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玉书(1884年—20世纪?)[1],名嗣荣,字玉书以字行四川遂宁[2]中华民国政治家。曾在南京国民政府、南京国民政府(汪精卫政权)任职。陆军中将。

生平

刘玉书毕业于日本陆军士官学校第四期。清末曾任禁卫军马队统带。中华民国成立后,历任总统府参议办公处参议、侍从武官、五省联军总司令部参谋处长、淞沪警察厅长、行政院驻平政务整理委员会顾问等职。[3]1935年(民国24年)6月,他任天津市公安局长,翌年兼任工务局长。

汪精卫的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刘玉书参加。刘在1943年(民国32年)2月任北京特别市市长。1945年(民国34年)2月辞任,3月任华北政务委员会委员。日本投降后,1945年12月5日,刘玉书在北平被以汉奸罪逮捕,1946年(民国35年)10月31日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以后刘玉书的生平事迹不明。

注释

  1. ^ 1946年6月13日提审刘玉书时,刘玉书说自己已经62岁。据此推算,他的生年为1884年。见《审讯汪伪汉奸笔录(下)》,第1339页
  2. ^ 《审讯汪伪汉奸笔录(下)》,第1339页
  3. ^ 天津市地方志编修委员会办公室、天津图书馆 (编). 新任津市公安局长刘玉书就职(1935年6月11日). 《〈益世报〉天津资料点校汇编·三》. 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2001. 

参考文献

  • 余子道. 汪偽政権全史 下巻.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6. ISBN 7-208-06486-5. 
  • 刘寿林等 编. 民国職官年表. 中华书局. 1995. ISBN 7-101-01320-1. 
  • 南京市档案馆 编. 審訊汪偽漢奸筆錄(下). 江苏古籍出版社. 1992. 
  汪精卫国民政府
前任:
苏体仁
北京特别市长
1943年2月 - 1945年2月
继任:
许修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