  • 该次使用审议制的评选,其结果拥有与现行投票制同等的效力。即,若审议为入选,则条目获得典范条目资格;若审议结果为落选,则条目同样落选,30日冷静期同样适用。在社群的反对意见极大的时候,不排除入选的条目还要重新投票的可能(我希望这种事情不要发生)。
  • 应该为该次试行开设评审专页,同时在典范条目评选主入口提供进入该次评审专页的链接。( 完成Wikipedia:典范条目评选/共识制试行
  • 该次试行的协调人为MilkyDefer

--MilkyDefer 2022年10月31日 (一) 05:06 (UTC)回复

  • 可以準備打包走人了。這個社群一定要至少先示範幾十個存檔,這樣才能考慮要不要再用存檔。不然就可以走退休了吧?看看最近一個月(2022年10月)以來,其他願意幫忙用存檔的似乎只有看見@SilverReaper而已,如上面所述,根本也見不到哪個管理員來出手,就人手而言顯然就已經不夠了。以後想要靠這個拿到站務獎的用戶啊,難度一定升高了不少,因為真的是有看沒有懂。如果沒有示範存檔的話,估計就是準備走向類似存廢討論一樣成為積壓的頁面,因為都沒人敢動存檔。算了,反正對那些本來也就寫不出至少GA等級的條目來講那是真的沒差,要不然為何每次寫在DYK提名時都得強調「不考慮{{produceEncouragement}}、GA或FA」呢?因為條目和是否為一個GA或FA完全無關,GA或FA也就是一個條目而已,並不會因此變成多個條目。--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2年10月31日 (一) 14:46 (UTC)回复
    我其实没有读懂你这段发言的意思,尤其是与现在公示内容的关系。如果你要说存档的话,由于将要试行一次的典范条目评选是单独开设子页面,届时的“存档”就是将整个评选子页面移动到对应的位置,甚至无需移动页面,直接在{{Article history}}填写上正确的讨论页面位置就可。若能引入FACbot的话整个过程就是真的不需要人来干预了。就我做过的存档而言,存档过程很繁琐。用作移动存档的那个模板(我记得是叫{{移动存档}}吧)的使用晦涩不好理解,修改{{Article history}}也并非容易,这都拉高了参与存档工作的门槛。没有相应的操作指南,会的都会,不会的也不知道怎么学,所以会有积压。
    补充一下移动存档的门槛有多高。大家都知道被移动的存档都会有一行近乎是统一的提示:“本讨论移动自XXXXX,执行人XXXXX”。这是统一利用了{{移动存档}}模板达成的。但是,在使用这个模板的时候做的都是替换引用,因此从编辑后的页面源代码中是看不出讨论是如何被移动的。想要移动存档对不熟悉的人可以说是连门都摸不着。--MilkyDefer 2022年11月2日 (三) 13:38 (UTC)回复
    英维的en:User:FACBot就是专门处理存档的机器人,但是是共识制的,如果共识制的提案通过,也许可以引入这个机器人(原作者有公开源码,应该问题不大)。似乎目前的投票制也可能可以用机器人存档,不过这就需要请熟悉相关技术的用户来专门就中维的存档机制编写机器人了。--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2年11月2日 (三) 14:19 (UTC)回复
    怎麼不乾脆說以後這些存檔都不用手工存檔就好了呢?全機器人、全自動化。呵呵,那就要保證存檔絕對不會出錯餒,怎麼可能?啊如果機器人存檔真的不會出錯,真的能打包走人了啊,還需要普通用戶在維基百科做存檔幹啥呢?也免了吧。當然,若以後交由給機器人存檔提名,還可以完全避免掉「移動存檔的人是提名人自己提名的條目」這問題呢,反倒是優點,因為解決了一小部分的Bug。--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2年11月2日 (三) 19:46 (UTC)回复
    emmm我是说有没有一种可能,存档机器人可以设计成只有在协调员下令要求其存档的时候才会运作?谁下令谁负责擦屁股这种道理应该是很明了的吧?--MilkyDefer 2022年11月3日 (四) 02:24 (UTC)回复
    英维本来就是这样啊……--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2年11月3日 (四) 10:27 (UTC)回复
    我想Z7504君其中一個意思是,雖然機器人存檔可以避免之前提及「自己結束自己的提名」的風險,也省卻了人力,但至少現時的人手存檔機制是一個途徑讓用戶接觸站務工作(甚至獲得維基獎勵)。--銀の死神走馬燈劇場祝你在亂流下平安 2022年11月3日 (四) 12:27 (UTC)回复
    我不认为接触站务工作必须要跟机器人抢工作(当然我是说有机器人的前提下),而且中维有大量站务工作可以帮忙处理。--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2年11月3日 (四) 12:52 (UTC)回复
    刚好可以跟隔壁存废讨论联动一下,担心存档条目评选这份站务工作会被机器人抢了的可以去隔壁存废讨论积压解决{{Follow-up}}标出来的,已经有结论但没人执行的事情。--MilkyDefer 2022年11月4日 (五) 04:54 (UTC)回复
    機械人取代人類,將人類從低價值的重覆文書工作中解放出來,不是百利而無一害嗎。--Temp3600留言2022年11月6日 (日) 16:30 (UTC)回复
  • 想問一個比較尷尬的問題,如果公示期完結後無人自薦條目,而保底的《最後生還者》也沒有可供協調員參考的明確意見(有機會發生的是一堆純支持票,我在英維FAC也見過有編輯投這類),是否要等待下一條屬於相關範疇的條目有興趣參選FA才會再次試行?--銀の死神走馬燈劇場祝你在亂流下平安 2022年11月6日 (日) 03:22 (UTC)回复
    我个人认为要是这种事情真的发生了,那评审结束后我第一个要求回到投票制度。只有纯支持票跟投票有什么区别?反而还显得变成动态入选门槛。--MilkyDefer 2022年11月6日 (日) 03:35 (UTC)回复
    這個時候就考驗主委的功力了。主委作為整個評審的召集人,除了自己需熟識有關主題,能發表意見引領眾人思考外,也有邀請合適的編審者協助評審的職能。如果只有無用的純支持票,條目旳狀態就是「無共識」,須等主委邀請更多高明之士前來發表意見。--Temp3600留言2022年11月6日 (日) 16:30 (UTC)回复
  • @慕尼黑啤酒SuicasmoA1Cafel卡達:召喚一些(我印象中)時常提名條目參與FAC但未退休的編輯給予更多意見。--銀の死神走馬燈劇場祝你在亂流下平安 2022年11月7日 (一) 10:59 (UTC)回复
  • @慕尼黑啤酒SuicasmoA1Cafel卡達:我也来ping一次。在长达9天的公示过程中Z7504提出了一个很奇怪的意见后得到回应。我等到这周五晚上6点(UTC+8),如果没有其它问题的话就告通过了。 --MilkyDefer 2022年11月9日 (三) 07:55 (UTC)回复
    本人甚少参与站务讨论,恕难以给出建设性意见。站在主编者的立场,惟希望条目评选的流程简便顺畅为佳。--慕尼黑啤酒留言2022年11月9日 (三) 08:30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试行期间的交流

