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時柯(1488年—?),字敷英,號虛嵒,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吉安府萬安縣(今江西省萬安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王時柯
大明
籍貫江西吉安府萬安縣
出生正月初四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康氏
出身
  • 正德八年癸酉科舉人
  • 正德十二年丁丑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江西鄉試第五十七名舉人,正德十二年(1517年),登丁丑科會試第二百名,三甲第二名進士,吏部觀政。授行人司行人嘉靖三年(1524年),升爲監察御史大禮議中,曾經上疏反對。不久在左順門事件中歸伏請求世宗收回成命,獲杖刑,除名[1][2]

家族

曾祖王添成。祖父王文應。父王淵。母周氏。具慶下。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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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史卷一百九十二》,出自《明史

參考文獻

  1. ^ ·張廷玉等,《明史》(卷192):「王時柯,字敷英,萬安人。正德十二年進士。授行人。嘉靖三年擢御史,疏言:「桂萼輩以議禮迎合,傳升美官。薛蕙、陳相、段續、胡侍等,連章論劾,實出至公。今佞人超遷而群賢獲罪,恐海內聞之,謂陛下好諛惡直。願采忠讜之言,消朋比之禍,特寬蕙等而聽席書、方獻夫辭職,除張璁、桂萼別任,則是非不謬,人情悅服。」忤旨切責。未幾,有伏闕之事,再予杖,除名。」
  2. ^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四十一》:嘉靖三年七月辛卯 是時大禮獄已處分,上怒猶未已有言當戊寅朝罷群臣業已散去,乃修撰楊慎,檢討王元正,給事中劉霽、安磐、張漢卿、張原,御史王時柯等七人寔糾之伏闕哭。上大怒,詔錦衣衛曰:楊慎輩倡率叫哭期慢召上震驚闕廷大肆逆。其各杖於廷。於是原狀死,慎,元正、濟充戍,磐、漢卿、時柯俱削籍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