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
祝启庸是天启七年(1627年)丁卯科应天乡试举人,崇祯七年(1634年)登进士[2][3],授直隶真定府推官,任内执法公允,不畏强权,考查时有“五听简孚,三章平恕”的评语。崇祯九年(1636年),分校浙江乡试,取录王庭、谢于宣等人才。七年不调,崇祯十四年因被弹劾而辞官归乡,在南山建造居室,以山泉石头自娱[1]。
引用
- ^ 1.0 1.1 同治《六安州志·卷二十六·人物志》:祝启庸,字穉登,少磊落自好,与兄启显相切劘,成崇桢甲戌进士。授真定司李,执法明允,不畏权势;满考有“五听简孚,三章平恕”之举。丙子聘校浙闱,拔王庭、谢于宣等称得人。任七年不调,遂挂官归,筑室南山中,以泉石自娱。
- ^ 同治《六安州志·卷二十一·选举志》:祝启庸 天启七年丁卯科(举人),(崇祯)甲戌进士
- ^ 《崇祯七年甲戌进士三代履历》:祝启庸,曾祖景仁;祖柏,长沙府知事饮宾,父圣寿。青石字穉登,书四房,戊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生,庐州府六安州人,丁卯乡试,会一百六十八名,三甲二十五名,吏部观政,六月授北直真定府推官,辛巳被论。
参考文献
- 同治《六安州志》·卷二十一·选举志
- 同治《六安州志》·卷二十六·人物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