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華秀(1559年10月4日—1597年7月20日),字居約,號同春, 一說號桂齋,明朝泉州府同安縣[註 1][1][2]明朝政治人物。

黃華秀
大明南京浙江道監察御史
籍貫福建同安縣
字號字居約
出生嘉靖三十八年九月初四日
1559年10月4日
逝世萬曆二十五年六月七日
1597年7月20日[1][2]
出身
  • 萬曆十七年己丑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黃華秀生於嘉靖己未年九月初四日(1559年10月4日),早年是南安縣庠生。幼年時與哥哥黃華瑞就學於楊子山「陽林書院」,後在泉州繼續學習[1][2]。萬曆十六年(1588年)與其兄黃華瑞同為戊子科舉人,時人譽為「兄弟同榜,雙鳳聯科」[1][2]。此外他與哥哥也被認為是金門同時中舉八人的成就「八鯉渡江」的人物之一[註 2][1]。萬曆十七年(1589年)己丑科聯捷進士,被認為是金門同時中進士五人的成就「五桂聯芳」的人物之一[註 3][1]。之後黃華秀授廣東韶州府推官,任內雪殺姑之冤,釋代兄之囚,辨伐冢之詭[1][3]。當地居民衝擊教會房子,傳教士利瑪竇向知府謝台卿告狀,並交由黃華秀徹查,很快整飭肇事者。[4]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以考績第一,召為南京浙江道御史[1][3]。剛果洞達,條陳時事。時有遼東建奴之慮,[5]中原有礦稅之興,楚藩有小人之構,華秀皆上疏極言之。空暇時從德興祝世祿、寧國張應泰、潛江歐陽東鳳及郡人李范廉駱日升為讀書之會。萬曆二十五年六月七日(1597年7月20日),積勞成疾,猝逝於任上,不餘一錢,諸人為其經紀後事。[6][1][2]黃華秀有女兒,嫁給何喬遠次子何九雲。

明神宗嘉其廉政,讓黃華秀入祀南京鄉賢祠與廣東韶州府學名宦祠配祀[1][2]

家族

曾祖父黃鉞。祖父黃鴻盤。父黃揚東。

註釋

  1. ^ 《泉州市志》:「號回春,南安石井端安下村人」[1][2]。另說是金門西黃(今「西園」)人[1][2]
  2. ^ 其他六人分別是平林蔡獻臣、陽翟陳基虞、浦邊蔣孟育、青嶼張繼桂、浦邊趙維藩、林兜呂大楠[1]
  3. ^ 其他四人分別是平林蔡獻臣、平林蔡懋賢、浦邊蔣孟育、陽翟陳基虞[1]

參考資料

  1.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郭哲銘. 《浯鄉小事典》. 金門縣文化局. 2006-12: 49、55. ISBN 978-986-00-6631-9. 
  2. ^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楊天厚、林麗寬. 《金門匾額人物》. 金門縣文化局. 2005-03: 149. ISBN 986-00-0724-1. 
  3. ^ 3.0 3.1 同治《韶州府志》卷二十八《宦績》記載:「黃華秀,南安人,進士。萬曆十八年司理韶州,精明果斷。雪殺姑之冤,釋代兄之囚,辯伐冢之詭。擢南(京)御史,祀名宦。」
  4. ^ 《利瑪竇中國札記》記載:「新長官(謝台卿)就是款待石方西神父的人,仿佛他是被他的前任所招來的……這位長官離任期間……第四副手(黃華秀)就權署長官之職,此人不僅是神父們的好朋友,還是他們的特別保護人。」
  5. ^ 《明神宗實錄》載,萬曆二十四年六月壬寅(初六)日:「南京浙江道御史黃華秀題:倭情叵測難恃,懇乞思患預防。內言朝鮮嗣子位且危疑,請以此時令其以功自見,能定倭亂者封之。調南兵非策,請就宣、大沿邊去處召募徵發,有事易聚,無事易散。速催智勇之將,議戰修備。上報:已有旨。」
  6. ^ 康熙《南安縣志·卷十四·人物誌之三》載:「黃華秀,字居約,登萬曆己丑進士,授韶州推官,逮下仁明,事上端執召為南御史;時東方有遼左之患,中原有礦稅之興,楚藩有小人之搆,華秀並極言之,官暇從德興祝世祿、寧國張應泰、潛江歐陽東鳳及郡人李范廉、駱日升為讀書,會相劘勵如諸生,卒於官。不餘一錢,諸公為經紀其喪云。」
  • 蔡獻臣:《祭同年黃居約侍御文》,《清白堂稿》卷十六。