後續討論

  • 條目評選也算是大致完成,我對全面推行審議制的想法是:本站做不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12月12日 (一) 12:05 (UTC)回复
    为什么呢?共识制度从英维搬来应该是一个很成熟的流程。至于有些人觉得评选不能在一个指定的时间内通过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但是我觉得这是一个十分现实的trade off。典范条目应该是百科条目中最好的,所以当不应该成为FA被投票选成FA的条目被发现了,这件事应该责怪谁呢?在投票制下,貌似谁都不用负责任。而审议制则能够提供证据,能至少对于「为什么被认为是典范条目」提供一个答案。如果中文维基的平均编辑水平没有英维高,那更要进行共识讨论。如果说有八个自动确认用户觉得符合标准,所以就应该是典范条目的话,那么是不是说明FA的门槛比较低?--0xDeadbeef留言2022年12月12日 (一) 12:23 (UTC)回复
    (!)意見:簡單來說,審議制FA太花時間及人力資源。
    在審議制試行的第一個星期,不同編輯者嘗試提供意見(包括我),唯評審員只接納2位編輯者的意見,有點不太中立。
    在第二個星期,我刻意不回答相關解決方案,因為現有的方針(WP:共識 )指出
    「另外,為確保討論的連貫性,任何正當合理的意見(無論是否於公示前或公示後提出)若已獲提案人正當合理的回應,且自該回應起計的3日後無進一步再回應,應視為該意見已解決」
    唯評審員仍然選擇ping本人回應。換句話說,評審員花了大量時間關心FA過程。
    在第三個星期,評審員宣布最後7日提出評審,該意見表格沒有更新。
    第四個星期,評審沒有依從時間結束討論。
    ——
    由此可見,一個評審已很混亂,評審員如何每月處理十則提名?--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2年12月12日 (一) 13:27 (UTC)回复
    首先作为第一次试行所以不可能所有都能第一次搞到完美。至于你刻意不回应我是觉得不能作为不试行审议制的理由。既然是同行评审那就要有一个互相交流的过程。至于评审员是否花费了「大量时间」,根据这些也无法判断。至于不更新表格和没有按时结束,也许你想表达的是应该换个评审员?--0xDeadbeef留言2022年12月12日 (一) 13:54 (UTC)回复
    首先,這不是評審員的錯,因為回答人數在四星期內仍不足最低人數(9人),判斷不出結果反而正常。換著是我以「收成期」價值觀做評審員,肯定會有不少人表達不滿。--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2年12月12日 (一) 14:08 (UTC)回复
    看起来阁下好像理解出了些问题,不同编辑者尝试提供意见(包括我),唯评审员只接纳2位编辑者的意见,这是因为这两位编辑者(我觉得您是指我和0xDeadbeef)有详细依照FA的标准检查哪一项符合,而阁下只是提出了两个问题,没有进一步说明阁下认同条目符合哪些FA标准,不符合哪些FA标准,阁下没有说明当然协调员也没法纳入考虑。你引用的WP:共识的那段条文是仅限于互助客栈的,FA评选不适用。意见表格没更新不是什么大问题,没有依从时间结束讨论不知道指的是什么。--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2年12月12日 (一) 14:06 (UTC)回复
    • 難道「審議制」不是「共識」的一環?
    • 反而覺得評審員直接在表格中簽名留下自己最關注的部分是最好。
    • 不是整點結束。
    • 第一條問題主要是關注標題是原創還是有根有據…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2年12月12日 (一) 14:16 (UTC)回复
    第二個point是「編輯者」,非「評審員」。--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2年12月12日 (一) 14:17 (UTC)回复
    你就没注意到你引用的那句话是在WP:共识的“互助客栈”这个大标题下面的吗?那个表格只是为了直观说明,怎么用都没多大差别。“不是整点结束”……你觉得结束时间多准确很重要吗?你提出有关条目的问题是OK,但审议制更多需要将条目依照FA的标准检查。我觉得你的关注点过于细枝末节了,没什么值得注意的。--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2年12月12日 (一) 15:11 (UTC)回复
    關於那個表格,「沒有侵權」及「圖片版權」部分,其實是可以引入turnitin 那類的機器人測試,一般編輯者不會一字一句上Google 檢查抄襲率及版權問題,意思是在審議前篩走一些明顯不合資格的條目,節省人力資源。--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2年12月12日 (一) 15:51 (UTC)回复

