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居地
人們所生活的,任何規模的社區
人类聚居地(human settlement),又称人居环境[1]、聚落[2][3](settlement)、住区[4],按照美國地質調查局的定義,是指有人口聚居的地方或地區(視人口普查結果而定),並根據經緯度分析某一範圍聚集或散落的建築物與該地長住的人口(一般稱為城市、鎮或村)加以歸類。例如「人口稀疏的地方」(a thinly populated place)或「人口密集的地方」(a thickly populated place);「人口稀少的地區」(a sparsely populated district)或「人口稠密的地區」(a densely populated district)等。
定居点通常包括其基础设施,例如道路,围栏,沟渠,池塘,公园,林地,变电站,商店,水厂,庄园,庄园,护城河和教堂。
研究人類聚居地的學科稱為人类群居学(ekistics)。
历史
关于人类定居点最早的地理证据是杰贝尔·伊尔胡德(Jebel Irhoud),其中的八个人早期现代人类遗体可以追溯到30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
外部連結
參見
延伸閱讀
- 陶思炎. 中国都市民俗学. 东南大学出版社. 2004: 頁143. ISBN 9787810897419.
-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编辑部. 中国大百科全书.第22卷.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500079583.
- ^ 人居环境. 术语在线. 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 (简体中文)
- ^ 聚落. 术语在线. 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 (简体中文)
- ^ 聚落. 樂詞網. 國家教育研究院 (中文(臺灣)).
- ^ 住区. 术语在线. 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 (简体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