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玉玺
明朝政府大量制作帝王用玺以冲淡无传国玉玺之虚。明朝共制二十四方玉玺,称二十四御宝。
明朝玉玺 | |
---|---|
版本 | |
大明皇帝之宝印文 | |
细节 | |
使用者 | 明朝皇帝 |
使用 | 代表国家之印信 |
沿革
明太祖即位之初,有贾胡浮海以美玉至,制“大明传国之宝”,并制玉圭一[1]。洪武元年正月设尚宝司,规定宝玺为十二颗:曰奉天之宝,以镇万国,祀天地;曰皇帝之宝,以册封赐劳;曰皇帝信宝,以征召军;曰天子之宝,以祭享鬼神;曰天子行宝,以封赐夷蛮;曰天子信宝,以调发番兵;曰制诰之宝,以识诰命;曰敕命之宝,以识敕命;曰广运之宝,以识黄选勘籍;曰御前之宝,以进御座从军驾;曰皇帝尊亲之宝,以答赐宗人;曰敬天勤民之宝,以训迪有司[2]。洪武二年四月制一小玉玺,曰“奉天执中”。同年九月庚子造御宝六,白玉三,曰“天子行宝”、“天子信宝”、“天子之宝”;青玉三,曰“皇帝行宝”、“皇帝信宝”、“皇帝之宝”[3][4]。
建文二年,得雪山青玉,逾二尺。于建文三年正月制“凝命神宝”,玺文为“天命明德 表正万方 精一执中 宇宙永昌”,方一尺六寸九分,后毁[1][4]。
明成祖于建文四年六月十七日己巳即位,十九日辛未制“皇帝亲亲之宝”,二十五日丁丑制“皇帝奉天之宝”、“诰命之宝”、“敕命之宝”。宝玺为十七颗。终永乐朝,及洪熙以下六朝,未闻增益[1]。
弘治十三年(1500年),鄠县人毛志学在泥河滨得玉玺,其文为“受命于天,既寿永昌”。色白微青,螭纽。陕西巡抚熊翀以为传国玉玺复出,但后来被鉴定为伪,弃之未用。
嘉靖十八年二月初五日甲辰,命造御宝十一颗,曰“奉天承运大明天子宝”、“天子信宝”、“天子行宝”、“皇帝信宝”、“皇帝行宝”、“大明受命之宝”、“巡狩天下之宝”、“垂训之宝”、“命德之宝”、“讨罪安民之宝”、“敕正万民之宝”[5]。至此足二十四御宝之数。
国初十七宝
- 皇帝奉天之宝:为传国玺,以镇万国,祀天地。用于祭天等大典礼仪。
- 皇帝之宝:以颁诏与赦。皇帝日常用玺。
- 皇帝行宝:以册封赐劳。用于赏赐。
- 皇帝信宝:以征召军。用于召亲王大臣及调兵征伐。
- 天子之宝:以祭享百神。用于祭祀山川鬼神。
- 天子行宝:以封赐夷蛮。用于册立藩邦、封外国及赐劳。
- 天子信宝:以调发番兵。用于施命外夷,招外服及征发。
- 制诰之宝:以识诰命。用于颁布诰书,谕示臣僚。
- 敕命之宝:以识敕命。用于钤印圣旨。
- 广运之宝:以识黄选勘籍;以奖励臣工。
- 皇帝尊亲之宝:以上尊号。用于祭祀宗庙。
- 皇帝亲亲之宝:以谕亲王。用于册立亲藩。
- 敬天勤民之宝:以训迪有司。用于赏赐守令官吏,敕谕朝觐官。
- 御前之宝:以进御座、从军驾。
- 表章经史之宝:以求经籍。
- 钦文之玺:以钦文教。
以上为明太祖所制十六宝,材质以青玉、白玉为主。其中“皇帝奉天之宝”、“皇帝亲亲之宝”、“敕命之宝”在靖难之役燕军攻入南京城时,被建文帝在大内乾清宫中举火焚毁,明成祖即位后重制,并增制“诰命之宝”,在嘉靖年间统称为“国初十七宝”。
建文帝于建文三年正月制凝命神宝,材料为青玉,玺文为“天命明德 表正万方 精一执中 宇宙永昌”,方逾二尺,后毁。建文朝有宝玺十三方[6]:
- 皇帝之宝,诏赦用之
- 皇帝行宝,命将出师用之
- 皇帝信宝,征兵用之
- 天子之宝,诏四夷用之
- 天子行宝,赐四夷物用之
- 天子信宝,征兵四夷用之
- 皇帝奉天之宝,郊禋用之
- 恭禋之宝,封印香合用之
- 制诰之宝,制谕诰文用之
- 敕命之宝,敕谕敕文用之
- 精一执中,手书用之
- 御府丹符,封记符号用之
- 凝命神宝,为镇国之宝
嘉靖新制七宝
- 奉天承运大明天子宝
- 大明受命之宝
- 巡狩天下之宝
- 垂训之宝
- 命德之宝
- 讨罪安民之宝
- 敕正万民之宝
以上七宝制于嘉靖十八年,均用玉。嘉靖四十五年冬,明世宗下诏称“先朝甲戌(正德九年)遇灾(乾清宫失火),御宝凡六,其五已遭毁。命有司觅美玉补造。”《万历野获编》认为这五枚补造的玉玺之前身,实系嘉靖四十年毁于西内永寿宫火灾,但嘉靖帝讳言此事,故托辞毁于正德九年。
参考文献
引用
- ^ 1.0 1.1 1.2 《涌幢小品》卷三
- ^ 吕毖 《明朝小史》卷二
- ^ 《明实录》《太祖高皇帝实录》卷四十四
- ^ 4.0 4.1 《名山藏》卷二
- ^ 《明实录》《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二百二十一
- ^ 《双槐岁钞》“御宝文移”条:南京礼部有御宝文移。庚辰(建文二年,1400年)十二月初十日,敕谕:“朕闻有天下者之有宝,所以昭大信、示传承也。然中古传记莫考。自汉以来,始因传国玺,演而为六,唐、宋又益以镇国、定命、受命诸名,厥数愈繁矣。我朝国初,尝备用之,后复中止。朕承序之初,因得贞玉,协于异梦受命之符,遂考古典,乃造为大宝,以天命明德,表正万方,精一执中,宇宙永昌为文,定名曰凝命神宝。惟以镇国宝藏,因而备造六宝,以复近古之制。并皇帝奉天、恭禋、制诰、敕命四宝,及精一执中、御府丹符二图记,凡十有三。皇帝之宝,诏赦用之;皇帝行宝,命将出师用之;皇帝信宝,征兵用之;天子之宝,诏四夷用之;天子行宝,赐四夷物用之;天子信宝,征兵四夷用之;奉天之宝,郊禋用之;恭禋之宝,封印香合用之;制诰之宝,制谕诰文用之;敕命之宝,敕谕敕文用之;精一执中,手书用之;御府丹符,封记符号用之。所以备一代之制,传子孙于永久也。尔礼部其宣教天下,使明知之。”此史之阙文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