利益声明:1) 参与本次试行评审;2) 刷小作品的,没写过FA。

对于接近FA标准的作品,现在的评审生态多是直接给过,很有橡皮图章的倾向。本次评审中,多名编辑提出了翔实的意见,帮助文章迈向完美条目。因此,我认为这次试行是成功的。

但是悲观来看,我们还不具备遵照典范标准评审的条件:

  • 典范标准是很高的要求,是远高于优良标准的要求。以行文方面为例。GA只需语句清晰,但FA就要行文优美。因此本次评审中,即使对于表意清晰的语句,我也会提出润色意见。不过实践中,在句子表意明确的基础上,评审人是否有愿意继续提出意见,提名人是否乐于接受,这是一个问题。
  • 英维FAC之前有很多准备工作。例如英文版Fallout条目参选FA前就有1次GAN、1次copyedit、1次PR(同行评审)。其中GANPR中都有长篇意见。中维本次评审中,我注意到参选条目个别句子表意暧昧;而此类问题本是GAN中就应提出与解决的。尽管本条目直接参选FA,但即便先走GAN又能否解决这些问题,懂的都懂。而且对于翻译条目,我们比英维更需要copyedit,但可惜我们没有校订小组。因此,我们的FAC评审压力很大——不是提名者压力大,就是评审者压力大。

现行FA标准本站可能没几个人能hold住。在更容易评审的优良条目上套用这次的机制,或许还能降低评审人压力,鼓励他们严格按照标准评审,最终起到切实改善条目品质的效果。(至于为何更严谨的FA评选用投票?我认为我们的GA和FA评选严谨度没差,还不如改更有可能执行的那个。)--洛普利寧 2022年12月12日 (一) 16:47 (UTC)回复

