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时柯(1488年—?),字敷英,号虚嵒,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吉安府万安县(今江西省万安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

王时柯
大明
籍贯江西吉安府万安县
出生正月初四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康氏
出身
  • 正德八年癸酉科举人
  • 正德十二年丁丑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江西乡试第五十七名举人,正德十二年(1517年),登丁丑科会试第二百名,三甲第二名进士,吏部观政。授行人司行人嘉靖三年(1524年),升为监察御史大礼议中,曾经上疏反对。不久在左顺门事件中归伏请求世宗收回成命,获杖刑,除名[1][2]

家族

曾祖王添成。祖父王文应。父王渊。母周氏。具庆下。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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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史卷一百九十二》,出自《明史

参考文献

  1. ^ ·张廷玉等,《明史》(卷192):“王时柯,字敷英,万安人。正德十二年进士。授行人。嘉靖三年擢御史,疏言:“桂萼辈以议礼迎合,传升美官。薛蕙、陈相、段续、胡侍等,连章论劾,实出至公。今佞人超迁而群贤获罪,恐海内闻之,谓陛下好谀恶直。愿采忠谠之言,消朋比之祸,特宽蕙等而听席书、方献夫辞职,除张璁、桂萼别任,则是非不谬,人情悦服。”忤旨切责。未几,有伏阙之事,再予杖,除名。”
  2. ^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四十一》:嘉靖三年七月辛卯 是时大礼狱已处分,上怒犹未已有言当戊寅朝罢群臣业已散去,乃修撰杨慎,检讨王元正,给事中刘霁、安磐、张汉卿、张原,御史王时柯等七人寔纠之伏阙哭。上大怒,诏锦衣卫曰:杨慎辈倡率叫哭期慢召上震惊阙廷大肆逆。其各杖于廷。于是原状死,慎,元正、济充戍,磐、汉卿、时柯俱削籍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