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煜
项煜(1598年—1645年),字仲昭,号水心,直隶苏州府吴县人,明末政治人物。
项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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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詹事府少詹事兼翰林院侍读 大顺太常寺丞 | |
籍贯 | 直隶苏州府吴县 |
族裔 | 汉族 |
字号 | 字仲昭,号水心 |
出生 | 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 直隶吴县 |
逝世 | 弘光元年(1645年) 浙江慈谿县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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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天启五年(1625年)乙丑科进士。依附魏忠贤[1]。选庶吉士,历官翰林院检讨。崇祯二年(1629年)清军入塞,项煜就此弹劾兵部尚书王洽,引世宗斩丁汝夔旧例,主张严惩。思宗遂决心将王洽下狱拟斩,王洽瘐死[2]。崇祯十年(1637年),项煜任东宫讲官,教授太子朱慈烺读书[3]。又弹劾内阁首辅张志发把持考选,被思宗逐出[4]。官至詹事府少詹事兼翰林院侍读。
崇祯十七年(1644年),李自成破北京,项煜投降。大顺大学士黎志升原为项煜甲戌科所取进士,欲推荐其任高官。然而,项煜仅得授太常寺丞,十分沮丧。奉命祭祀泰山,驿驰至山东,变装南逃[5]。
项煜家为苏州巨富。五月,当地诸生声讨从贼乡官,项煜及大理寺正钱位坤、通政司参议宋学显、礼部员外郎汤有庆家皆被吴中士民给焚烧劫掠[6][7]。福王在南京即位,项煜盛装参加朝贺,诸臣称怪[8]。十二月,刑部尚书解学龙治从贼之狱,上六等定罪名单,项煜拟为“三等应绞拟赎者”[9]。弘光元年(1645年),清军破南京。六月,项煜逃亡浙东,至慈谿冯元飏家。当地有人以其为贼臣,投入桥下溺死[10]。
评价
项煜在天启朝亲近阉党,在崇祯朝以激烈言辞沽名,后因“从贼”身死,《明季北略》等著作对其评价极差[5]。项煜在慈谿遇害时,知县王玉藻是其门生,却置之不问,有人质疑其不顾师生情谊,玉藻却道:“吾岂能为向雄之待锺会哉!夫君臣之与师友,果孰重?”听到的人无不对其肃然起敬[11]。清雍正年间,汪景祺曾在《西征随笔》中为其死鸣不平[12]。
参考文献
- ^ 《弘光实录钞·卷二》:若项煜者,逆珰余孽,自知公论不容,改头换面,求附清流。君子鄙之。
- ^ 《明史·卷257》:(崇祯)二年十月,我大清兵由大安口入,都城戒严。洽急征四方兵入卫。督师袁崇焕,巡抚解经传、郭之琮,总兵官祖大寿、赵率教、满桂、侯世禄、尤世威、曹鸣雷等先后至,不能拒, 大清兵遂深入。帝忧甚,十一月召对廷臣。侍郎周延儒言:“本兵备御疏忽,调度乖张。”检讨项煜继之,且曰:“世宗斩一丁汝夔,将士震悚,强敌宵遁。”帝颔之,遂下洽狱,以左侍郎申用懋代。
- ^ 《明史·卷120》:太子慈烺,庄烈帝第一子。崇祯二年二月生,三年二月立为皇太子。三年二月立为皇太子。十年预择东宫侍班讲读官,命礼部尚书姜逢元,詹事姚明恭,少詹王铎、屈可伸侍班;礼部侍郎方逢年,谕德项煜,修撰刘理顺,编修吴伟业、杨廷麟、林曾志讲读;编修胡守恒、杨士聪校书。十一年二月,太子出阁。
- ^ 《明史·卷253》:讲官项煜论至发把持考选,庇儿女姻任濬而抑成勇。至发上章辩,帝遂逐煜去。
- ^ 5.0 5.1 《明季北略·卷22》:项煜,字仲昭,号水心,南直吴县人。天启乙丑进士,官少詹兼侍读,伪太常寺丞。贼党黎志升,其甲戌所取士也。《国难录》云:时京师传言黎为贼腹心,荐煜大拜,煜即昌言于众曰:“大丈夫名节既不全,当立盖世功名,如魏征、管仲可也。”及授太常,意气沮丧,奉伪命祀泰山,驿驰过山东,始变服遁,迳走南都,欲入班,被逐。煜素巨宦,初在魏党,旋媚东林求脱,遂复故物,家起华门,骤致奇富。所居为假山,徐氏名产,捐万二千金得之。以词林清修之席,而一居之,侈已如此,其品可知。种怨里闬,化为煨烬,哀哉!