感觉其实到头来最大的问题还是人力,即使我们使用英维一样的机制(GAN要求一名评审员认真评审,引入copyedit小组,提高PR的受关注程度),一篇条目按照这一套流程下来能得到的改善程度也比不上英维,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我认同在FAC前进行这一套提前改善条目的流程有助于降低FAC评审压力,这可能需要在FAC使用共识制同时,引入一些配套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修改GAN的机制,让编者在提名GA时就能让条目得到基本改善;提高PR的曝光度,鼓励提名者在FAC前先PR等。但无论如何,在人力的限制下,评审压力还是会存在的,速度和质量上也很难做到两全其美,例如如果跟以前一样用投票制,几天就能结束一个评审,但质量上没法把关;用审议制严格评审,就需要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这次评审有至少7人参与,耗时也达到了一个月。
至于“GA和FA评选严谨度没差”这个问题,虽然有WP:优良与典范条目标准对比,但事实上每个人对这两大评选的标准还是有一定的弹性空间。理想情况下,如果GA和FA评选都采用共识制,那么就有更多的机会来让评审员们达成“这个问题是GAN就需要解决的,还是FAC才要处理的?”这样的共识。但事实上主观因素还是会存在,比如假如我在GAC中说条目缺少某些内容,我可以以缺少这些内容就不符合GA标准的“涵盖面广”为由来要求主编改善;主编也可以说条目已经“涵盖面广”,那些内容是FA标准的“全面”才会要求的内容来反驳。--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2年12月13日 (二) 12:32 (UTC)回复
我認為現行評審制度正是極度不符合人力資源現狀。一方面是GA/FA的6/8人的評審制度,而英文維基連FA評審都不用6人。另一方面是水土不服的英維WIAFA標準:比如行文方面,大家都忙著寫條目,提意見屬於有能力沒人力;而內容方面可能是連能力都沒有,所以不是借英維評審東風,就是信任編者有知識儲備(有時會炸雷)。這兩方面導致品質標準形同虛設,實際評審集體擺爛。更重要的問題是,一代又一代的新維基人也學會了擺爛。(如今的評審品質和十年前相比幾乎沒有進步)我認為只有引入新模式,才能改變這種現狀。(當然不一定是在FA/GA評審本身上改,也可以是PR,或者我在遊戲專題簡訊裡提到的專題評審。但無論如何,關鍵還是要有人認真審,且評審過程受到社區尊重。)
我並不期望本站評審達到英文維基的品質。我甚至期望用en:WP:WIAGA作為本站典範條目的標準:用一個力所能及的目標,換取評審者的認真參與,達到實際改善條目的效果。畢竟八張零意見支持票的結果是,條目既沒有得到改善,也未必符合字面上的FA標準。
當然,施行審議制終歸是費時間。且不說上面講的流程耗時問題,更不說與提名人互動的時間,單是一位編輯讀完條目的時間(還沒開始敲意見呢),都夠另一位用戶把本月所有條目全數支持一遍了。而且審議制能否順暢實行,還是要看有評審能力者——特別是FA、GA主編——的時間與精力。我這類小條目創建者來客串,總是沒甚麼說服力的。 --洛普利寧 2022年12月13日 (二) 15:47 (UTC)回复
各專題人力相差太多。我能想到的可能性就只有我們電子遊戲專題自己辦評審,選出甲級條目或給予典範條目背書。——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12月14日 (三) 12:38 (UTC)回复
可能本站從GA評審入手比較合適,FA評審目前先放一邊。FA評審的一大問題是人力,但GA檢查並不需要專業人士,DYK參與者只要用心也能評審。評議制GA評審再說人少,就真是「不為」而非「不能為」了。另一方面FA檢查極其嚴苛,理論上評審者有更好的想法都要提出來;而我們已經習慣零意見投票制,突然開始嚴格要求,無論評審人或提名人都難以適應(這次評審估計SilverReaper君都想把我踢出去了)。GA評審在讀完全文的前提下「得過且過」,不需要提出海量的意見,也不會花費FAC那樣多的時間,我認為比較適合過渡。
找成熟專題試點是很好的方式。像遊戲專題、音樂專題地震專題等都有成熟的編寫方案和評級隊伍,我認為這些專題可以試點「評議制準GA」(aka「乙上級」),將本次的FAC評審模式套用到準GA評審上。一方面有成熟編寫方案的加持,新編者和其他領域編者不至於在基本方向上錯評;另一方面評級制度活躍,說明領域內有編者把關。此舉可以吸收新鮮血液,並將評議制的理念逐漸傳播開來。等領域能比較成熟地評議GA後,再考慮FA就是水到渠成了。--洛普利寧 2022年12月14日 (三) 16:50 (UTC)回复
一臉得意於是就回到我上面說過的方向了嘛。「一部分專題可以先擴權」,有意願推動「非投票審」的專題,可以先向社群申請這方面的許可,然後當條目出現時,由主審者向FAC報備。搞雙軌制。--Temp3600留言2022年12月14日 (三) 19:09 (UTC)回复
  • 於是又回到中文站人少但條目多的老問題了。我沒有什麼好意見,想到再說吧。--Temp3600留言2022年12月13日 (二) 17:36 (UTC)回复
    可能現時並不是全部具建設性的編輯者知道有FA,建議成立評審組,邀請 巡查員及回退員 或 延伸確認編輯者 加入。--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2年12月14日 (三) 02:06 (UTC)回复
    組織化是可以的,但有不少準備工作。最開首要先建立一個通訊名單,當對應專題的條題被提交時,提示名單上的人可以去看看。--Temp3600留言2022年12月14日 (三) 19:12 (UTC)回复
    各類工作組,委員會、專題,但反現在的制度都有人,完全沒有問題。近期還鼓弄個维基专题:創作物專案互進,轉眼「不活躍維基專題」。個人對新開小組沒有太大期望,盤活現在的各小組更實際。除非是想要一個XX小組創始人的頭銜。--Nostalgiacn留言2022年12月15日 (四) 06:00 (UTC)回复
    舉個例,今天九龍巴士1A線參選FA。以現行的公示制度下,如何讓台灣公交編輯者在不留意WP事務的狀況下知道九龍巴士1A線正參與FA?--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2年12月15日 (四) 15:24 (UTC)回复
