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华秀
黄华秀(1559年10月4日—1597年7月20日),字居约,号同春, 一说号桂斋,明朝泉州府同安县人[注 1][1][2]。明朝政治人物。
黄华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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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南京浙江道监察御史 | |
籍贯 | 福建同安县 |
字号 | 字居约 |
出生 | 嘉靖三十八年九月初四日 1559年10月4日 |
逝世 | 万历二十五年六月七日 1597年7月20日[1][2]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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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黄华秀生于嘉靖己未年九月初四日(1559年10月4日),早年是南安县庠生。幼年时与哥哥黄华瑞就学于杨子山“阳林书院”,后在泉州继续学习[1][2]。万历十六年(1588年)与其兄黄华瑞同为戊子科举人,时人誉为“兄弟同榜,双凤联科”[1][2]。此外他与哥哥也被认为是金门同时中举八人的成就“八鲤渡江”的人物之一[注 2][1]。万历十七年(1589年)己丑科联捷进士,被认为是金门同时中进士五人的成就“五桂联芳”的人物之一[注 3][1]。之后黄华秀授广东韶州府推官,任内雪杀姑之冤,释代兄之囚,辨伐冢之诡[1][3]。当地居民冲击教会房子,传教士利玛窦向知府谢台卿告状,并交由黄华秀彻查,很快整饬肇事者。[4]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以考绩第一,召为南京浙江道御史[1][3]。刚果洞达,条陈时事。时有辽东建奴之虑,[5]中原有矿税之兴,楚藩有小人之构,华秀皆上疏极言之。空暇时从德兴祝世禄、宁国张应泰、潜江欧阳东凤及郡人李范廉、骆日升为读书之会。万历二十五年六月七日(1597年7月20日),积劳成疾,猝逝于任上,不余一钱,诸人为其经纪后事。[6][1][2]黄华秀有女儿,嫁给何乔远次子何九云。
家族
曾祖父黄钺。祖父黄鸿盘。父黄扬东。
注释
参考资料
-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郭哲铭. 《浯鄉小事典》. 金门县文化局. 2006-12: 49、55. ISBN 978-986-00-6631-9.
- ^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杨天厚、林丽宽. 《金門匾額人物》. 金门县文化局. 2005-03: 149. ISBN 986-00-0724-1.
- ^ 3.0 3.1 同治《韶州府志》卷二十八《宦绩》记载:“黄华秀,南安人,进士。万历十八年司理韶州,精明果断。雪杀姑之冤,释代兄之囚,辩伐冢之诡。擢南(京)御史,祀名宦。”
- ^ 《利玛窦中国札记》记载:“新长官(谢台卿)就是款待石方西神父的人,仿佛他是被他的前任所招来的……这位长官离任期间……第四副手(黄华秀)就权署长官之职,此人不仅是神父们的好朋友,还是他们的特别保护人。”
- ^ 《明神宗实录》载,万历二十四年六月壬寅(初六)日:“南京浙江道御史黄华秀题:倭情叵测难恃,恳乞思患预防。内言朝鲜嗣子位且危疑,请以此时令其以功自见,能定倭乱者封之。调南兵非策,请就宣、大沿边去处召募征发,有事易聚,无事易散。速催智勇之将,议战修备。上报:已有旨。”
- ^ 康熙《南安县志·卷十四·人物志之三》载:“黄华秀,字居约,登万历己丑进士,授韶州推官,逮下仁明,事上端执召为南御史;时东方有辽左之患,中原有矿税之兴,楚藩有小人之构,华秀并极言之,官暇从德兴祝世禄、宁国张应泰、潜江欧阳东凤及郡人李范廉、骆日升为读书,会相劘励如诸生,卒于官。不余一钱,诸公为经纪其丧云。”
- 蔡献臣:《祭同年黄居约侍御文》,《清白堂稿》卷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