- ^ 《明史·卷275》:苏州诸生檄讨其乡官从贼者,奸民和之。少詹事项煜及大理寺正钱位坤、通政司参议宋学显、礼部员外郎汤有庆之家皆被焚劫。
- ^ 《明季南略·卷1》五月纪:十一(戊戌),奠安帝后御容,遣太监韩赞周、卢九德行礼;奠安二祖御容,遣魏国公徐宏基、安远侯柳祚冒等行礼。尚书张慎言陈十议。命赵光远镇守四川。贵省民何兆仰作乱。吴中士民焚掠仕贼官项煜、钱位坤、宋学显、汤有庆四家。群臣三次劝进。
- ^ 《明季南略·卷1》五月纪:十五(壬寅),王即帝位于武英殿;诏以明年为宏光元年。仕贼臣项煜自北逃归,混入朝班。
- ^ 《明史·卷275》:三等应绞拟赎者:翰林修撰兼户、兵二科都给事中陈名夏,户科给事中杨枝起、廖国遴,襄阳知府王承曾,天津兵备副使原毓宗,庶吉士何胤光,少詹事项煜七人也。
- ^ 《枣林杂俎·项煜》:詹事吴县项煜,自燕逃入金陵。五月望日绯衣同贺,诸臣怪之。苏人攻其从逆,煜揭辨终诎。乙酉六月渡浙东,至慈溪冯元扬家。或曰贼臣也,逼冯氏之门,出之投江桥下。载沈载浮,有磨菽者手溺死之。江桥一曰“太平桥”,煜尝梦人题“太平”字,故再遁,竟不能免。
- ^ 《明史·卷500》:王玉藻,字质夫,江都人。崇祯癸未进士,授慈溪知县。少詹项煜以从逆亡命,玉藻及慈民冯元飚均出其门,遂匿于冯氏。慈人毙煜于水,玉藻置不问。有明士习重闱谊,或以为过,玉藻曰:“吾岂能为向雄之待锺会哉!夫君臣之与师友,果孰重?”闻者悚然。
- ^ 《西征随笔·周钟项煜之死》:福王僣立南都,生杀予夺,无一不乖谬者,惟于周钟、项煜之死,至今人以为允当,余意独谓不然。周钟者,才不足以副其名,为人颇敦笃伦理,欠崇祯一死,大负生平,律以不忠之臣,虽百喙无可置辨。乃元宋红巾尧汤武等语,见载《辍耕录》,遽引入爰书,弃之于市,此何说哉?闻悍帅刘泽清曾金币聘之,不应。钟有季弟曰 瑁,尝同饮阮大铖家,坏坐大骂,钟不为谢,以此两人切齿。傅成其狱,李舒、章雯为诗吊之曰:“乱世身名可自由,恨君不及郑台州。剧秦新论何曾草,月旦家评总世仇。”
项煜居家,簠簋不饬,为公论所摈弃。在朝累以诡激,市伉直声。闯贼于三月十九日破京师,煜于四月十八日至金陵,福王称伪号时,身与拜舞之列,因向朝士述在途毁形易服状,为陈侍御所纠,其日月可考也。当时竟以污伪署杀之。以彼弃妻子南还,三千余里之遥,不一月重茧而至。即使曾从闯贼,偷旦夕之生,辛苦贼中,来亦宜留其残喘,以劝来者。黄石斋先生正告南中用事诸臣曰:“唐天宝之乱,从王为上,自拔次之,若水心者何罪?”
呜呼,亡国之帷幄重臣,有为新朝之佐命者,介生、水心皆小臣耳,罪宜末减,况又间关南返耶?大约更玉改步之时,传闻异辞,是非失实。马士英、阮大铖,小人中之最不堪者,蚍蜉累累,不过槐国君臣。如项如周,一死本不足惜,尚论者应详加考核,无左袒贵阳怀宁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