    台灣公交編輯者應該主動參與台灣專題交通專題,而不是等著他人通告。專題參與人數多了,自然就有人更新參選條目名單(就像這樣)。而且不留意WP事務的編輯未必有評審能力,就像不參與遊戲專題的編輯者,他們心中的遊戲優良條目很可能是遊戲道具大全這種負面典型。而且您看看現在的WP:FAC,就算把他們拉過去,他們也只會被{{yesFA}}--~~~~式評審傳染。--洛普利寧 2022年12月15日 (四) 15:52 (UTC)回复
    我得說"自然就有人更新參選條目名單"在目前而言只算是願望。--Temp3600留言2022年12月16日 (五) 10:00 (UTC)回复
    那首先把专题搞起来再说。尤其是交通之类的大话题,DYK写公交的、写铁道的编辑大把,不可能说没有人。名单更新由机器人协助都OK,但专题都是死的bot也爱莫能助。虽然评审组也是一个办法,但FA这种依赖领域的评审,到头来还是要靠本领域(或者类似领域)的人把关。--洛普利寧 2022年12月16日 (五) 11:45 (UTC)回复
    「大部分條目主題都沒有活躍的專題組」 的確是阻礙推行評審制的重要原因之一。--Temp3600留言2022年12月16日 (五) 14:13 (UTC)回复
    参选条目名单现在已经可以由机器人更新了,这倒确实不是问题。--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2年12月16日 (五) 14:52 (UTC)回复
    个人想法,GA评审前条目顶部悬挂横幅2周,征集真实读者的意见,将意见适当纳入改进或评审的讨论环节。技术上尽量降低留言难度(包括快捷与可视化的操作,参考手册及常用模板,开放代理用户留言板等),以及优化横幅观感。--YFdyh000留言2022年12月14日 (三) 17:38 (UTC)回复
  • 話說回來,@SilverReaper:君自己怎樣看?--Temp3600留言2022年12月14日 (三) 19:02 (UTC)回复
  • 身体好些了。虽然距离完全恢复还要些时间,但我现在能说两句了。我认为评审能否顺利,最大的问题是人们会不会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无论是多小的想法,模糊的感觉还是清晰的问题点,说出来总是要胜过得过且过。有些条目不管是在GA还是在FA,读过去感觉差一些,这个时候应当说出来,而不是当作没看到一样忽视这篇条目的评选而不投票。社群需要时间和努力去完成观念的转变。
  • 我没有遵循英维的惯例,自顾自地开了一个「最终评论期」的东西,这个是我仿照Rust在GitHub上面的Final comment period做的,我无意搞成要挂在公告栏上的公示七天制。
  • 正好最近我在英维接受蔚蓝条目的GA咨询,也获知了一点当地社群的看法。根据英维社群的看法,英维的GA评审实际上无限接近于橡皮图章状态,绝大部分的品质提升在提名条目前的同行评审就已经完成,而且在提名GA前需要征求条目主要贡献者的意见才可提名。GAC非常像把证人逼到当庭认罪后对被告宣判无罪的仪式性流程,所以只需要一个人、一两天即可。以上可供参考。 --MilkyDefer 2022年12月15日 (四) 10:08 (UTC)回复
    然后是评审标准表格的问题。对不起,我把这事忘了。表格语法我很头疼,经常写不对,而且很费力。我更希望探索一个更好的方案。--MilkyDefer 2022年12月15日 (四) 10:10 (UTC)回复
    准确来说,与其说是忘了,倒不如说是至少有三次看到那个表格想到要更新,然后看到我自己找到头昏的表格代码,放弃编辑。另外我没有每天都盯着评审专页看。--MilkyDefer 2022年12月15日 (四) 10:20 (UTC)回复
    (建议使用WP:VE--0xDeadbeef留言2022年12月15日 (四) 11:13 (UTC)回复
    VE不在维基百科命名空间启用。--MilkyDefer 2022年12月15日 (四) 13:14 (UTC)回复
    我竟然忘了。。但是可以复制到沙盒之后再粘贴--0xDeadbeef留言2022年12月15日 (四) 13:31 (UTC)回复
    条目评审前顶部悬挂横幅两周,开放代理用户留言板恕我保留意见。如果这样的话,中华民国总统大概是连GA都上不了了。试想一下开放代理用户留言板后发现人数一边倒地要求把台湾写成中国台湾省,中华民国总统要求改写成台湾地区领导人,总统只能写到李宗仁。--MilkyDefer 2022年12月15日 (四) 10:16 (UTC)回复
    作参考而不是指标,有编者引用、转述时再讨论。我设想的留言板,放在外部服务中,类似安全投票的附言公布,其他编者可以阅读和取其精华,忽略不合理留言与傀儡行为、可以考虑不存档(定期清除)。“人数一边倒地要求”在存废讨论偶有出现,照常处理即可。GA评审期间也可考虑摘掉或缩减横幅。对于冷门条目,可能不会有多少留言和影响(可以用追踪分类缓解),不影响已有流程。用以缓解评审可能没有兴致与精力仔细阅读条目内容的情况。如果留言点评机制足够方便,常态化更佳,其他百科和知识库系统已有这种反馈机制。--YFdyh000留言2022年12月15日 (四) 10:28 (UTC)回复
    引入外人這一招不太可靠,除非是引入卓有聲譽之士。我敢說,維基百科人的水平還是比平均網民要好上不少。--Temp3600留言2022年12月15日 (四) 15:44 (UTC)回复
    個人認為GA評選在英維成為「橡皮圖章」的情況是審議制實施之後結果,畢竟審議制,形式上無限接近同行評審
    當然「橡皮圖章」也可能是部分觀點,起碼我也留意不少是沒有同行評審,直接提交GA,評審員指出了部分需要改善的內容,然後就是審查人沒有回應,落選了(1)。也有進行了同行評審,沒人回應,提交GA,在評審員和編者合力改善內容,通過的(1)。--Nostalgiacn留言2022年12月15日 (四) 11:21 (UTC)回复
    基本上,這只能算是少數,多數優良條目與典範條目評選,還是「橡皮圖章」多(註:不能否認我個人也挺常充當「橡皮圖章」)。——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12月15日 (四) 21:13 (UTC)回复
    不太認同「橡皮圖章」是主流的說法。我去看了當下英維遊戲專題參與GA評選的條目,六個條目都沒有參與過同行評審,是直接提交GA的。
    優良和典範(特級)是兩個標準,正如下文「WP:WIAGA的要求比WP:WIAFA低很多」。「橡皮圖章」一說更適用於典範條目,「典範條目之路」({{FAPath}})就是推薦先提交「同行評審」後,再提交FA。--Nostalgiacn留言2022年12月16日 (五) 14:33 (UTC)回复

