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啓庸(16世紀—17世紀),穉登,號青石,廬州府六安州[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祝啟庸是天啟七年(1627年)丁卯科應天鄉試舉人崇禎七年(1634年)登進士[2][3],授直隸真定府推官,任內執法公允,不畏強權,考查時有「五聽簡孚,三章平恕」的評語。崇禎九年(1636年),分校浙江鄉試,取錄王庭謝于宣等人才。七年不調,崇禎十四年因被彈劾而辭官歸鄉,在南山建造居室,以山泉石頭自娛[1]

引用

  1. ^ 1.0 1.1 同治《六安州志·卷二十六·人物誌》:祝啟庸,字穉登,少磊落自好,與兄啟顯相切劘,成崇楨甲戌進士。授真定司李,執法明允,不畏權勢;滿考有「五聽簡孚,三章平恕」之舉。丙子聘校浙闈,拔王庭、謝于宣等稱得人。任七年不調,遂掛官歸,築室南山中,以泉石自娛。
  2. ^ 同治《六安州志·卷二十一·選舉志》:祝啟庸 天啟七年丁卯科(舉人),(崇禎)甲戌進士
  3. ^ 《崇禎七年甲戌進士三代履歷》:祝啟庸,曾祖景仁;祖柏,長沙府知事飲賓,父聖壽。青石字穉登,書四房,戊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生,廬州府六安州人,丁卯鄉試,會一百六十八名,三甲二十五名,吏部觀政,六月授北直真定府推官,辛巳被論。

參考文獻

  • 同治《六安州志》·卷二十一·選舉志
  • 同治《六安州志》·卷二十六·人物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