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其俊 (晚明官员)
胡其俊(?—?),字朴生,晚明官员。湖广孝感县(今湖北省孝感市)人。万历丙辰进士,官至陕西副使。
胡其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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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陕西按察司潼关道副使 | |
籍贯 | 湖广孝感县 |
字号 | 字朴生 |
出生 | 生年不详 |
逝世 | 卒年不详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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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胡其俊于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中式乙卯科举人[1],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联捷丙辰科钱士升榜三甲进士。万历四十五年(1617年)任顺天府永清县知县[2]。万历四十八年(1620年)调固安县知县。[3][4]官至潼关道副使。[5]崇祯四年(1631年),降贼独头虎过韩城、潼关,胡其俊竟然追送钱财九十万之多,反又被勒索。[6]
注释
- ^ 《孝感县志·卷之十·举人》页十六:(万历)乙卯科 胡其俊。
- ^ (清)周震荣修,《永清县志·第十五》
- ^ 《固安县志·卷三·文献志·官师》页六:(知县)胡其俊 四十八年任。有传。
- ^ 《固安县志·卷三·文献志·官师》页二八:胡其俊,湖广孝感人。万历四十八年由进士知县事。精明果敢,人望而畏之。筑去思碑。
- ^ 《孝感县志·卷之十·进士》页三:(万历)丙辰科钱士升榜 胡其俊,字朴生。潼关道副使。
- ^ 《续补明纪编年·怀宗端皇帝》:(崇祯四年)先是,陕西巡抚李应期言秦贼旋抚旋叛,上命吴牲确查。至是,牲报闻曰:‘延庆地亘数千里,土瘠民穷,连岁旱荒,盗贼蜂起,胁从甚众,几于无民。近官军南剿,贼望风潜逃;相继招安,满天星降于榆林,余贼遂徙而北。降者虽散回原籍,仍复劫掠;于是有“官贼”之谣,而人人致恨于招抚之失事。点灯子众五、六千在青涧,旋抚旋叛;庆阳施临庵、刘六等亦尝受抚,今攻陷中部者,皆其众也。又降贼独头虎见大兵之来,已出韩城、潼关,道臣胡其俊犹追送赆钱九十万,贼复横索,一一给之惟谨;要挟重资之说,有自来矣。为今之计,集兵合剿,歼其渠而余众自破,明赏罚而士气自鼓,秦事犹可为也’。
参考资料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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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田生芝 |
顺天府固安县知县 万历四十八年(1620年)上任 |
继任: 李士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