其實換個角度看,我們對FA和GA的期望到底是怎樣的?比如對於翻譯條目,我甚至認為中維心目中的FA(i.e. 社區的最佳條目)就是:

  • 接近WP:WIAFA要求的內容與來源(絕大部分內容enwp編者已經核實,除了個別誤譯)
  • 接近WP:WIAGA要求的格式(中維沒那麼多格式手冊)
  • 品質高於典型WP:WIACCA條目的行文(大部分內容能看懂,但也有些詰屈聱牙的句子)

這樣一方面,那些被指「投水票」的人其實也是認真投的,畢竟社群的期待就這麼低。另一方面從榮譽上來講,同樣都是FA,三項都努力逼近WIAFA標準的編者不是很吃虧?(雖然這樣的編者大概也不會對FA數量太感興趣)而FA評選亦非完美條目評選,既然乙級條目的行文可能就已經高於事實標準,評審者有沒有必要提出FA級甚至GA級的意見?--洛普利寧 2022年12月15日 (四) 13:33 (UTC)回复

中維的條目整體質量和標準存在脫節,中維的一些優特是沒有格式和指引的,近日魔女之旅剧集列表爭議也可見一斑(剧集列表类条目的写法规范)。但是由於翻譯自英維高質量內容已經常態化,所以會用英維的標準審視內容。問題可以簡化為:中維評選優特是以中維條目整體水平而論,還是直接對標英維的優特水平。--Nostalgiacn留言2022年12月15日 (四) 14:48 (UTC)回复
一臉得意x2這個就是投票制好處:能夠按評審員的水平,動態地調節評審質量,以確保評審本身至少能維持下去。「穩定」、「行政簡便」、「榮譽與責任相抵」這些特質在擁有時或許很不起眼,沒有了可就得吃苦頭。---Temp3600留言2022年12月15日 (四) 16:11 (UTC)回复
「而审议制则能够提供证据」可以是優勢,用得不好就變成實名負責制,大家都害怕背鍋。--Temp3600留言2022年12月15日 (四) 16:14 (UTC)回复
我都認為中維事到如今都沒有鍋可言了。畢竟眼下只要條目不是特別差,就約等於無意見自動通過(甚至是無視合理意見通過)。所以評審人只要提出建設性意見,無論是否檢查出全部問題,都算是在做貢獻。(另外有問題就該提,自己不提結果條目通過,只能怪自己嘍~)至於爭議話題永遠達不成共識:反正FA/GA就是個自我參照,永遠選不上就永遠選不上唄。--洛普利寧 2022年12月15日 (四) 16:30 (UTC)回复
說到底還是中維對FA/GA的期望,一分貨值一分付出。英文FA和GA評審差距很大,可能GA評審30 kB過,FA擴到100 kB被打回三次還過不了。中文FA/GA/DYK就是票數的差距,本質上似乎沒有差別。要求低自然不值得多花時間,{{yesFA}}十連發非但不受譴責,反爾有人幫忙說是評審快,就這評審素質哪值得花十分鐘總結討論?每名評審都用一兩個小時認真看條目,那審議制的行政時間就算二十分鐘也叫零頭。--洛普利寧 2022年12月15日 (四) 19:24 (UTC)回复
要是單純從改善一分是一分的觀點來看,那麼投票制也好,什麼制都是可行的:中維的主編也不見得完全不理意見。分別在於意見有多重要,或者說,是否規定必須要先完成「一定的評審工作」,才可以當選。要是中維每篇條目都有一名(就夠了)評審願意拿一個小時來看條目,那我當然很支持評審。但如果根本沒有這個人呢?延長評審時間是對「等這個人有空前來」有幫助,但如果中維社群根本就沒有這方面的人選呢?是否每次都依賴主審將自己的私人時間當作預備隊,出現評審缺口就填進去?--Temp3600留言2022年12月16日 (五) 09:57 (UTC)回复
所以说根本问题还是中维对FA/GA的事实定位。要是按B级条目要求评,一个人一天评十几篇当然没有问题。但问题是既然这样,那FA和GA的意义在哪里?如果供其他编者参考,B级条目真的就够用。所以我们FA/GA就是能上首页刷荣誉的B级条目?
如果真的想执行WP:WIAFA,那其他人的意见必不可少。这种程度的条目主编至少也看过两遍,大问题基本是没有。由于思维惯性、个人知识面和能力,再加上主编看条目已经麻木,一些问题主编自己是看不出来的。这些小问题只有让其他人检查、指点。评审时间本身就应该在在考虑之内:既想不花时间又想达到WIAFA要求,那是不可能的。而且这遍检查完后,编辑之后就会注意同样的问题,并帮助其他编辑发现类似问题,长期来看这对中文维基发展是有利的。如果没有本专业的人选,那近似领域的编辑检查就OK。毕竟我站能力摆在这里,能达到的「最佳品质」就是如此。但之前没有任何实质评审,就凭八个{{tl|yesFA}}--~~~~选出来的条目,我实在不认为代表我们的最佳品质。而且FA完全能少提精选——日维才97篇FA,网上照样一堆人喊「中维垃圾,我看日维都不看中维」;英维也要求每人同时提一个FAC(GAN随意),中维极端时还有一人同时进行10篇候选的。
