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居地
人們所生活的,任何規模的社區
人类聚居地(human settlement),又称人居环境[1]、聚落[2][3](settlement)、住区[4],按照美国地质调查局的定义,是指有人口聚居的地方或地区(视人口普查结果而定),并根据经纬度分析某一范围聚集或散落的建筑物与该地长住的人口(一般称为城市、镇或村)加以归类。例如“人口稀疏的地方”(a thinly populated place)或“人口密集的地方”(a thickly populated place);“人口稀少的地区”(a sparsely populated district)或“人口稠密的地区”(a densely populated district)等。
定居点通常包括其基础设施,例如道路,围栏,沟渠,池塘,公园,林地,变电站,商店,水厂,庄园,庄园,护城河和教堂。
研究人类聚居地的学科称为人类群居学(ekistics)。
历史
关于人类定居点最早的地理证据是杰贝尔·伊尔胡德(Jebel Irhoud),其中的八个人早期现代人类遗体可以追溯到30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
外部链接
参见
延伸阅读
- 陶思炎. 中国都市民俗学. 东南大学出版社. 2004: 页143. ISBN 9787810897419.
-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编辑部. 中国大百科全书.第22卷.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500079583.
- ^ 人居环境. 术语在线. 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 (简体中文)
- ^ 聚落. 术语在线. 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 (简体中文)
- ^ 聚落. 乐词网. 国家教育研究院 (中文(台湾)).
- ^ 住区. 术语在线. 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 (简体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