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其俊 (晚明官员)

胡其俊(?—?),字朴生,晚明官员。湖广孝感县(今湖北省孝感市)人。万历丙辰进士,官至陕西副使。

胡其俊
大明陕西按察司潼关道副使
籍贯湖广孝感县
字号字朴生
出生生年不详
逝世卒年不详
出身
  • 万历四十三年乙卯科举人
  • 万历四十四年丙辰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胡其俊于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中式乙卯科举人[1],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联捷丙辰科钱士升榜三甲进士。万历四十五年(1617年)任顺天府永清县知县[2]。万历四十八年(1620年)调固安县知县。[3][4]官至潼关道副使。[5]崇祯四年(1631年),降贼独头虎过韩城潼关,胡其俊竟然追送钱财九十万之多,反又被勒索。[6]

注释

  1. ^ 《孝感县志·卷之十·举人》页十六:(万历)乙卯科 胡其俊。
  2. ^ (清)周震荣修,《永清县志·第十五》
  3. ^ 《固安县志·卷三·文献志·官师》页六:(知县)胡其俊 四十八年任。有传。
  4. ^ 《固安县志·卷三·文献志·官师》页二八:胡其俊,湖广孝感人。万历四十八年由进士知县事。精明果敢,人望而畏之。筑去思碑。
  5. ^ 《孝感县志·卷之十·进士》页三:(万历)丙辰科钱士升榜 胡其俊,字朴生。潼关道副使。
  6. ^ 《续补明纪编年·怀宗端皇帝》:(崇祯四年)先是,陕西巡抚李应期言秦贼旋抚旋叛,上命吴牲确查。至是,牲报闻曰:‘延庆地亘数千里,土瘠民穷,连岁旱荒,盗贼蜂起,胁从甚众,几于无民。近官军南剿,贼望风潜逃;相继招安,满天星降于榆林,余贼遂徙而北。降者虽散回原籍,仍复劫掠;于是有“官贼”之谣,而人人致恨于招抚之失事。点灯子众五、六千在青涧,旋抚旋叛;庆阳施临庵、刘六等亦尝受抚,今攻陷中部者,皆其众也。又降贼独头虎见大兵之来,已出韩城、潼关,道臣胡其俊犹追送赆钱九十万,贼复横索,一一给之惟谨;要挟重资之说,有自来矣。为今之计,集兵合剿,歼其渠而余众自破,明赏罚而士气自鼓,秦事犹可为也’。

参考资料

  • 中国国家图书馆藏)朱希白、沈用增 撰.《孝感县志》. 清光绪九年(1883年) 刻本.
  • 中国国家图书馆藏)钱仲仁、王尚义 撰.《固安县志》. 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铅印本.
官衔
前任:
田生芝
顺天府固安县知县
万历四十八年(1620年)上任
继任:
李士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