WP:WIAGA的要求比WP:WIAFA低很多,我甚至认为两者是完全不同的要求。比如这次如果试行GAN,我的意见大概会少4/5。所以我上面一直强调,既然本站没有评议的习惯,那就从GAN开始逐渐培养风气。毕竟GAN评审不用那样耗时。但即便是这样,辐射条目正文1.1万字,仅仅是通读本身都要15分钟,而带着协助改善的思路阅读,时间至少加倍。既然主编愿意花很长的时间来写,而且愿意把条目写好,那我多花一些时间来评审,才是对主编努力的尊重,也是对条目评审流程的尊重。
如果社群对WP:WIAFA和WP:WIAGA不认同,或者认为执行不了,或者认为快餐式评审是最合适的。那坦诚参考WP:WIABCA,实事求是地制定标准会更好。--洛普利寧 2022年12月16日 (五) 11:45 (UTC)回复
「那麼投票制也好,什麼制都是可行的」- 投票制当然是可行的,因为中维做投票制都这么长时间了还说不可行不就有点夸大了问题了吗。关于GA的问题:首先我们要考虑一下英维是怎么干的。这我还挺熟悉,因为我之前了一个GA。首先,只有一个人来评审就行,但是必须在每一个要求后打 。虽然说只是从多个人每人打一个 到一个人打多个 ,但是区别还是很大的。其中一个区别就是责任的问题。当GA需要重审的时候会把之前让通过的reviewer揪出来批斗。--0xDeadbeef留言2022年12月16日 (五) 14:33 (UTC)回复
中維的FA重要來源是英維同級條目的翻譯本,中維的FAC只是翻譯質量審查後追認其FA地位而已。如果需要進行對正文的實質審查,那麼的確是應該限制主編的同時提交數量。--Temp3600留言2022年12月16日 (五) 14:25 (UTC)回复
「找成熟專題試點」我自己當然很支持。如果諸位有此意願,可以在VPP先行制訂專題組申請自行評審的框架方針,後面再自行商議小組內部細則。--Temp3600留言2022年12月16日 (五) 14:31 (UTC)回复
+1,如果不限制参与者必须加入专题来评审,我觉得提议通过没什么很大的问题--0xDeadbeef留言2022年12月16日 (五) 14:39 (UTC)回复
我的想法是增設「專題甲級評審」(≈FA的PR)和「專題乙上級評審」(≈GA的PR),大致類似en:Wikipedia:WikiProject Military history/Assessment/A-Class review。有興趣的專題可以向社區提出申請。社區通過後,在評審步驟上鼓勵相關條目先走專題評審,允許專題評審結果在{{Article history}}登記。簡單來說,專題接盤PR管改,正式GAN/FAC管審(關係到上首頁一類)。至於專題評審過程,所有用戶都可以自由參與,專題選一批協調員把關就OK。另外近似領域專題可以考慮合署評審,例如歐洲諸國專題可以在歐洲專題集中review。如果未來多數領域都能普遍運作下去,這種模式也是OK的。--洛普利寧 2022年12月16日 (五) 16:15 (UTC)回复
我的想法有些不同:專題組有權利自行舉辦GAC/FAC,在GAC/FAC報備以邀請社群參與後,專題組可按自己的內部程序進行評審,社群則直接認可結果。如果堅持走投票程序或是重審,則繼續走投票程序(這個部分日後可以按情況再擴大專題組權限)。PR我覺得沒什麼人在用,直接從我的想法中略過了。--Temp3600留言2022年12月16日 (五) 16:33 (UTC)回复
這種作法能實行也OK。就是擔心由專題直接裁定結果,會不會把專題變成互煮客棧分棧:比如有人因為條目不通過,把意見轉嫁到個別專題,認為專題胡亂評審要求撤權。(畢竟再用投票制還是很容易直接通過,這樣專題好像經常做錯誤決定⋯⋯)--洛普利寧 2022年12月16日 (五) 16:54 (UTC)回复
主要是還是FA和GA牽扯到利益問題。比如有些用戶很重視上首頁的問題:例如先評GA,等GA上首頁後再評FA,這樣條目可以上兩次首頁。直接由專題評判不通過,這類用戶必然是很有意見的。而專題評審和PR只是建議性質,相對能保持專注內容的純潔性。畢竟如果個別專題而非全站實行,那個別專題就很容易成為出頭鳥。希望這只是我過於保守的想法。--洛普利寧 2022年12月16日 (五) 17:07 (UTC)回复

GA、FA投票方式修改建議

常有典範條目重選只有一人投反對票但卻被撤銷典範條目資格,這是由於典範等條目評選的參與率低,也因此有條目品質好卻無人投票之情況而無法當選高品質條目,因此本人建議將投票改為相對多數決,不需達到既定的6人或4人等,但需要除提名者外的其餘至少一人維基人參與投票方可決議-- August0422 2024年7月28日 (日) 09:01 (UTC)回复

並且將之前的共識支持票不需理由再行討論,WP:CCC-- August0422 2024年7月28日 (日) 09:04 (UTC)回复
@August0422:建議您可以在互助客棧開啟討論。--Y. Sean 2024年7月30日 (二) 00:35 (UTC)回复
但是这个理由对评审有直接影响吗?例如都是写「{{yesFA}},来源充分」其潜台词可能是以下几种:
  • 提名人是老熟人,而这篇条目每段都有三五个脚注,看起来没有问题。所以我支持条目入选,所以写下{{yesFA}},尽管我根本不知道FA标准对来源的要求是什么。
  • 我抽查了14个来源,发现他们都是社群认可的高品质来源,且支持条目内容。我没有100%检查所有来源,但考虑到编者有FA经验,所以假定条目在来源方面符合{{yesFA}}),亦即支持条目入选。
  • 我把所有来源都检查了一遍,发现他们都是社群认可的高品质来源,且能支撑条目内容。因此我肯定条目在来源方面{{yesFA}},支持条目入选。
但是一般后两种是会完整列出自己做的工作,那只写「来源充分」的可能就是第一种情况。那么问题来了,「{{yesFA}},来源充分」这种理由是否有效?如果有效,但条目来源被发现有很大的问题,那么权责对等,这种编辑是否会受到社群谴责?--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 Next 2024年8月1日 (四) 02:58 (UTC)回复
@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 Next 我認為第一種應該無效-- August0422 2024年8月3日 (六) 04:46 (UTC)回复
我有另一個提議,GA/FA票數不變,但GA/FA重新評選時需要ping之前參與投票的維基人, 通知重新評選。--Wolfch (留言) 2024年7月29日 (一) 02:01 (UTC)回复
條目品質差卻當然的例子才是應該要注意的,至於用多數決的部分。就算現在有10票支持,1票反對,而反對票明確的指出條目有不足之處,並且條目也確實存在問題,這樣的條目仍然是不可以成為FA的。WP:DEM。--Y. Sean 2024年7月30日 (二) 00:32 (UTC)回复
赞成。(~)補充WP:讨论页共识在确定共识时,应考虑各个论点的质量及其提出的背景,反对者的意见以及项目命名空间下的文档。论点质量的权重高于论点所代表人数多寡的权重。通常而言,“我只是不喜欢这个观点”或“我只是喜欢这个观点”这样的论点,就根本不应考虑。--—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30日 (二) 09:51 (UTC)回复
btw這個標準比WP:DYK還低。--Y. Sean 2024年7月30日 (二) 00:57 (UTC)回复
十年前就是多数决。以GAR为例,6张净撤销票才能把GA撤掉。但大家毕竟都不喜欢主动投撤销票,这样造成条目很难撤销,于是就改成了完全相反的做法,6张净yesGA才能把条目保住。
我是很反感拿DYK评选和FA/GA评选比较的。DYK没有只有提名门槛而没有标准,所以投票方式似乎就能和品质挂钩:假设不满意DYK条目的品质,就可以把票数改成6票、8票。而这就是我们现在GA和FA评选的做为。但GA和FA是有明确标准的,我们应该围绕WP:WIAGAWP:WIAFA来判定,而不是像DYK那样自由心证,最后靠点人头来下结论。(或者说DYK类似PR,也是随评审者的心情来检查,想严想松都可以)
决议(aka 共识、讨论)这个做法当然是很好的,一方面FAC和GAN本来就应该围绕标准来讨论,另一方面一份深度的review胜过4张凑数票(即所谓DYK入选标准 )。但是这是个常年提案——大家都赞成,就是做不下去。一方面是方针指引的建设。比如编者说我写的是GA,当然有不足,那社群你对WP:WIAGA的解说有过哪些讨论?另一方面是评审很浪费时间,理论上评审者(们)应该把条目所有方面都检查一遍(而不是一个简单到看不出来检查过哪些方面的支持)。以前也试过一次,结论是不现实。如果想发展决议制,突破点到底在哪呢?--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 Next 2024年8月1日 (四) 01:55 (UTC)回复

另外如果主张通过共识制,可以和有类似想法的编者约一下,找两篇GAN[*]试试共识评审,看看到底能不能做。理论上大家都是支持,再讨论也没有意义;目前缺的就是实操。--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 Next 2024年8月1日 (四) 02:26 (UTC)回复

或者可以試試看用草稿那種專題審查方式-- August0422 2024年8月3日 (六) 04:3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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